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但必须对所投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要求如实准确的向采购单位汇报工作进度。
1.3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1.4 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报价说明
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优惠率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招标服务内容
格尔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及广告服务定点采购。服务期限一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格尔木市本级印刷及广告服务定点供应商,包一、包二入围家数分别各50家。其中入围比例为格尔木市区有经营场所的占75%,其它地区有经营场所的占25%。
2.总体要求
1、协议供货的印刷品必须是合法印刷、合法渠道供应的。
2、协议供货的印刷品所用纸张、油墨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3、投标人须承诺其印刷工艺及生产制作出的印刷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
4、协议供货期内,省级单位在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折扣的同时,享受生产厂家、中标企业实行的其他优惠。
5、交货时间及地点:以具体合同为准。产生的运杂费由甲乙双方协定,并在签订合同时做出约定。
3.要求和评分办法
(1)复印、打印、信封、档案袋、证书、文头纸、稿纸、报表、资料汇编、培训教材、宣传单、宣传册、彩页等。
(2)服务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印刷产品质理评价和分等导则》(CY/T2-1999)、《平版印刷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CY/T5-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骑马订装》(CY/T29-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平装》(CY/T28-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精装》(CY/T27-1999)等标准内的要求 。
- 为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印刷服务需求,所有所报品牌纸张等级为A级。
4.监督检查
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印刷及广告服务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对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全面监督考核,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中标供应商给需方提供的产品不满足需方要求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需进行更换并应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要求,若不更换或更换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本年度协议供货入围单位资格。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专家针对供货情况进行抽查,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以及格尔木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书的要求,则取消本年度协议供货入围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