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如有分包)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服务应答表”,在“服务应答表”中列出所投服务的具体内容;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根据要求,本项目服务条款必须完全响应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重要指标
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服务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技术参数”中用星号“★”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限:至2020年年底
3.2.服务地点:西宁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3.3.付款方式:从其合同约定
3.4.售后要求:项目完成后必须通过相关单位验收。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2019-2035年)
二、规划背景
新时期国家战略下,西宁市承担“一带一路”枢纽节点城市、兰西城市群核心城市战略责任;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宜居宜业“大西宁”的城市发展新战略,亟需积极谋划西宁综合交通发展新篇章。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启动”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构建城市综合网络体系,深度对接国家综合交通网络,探索高原生态交通转型路径。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涵盖西宁市域全部国土空间,包括市域及中心城区,具体面积将依据自然资源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家测绘局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确定。研究范围拓展至“大西宁”,包括西宁市域以及海东地区的互助、平安两县。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18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规划年为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编制重点
(1)城市与交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与问题诊断;
(2)城市与交通相关规划、发展前景与趋势解读分析;
(3)交通模型体系构建与交通需求分析;
(4)西宁市交通发展愿景与战略目标;
(5)构建空铁联动枢纽,构建青藏高原功能全、能力强的对外开放门户;
(6)推进都市圈一体化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区域联系通道;
(7)优化客、货枢纽系统,促进客运枢纽均衡布局;
(8)促进交通向绿色生态转型,实现可持续交通发展,发挥交通对西宁市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四)编制深度
西宁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做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发布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和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5月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充分体现战略性、引领性,与新一轮西宁城市愿景及空间战略协同,站在新时期国家战略要求下,明晰交通发展愿景,明确2035年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提出重大交通设施战略方案,形成指导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的纲领文件。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新要求,明确重大交通设施布局方案,提出各类交通设施规划布局方案,并协调落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到一张图。
面向近期实施开展行动规划专项,强化本次综合交通规划对未来三到五年西宁交通发展的统筹指导作用,制定综合交通系统实施计划。
(五)规划依据和参考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3)《西宁市建设“一带一路”战略规划》;
(4)《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城乡一体化专项规划》;
(5)《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6)《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
(7)《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4年修编)》;
(8)《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
(9)《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
(10)《东部城市群西宁都市区战略规划》;
(11)《西宁新区发展规划(2016-2030)》;
(12)《青海省铁路发展规划》
(13)以及其他区域及城市上位规划。
(六)规划主要内容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总体编制需要完成16项任务:
1、城市与交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与问题诊断。开展综合交通大调查,包括居民出行特征调查、货运及对外交通出行、出行意愿调查。交通现状分析与评价,分析交通发展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2、综合交通规划回顾与评价。对西宁市上一轮综合交通规划的成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回顾西宁综合交通规划建设成就、经验与不足。
3、城市与交通相关规划、发展前景与趋势分析解读。解读国家战略与重大政策、区域发展趋势、城市发展趋势,从产业、空间、交通视角入手,研判区域城镇节点交通联系网络新特征,分析西宁区域交通、城市交通发展机遇和挑战,为交通发展目标战略制定提供决策基础。
4、交通模型构建与交通需求分析。构建交通模型,分析区域交通、城市交通和对外交通需求,借鉴国际同类型城市先进经验,提出适合西宁的交通发展理念和交通发展政策库,开展西宁市交通政策战略测试,为愿景目标、规划方案提供决策支持。
5、交通发展愿景与战略。判断未来城市与交通发展所处的发展阶段,在分阶段目标理念基础上,提出交通发展愿景和目标,明确西宁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提出发展战略对应的任务对策。
