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关键性参数配置及要求的任何不满足将导致竞标无效。未标注★号负偏离达到3项以上(含3项)则被认为是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响应,作竞标无效处理。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竞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第三方审计机构业务委托服务项目 |
1项 |
一、服务内容: 按季度对南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全市共1家企业: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2019年全年(共4个季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种类和数量进行审核,提交每季度的审核报告。 二、服务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会计师事务(分)所执业证书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审核质量保证措施; (三)投标方应编制《南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补贴审核工作方案》,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有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审核的业务能力并能够独立编制审核报告书; (五)熟悉南宁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生态环境部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的要求;熟悉国家生态环境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及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 (六)配备1辆小型轿车作为审核工作专用交通工具; (七)配备5名以上具备审核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3名为投标人专职人员,并具备1名以上中级或高级职称会计师; (八)如参与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审核工作的,提供证明材料; (九)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服务质量要求: ★(一) 项目简要及审核内容 1.审核目的 根据原环保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0 号)以及《广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补贴的安全、规范使用。通过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的规范性核查和种类、数量审核,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基金补贴等行为的发生。 2.拆解企业基本情况 按季度对拆解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种类和数量进行审核。我市拆解企业为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位于南宁市邕宁区五合临港产业园内,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为:电视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处理能力为:电视机60万台/年、电冰箱10万台/年、空调10万台/年、洗衣机10万台/年、电脑10万台/年。 3.审核原则 两本帐统一原则 (1)环保帐:审核企业回收处理的废弃电子产品数量、拆解处理记录以及拆解产物台帐记录完整性和合法去向,环保设施同步运行情况,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现场监管资料和视频监控资料与经济账统一。 (2)经济帐:审核回收企业销售给处理企业的废弃电子产品以及拆解产物销售的帐单、发票、银行资金往来等经济账与环保帐配合确定。 4.审核方式 由市审核工作小组联合确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两本账"资料审核。 审计机构通过书面审核和现场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原则上先书面再现场:书面审核期间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原始凭证集中进行全时段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包括对书面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审核,以及按月定期进行现场抽样审核,二个内容现场审核期间采用全时段审核与抽样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问题时段内废旧家电接收、拆解等相关材料的现场审核工作以全时段审核为主,按月定期审核的抽查率( 即累计抽查天数/审核时段拆解天数)原则上不低于 14%(即每周一天);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抽查率可提高至20%,问题严重的进行全时段资料审查。 5.审核内容 (1)拆解补贴审核:第三方审核依据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进行,审核物料平衡,计算审核时段内处理数量,对有多个关键拆解产物的,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关键拆解产物出示的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说明,计算后取其最小值 。从收购过程凭据认定量、拆解过程记录量和关键产物反推量,三个数据中取最小者认定为最终补贴数量。 (2)依据拆解企业登记的电器台账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依据关键拆解产物产品类别按月分类测算关键拆解产物数量。 (3)按季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数量进行校核。 6.现场审核工作重点 (1)真实性 对原始凭证和基础记录表,注重检查其真实性,企业应尽可能出具相关原件,出具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相关基础记录和原始凭证应编号,其日期应在拟审核的时段内,有相关人员(如交接人、经办人、审核人)的签字等。可通过与当事人(如作业工人、记录员、统计员或生产主管)面谈,核查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核查相关视频记录以及生产设备耗用的水、电、原材料情况、环保设施同步运行情况等方式,审查基础记录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2)合理性 注重各种报表和凭证之间的数据匹配和数据一致性检查,通过数据之间的合理关系,判断数据的误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接收数量应当大于或等于处理数量,拆解产物出入库基础记录,与拆解处理基础记录中有关拆解产物的数量应当相对应等。着重核查关键拆解产物去向的合理性,其去向应具有统一发票,合同,交接记录等证明文件,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有转移联单及接收单位的回联单等证明材料。 (3)规范性 在收购数量、拆解处理数量和拆解产物数量审核过程中,必须遵守补贴数量审核规范剔除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废旧家电来源,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或报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接收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具有指南所列主要零部件的,处理企业不能提供相关处理数量证明材料的,包括因故遗失相关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损毁的,拆解处理过程未达到环保要求的,产物去向不符合国家环保规范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故障时段的处理数量等都应从补贴数量中剔除。 具体工作要求详见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函〔2013〕724号)。 ★(二) 审核成果要求(审核报告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1.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信息、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人员等情况。 1.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本情况 审核时段内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拆解产物等总体情况。 1.3.接受公众监督情况 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及其公示公告形式。 1.4.企业监管情况 近3 年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处罚等情况。 2.拆解处理情况审核评价 2.1.收购来源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来源情况。 2.2.拆解处理过程评价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过程、处理工艺做详细描述,并对符合环境标准处置情况做详细说明,并对不符合拆解环保规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情况做说明。 2.3.拆解产物去向评价 对拆解产物去向符合国家环保规范,遵守各项环保制度的情况做详细说明,并对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具体处理方式做说明。 3.审核情况 对书面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审核资料、审核方式、审核程序、审核要点和工作规范、审核检验情况做详细说明。 4.审核结论 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数量确定原则,给出最终审核、认定结论。 5.存在问题 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日常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三)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核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被审核单位同意,不得将被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第三者。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每季度结束次月的20日前。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四、成果提交要求: 1、审核报告的验收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 2、采购人有权监督整个审核过程。 3、提交审核报告打印文本一式8份、电子版2份(一份WORD文档版、一份PDF版)。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评审、验收费用; (4)必要的业务培训费用及差旅费。 ★2、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方提交季度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该季度合同款。 3、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审核报告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复审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核过程中,中标方必须配合审核,对审核情况进行说明。 4、如有需要,投标人在工作日可自行前往进行现场勘查。(地址:南宁市邕宁区五合临港产业园内的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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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