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2采购编号:NNZC2019-G3-04073-NNJC
1.3采购人: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
1.7建设规模:实施的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位于 良庆区 ,实施规模:拆旧区规模38.3848公顷,复垦为农用地38.3848公顷,其中耕地16.6175公顷,林地19.6416公顷,其他农用地2.1257公顷;建新区规模38.0291公顷,占用农用地38.0291,其中占用耕地16.478405公顷,其他农用地8.7118项目的位置和实施规模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的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复函,批文号(南国土资函[2018]3307号)为准】,项目计划建设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开展情况可延长服务期),上限单价:74.36万元/公顷,计划总投资约为2854.293728万元。
1.8资金来源:由中标人全额投资。
1.9服务期限:项目计划建设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开展情况可延长服务期)。
★2、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
2.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通过招标选定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标人,由中标人在项目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投资、实施,使复垦地达到农用地相关类别标准,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内容:
审阅并确认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材料和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批文号:南国土资函〔2018〕3307号),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与概算编制等施工前期的工作费用和施工、青苗补偿、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拆旧补偿、监理及招投标等项目全过程涉及的资金投入,负责控制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农民协调、现场施工、拆旧复垦、耕地等级评定、工程复核验收、审计、项目决算等项目涉及的整体工作。如需进一步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的要求对项目全过程承担投资风险。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视项目开展情况可延长服务期,项目的施工建设期不超过12个月)。
2.1.3、投标说明:工程具体实施地点根据各地点实际情况存在变动(减少或合并),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量减少情况、自行承担因项目变动产生的各种风险(实际工程量以及投资额存在不定因素)。
2.2服务过程中相关的权利、义务、投资、回报等事项详见《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同》。
★3、投标报价方式
3.1、本项目按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本项目的综合单价上限价为:74.36万元/公顷。报价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各阶段(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勘察测量、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成果审查、评审(含各阶段审查、评审文本资料加晒等)、公示、土地复垦整理的资金投入及施工建设及验收、业主的管理工作经费、设备、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涉及的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
3.2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的投标报价,两者应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调价函(或调价申明)。
3.4投标报价分析: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指导精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上款书面说明系指企业成本分析,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货物(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服务(包含配套服务和所有工作量及其相关配套内容的全套文件(项目跟踪文件、项目设备使用解析文件和服务项目成果资料汇编文件等)编制)以及保险和税金等其它所有成本的全部费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由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2016年度—2018年度经具备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三表一附)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4、服务
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位于南宁市良庆区,涉及项目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批复的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复函,批文号(南国土资函[2018]3307号)为准。
中标服务商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测量、规划设计与预算,项目立项申报所涉及的的内容,承担项目涉及的全部资金投入、管理和技术支撑,土地复垦整理施工、拆迁补偿、申报自然资源厅(局)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业主负责提供项目的有关基础资料,协助配合中标服务商的工作,行使监督管理权力。
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相关程序的技术要求,符合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地块将拆旧区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农用地(耕地、林地、水田等)、经自然资源厅(局)验收合格。
工程具体实施地点根据各地点实际情况存在变动(减少或合并),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变动(减少或合并)情况、自行承担因项目变动产生的各种风险(实际工程量以及投资额存在因变动而减少)。因项目政策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拆分从而改变项目名称的,在对项目涉及拆旧区乡镇不改变的情况下,均视为本项目所属范畴。
中标单位依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相关程序的技术要求,对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2018年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为农用地、耕地以及经验收合格需要完成的工作有(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进行勘测定界(比例尺不小于1:1000)
(2)编制拆旧区复垦规划图
(3)编制项目预算书
(4)负责项目区土壤肥力检测报告
(5)涉及废弃工矿用地复垦项目区的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如有)
(6)项目拆旧区地块现状照片(按单个区块提供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照片各一张)
(7)负责组织施工
(8)组织项目区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评定
(9)申报南宁市自然资源厅(局)验收、确认。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全额投资和负责项目确认所需的各种材料的收集组卷,政府不再投入。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价款。
★5、支付方式
5.1项目结算。项目资金结算以市级自然资源局最终确认批复为准。城区政府在新增耕地确认批复下达后,以回购的方式,按回购指标单价向实施单位支付回购费。城区政府回购指标的结算价格根据项目完成土地指标面积占立项面积的比例计算,具体标准如下表:
回购指标的结算价格计算标准
区间 价格 |
完成土地指标面积率(%),最终以验收报备确认为准 |
||||
0-50 |
51-70 |
71-80 |
81-90 |
91-100 |
|
回购指标单价(占中标单价比例) |
50% |
70% |
80% |
90% |
100% |
5.2招标人在验收确认批复文下达后将项目产生、由中标人按比例所持有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按市场价(同时期最近三批市场交易的平均价)进行回购交易。待用地指标交易成功后,招标人将回购中标人指标费用支付给中标人。
★6、其它要求
实施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测量单位、复核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的选取确定要求中标人先报招标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