6、综合交通体系协调规划。在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目标基础上,开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协调规划,协调客货运系统规划,制定城市交通分区,通过对交通廊道梳理,从分区、分时、分类的角度实现客货分离、内外分离、大小分离的发展目标,制定政策方案。
7、区域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在国家及区域交通发展基础上,规划航空、铁路、综合客货运输枢纽体系及集疏运系统建设。论证和落实西宁区域交通体系的基本模式、设施功能定位、设施规模、规划布局等。
8、城市道路网络规划。提出道路网络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对策,梳理、优化和整合既有道路网络,协调道路网络与城市功能组团及土地利用布局的发展关系、与国家及区域公路网络关系。
9、城乡公共交通体系规划。提出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及目标,预测城市客运交通需求,规划大中运量公共交通系统,提出公交路权、公交场站以及公交优先保障政策,提出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一体化发展策略,以及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集约型公共交通模式发展研究。
10、综合客运枢纽规划。在交通运输组织和需求分析基础上,协调交通枢纽与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提出客运枢纽分级分类、对外客运枢纽布局、城市客运枢纽布局、客运枢纽一体化换乘设施规划。
11、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规划。构建高品质慢行交通系统,规划与城市环境相协调的自行车和步行路权优先通道和路径。
12、货运物流系统规划。进行物流需求预测,从西宁交通发展战略需要,优化重大物流节点规模和布局规划,提出相关发展政策建议。
13、静态交通系统规划。分析现状停车存在的问题,制定停车发展策略与措施。根据西宁机动车发展状况和交通发展政策,预测未来停车规模和停车分布,对重点地区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换乘体系进行布局规划,制定符合实际的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14、交通管理与信息化规划。交通管理与信息化发展现状分析,城市交通管理与信息基础设施规划,智能交通系统框架研究,智能交通系统组织实施机制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的新交通发展模式适应性研究
15、近期建设计划。结合城市近期建设重点,落实近期交通建设项目,提出行动实施计划。
16、交通管理体制及实施保障机制。提出交通管理体制方案及交通规划保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划能够切实可行、顺利落地。
四、工作要求
1.规划编制单位要开展规划范围居民出行调查和交通调查,并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分析与评价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发展存在问题及其成因,同时评价上一轮”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充分解读相关部门提供的青海省、区域、西宁市、各区县城市与交通相关资料,在“一带一路”、兰西城市群、东部城市群、“大西宁”等层面研判城市发展趋势、机遇和挑战。
2.要根据可能涉及到的现有相关规划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注重对相关规划的尊重及合理利用,如无必要,不得随意更改;对可能涉及现有规划尤其是批准规划需要调整修改的,要作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3.要科学分析西宁交通发展的有利发展条件、关键要素和核心竞争力及发展制约条件;交通发展条件分析要在西宁市域以至更大层面进行分析。
4.要加强与西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新要求,协调交通空间与生态、生产、生活“三生”空间布局,明确重大交通设施布局方案,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
5.规划控制方案注意与区域交通规划的结合和衔接,注重行政区划相邻地区的交通规划协调。
6.注重与目前开展的西宁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初步思路衔接。
7.应广泛征求西宁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认真落实”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规划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采纳结果。
8.规划编制阶段,规划编制单位有义务参加西宁市组织的交通规划主要阶段有关问题的讨论、咨询及论证等会议,应按要求提供规划阶段性成果,并按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成果要求
1.规划文本及说明书(含附图),A4或A3格式。
2.规划简本(包括主要结论、图表),A4格式。
3.规划汇报展示演示文件,ppt格式。
4.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文字及说明书为doc格式,图纸为dwg或jpg格式。
六、进度安排
1.纲要成果规划阶段(2019年8月-2019年10月)
完成部门调研、居民出行调研、交通调查等前期支撑工作,编制完成《”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纲要成果;纲要成果进行部门审查,并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2.中期成果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月)
吸收整合部门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后形成《”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中期成果;召开专家咨询会,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3.送审成果阶段(2020年2月-2020年4月)
吸收中期成果专家和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深化、完善工作,形成送审成果;召开专家评审会。
按照送审成果专家和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深化、完善工作,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定、汇总后,形成关于落实《”大西宁”综合交通规划(2019-2035年)》的指导意见上报稿;成果印刷、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