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7、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现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相应投标无效。【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要求,2019年4月1日起按该文执行】
8、本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求不明确或有误的,请以详细正确的技术参数进行响应并承诺,同时填写“货物配置清单”和“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9、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未标注▲号的参数要求存在3项或以上不满足,将视为投标无效。。
11、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1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无核心产品。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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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青秀区融媒体平台运营服务 |
1套 |
一、南宁市青秀区融媒体宣传发布平台采编发后台系统使用服务 ▲1.提供CMS采编发后台系统1套,可用于南宁市青秀区指定APP客户端宣传发布平台的内容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和互动; 2.为采编发系统运营提供技术服务,可与“青秀发布”微信公众号账号打通,实现一次采集、集中编辑、多端发布; 3.为南宁市青秀区指定APP客户端宣传发布平台提供功能建设、栏目设置等技术服务; 4.为南宁市青秀区提供在采编发技术方面的其他合理化支持。 二、南宁市青秀区融媒体宣传微信小程序开发服务 ▲1.开发南宁市青秀区新闻发布小程序1个,能实现图文、视频、专题等内容发布,并提供全套成熟的云端技术支持; 2.实现南宁市青秀区指定宣传发布平台内容与小程序内容同步技术支持; 3.对小程序进行运营维护,包括UI修改、界面建设、功能升级、后台数据监控等运营维护。 ▲4.提供办理小程序上架许可、互联网电信增值业务许可等相关资质等服务。 三、南宁市青秀区宣传平台内容运营服务 ▲1.为南宁市青秀区指定APP客户端宣传平台和小程序提供内容运营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整理及推送,原创或搜索全网关于青秀区传播内容进行转发或二次编辑推送,接收、整理、编辑城区各部门通讯员投稿,待发布信息的后台审核及处理,客户端的正常稳定运行的维护,整理统计相关后台信息,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全年更新信息不少于7000篇;通过专题栏目、特色栏目对青秀区重大活动、特色活动进行宣传策划,以长图、动漫、直播、访谈、移动专题等新媒体形式在客户端和小程序平台传播; 2.全年组织多次线上和线下推广活动,如线上小游戏、抽奖、问答、竞猜等关注方式获取用户,通过重大活动现场物料摆放、直播或访谈参与等方式进行线下扫码下载推广。 ▲3.南宁市青秀区融媒体“青秀发布”等系列全媒体平台运营服务 (1)“青秀发布”系列新媒体账号运营:包括微信公众号、企鹅号、头条号等信息整理及推送,每周不少于5期,每期不少于5条内容推送频率,含信息搜集,待发布信息的后台审核及处理,平台正常稳定运行的维护,整理统计相关后台信息; (2)“青秀发布”抖音账号运营:每周不少于2期15秒短视频制作,含脚本创意、视频拍摄、制作,待发布内容后台审核处理,统计整理相关播放数据。 (3)“青秀区融媒体中心”QQ空间和相册运营,定期编发信息,每周不少于5条,每周不少于5张照片。 (4)申请开设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新媒体传播矩阵账号,进行内容维护运营及多平台推送。 4.专题新闻报道服务 (1)提出新闻宣传计划,策划、组织社会新闻采访活动; (2)日常新闻采写:负责针对南宁市青秀区中心活动、部门动态、成果展示、典型事迹等内容,进行新闻采写编辑,发布至全媒体平台,并向主要合作媒体供稿,进行日常新闻报道推送; (3)信息整理发布:青秀区行政相关文件的收集、分类、汇总、整理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对外发布。 5.专项宣传服务 (1)制作超文本H5宣传作品:每年制作不少于6期H5移动专题,对南宁市青秀区主题宣传内容进行整合传播。 (2)视频直播服务:针对南宁市青秀区重大活动或特色活动进行直播。每年不少于6场。 ▲6.技术团队人力资源和设备支持 (1)为青秀区宣传平台内容运营和技术维护提供技术团队人力资源服务,组建具备策划、编辑、摄影摄像、视频制作、设计、IT技术等能力的专业团队共计10人,可根据青秀区宣传媒体部门要求派驻现场办公。 (2)为南宁市青秀区宣传平台内容运营和技术维护提供相关设备支持,并提供现场勘察。 四、国际传播服务 1.在南宁市青秀区宣传媒体部门指定外宣平台进行新闻宣传,针对青秀区重点宣传内容,组织人员参与宣传报道,并在指定外宣平台首页焦点图、栏目文章、专题等板块进行推送; ▲2.在南宁市青秀区宣传媒体部门指定多语种平台宣传:针对青秀区重点宣传内容,进行英语、越南语、泰语等多语种报道,在指定多语种新闻网站、Facebook等渠道进行国际传播。 五、制作主题性原创视频栏目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年度宣传工作重点策划选题,每年拍摄制作15期原创短视频,每期1-5分钟,在青秀区自主宣传平台、全网视频平台和指定省级层面以上媒体平台设置专题进行展示传播;通过新颖的创意内容获得更多互动及关注,制造现象级霸屏效应,后续进行传播效果整理,统计相关信息。 六、新闻舆情引导服务 密切关注境内外网民关注的青秀区热点、焦点问题,营造有利于促进南宁市青秀区经济、文化发展的舆论环境,针对突发的舆情事件,积极配合青秀区舆情监控部门,及时做好新闻舆论媒体引导工作。 七、活动策划及培训 1.媒体策划:负责配合青秀区相关部门,针对青秀区新闻宣传、媒体运营提出季度计划、建议; 2.结合青秀区年度宣传计划提供线上、线下活动策划3次,并对活动进行执行、推广; 3.媒体培训:负责配合青秀区相关部门,组织系统内相关单位、人员开展新闻宣传、媒体运营等内容的培训教育活动2次; ▲4.通讯员管理和考核:对通讯员进行宣传培训,并对完成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对通讯员稿件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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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2月14日 三、后台搭建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搭建完毕,逾期搭建的,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除违约金,扣完为止。 四、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五、售后服务要求: 1.接收到用户关于技术故障及安全问题的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完成更正。 2.为用户提供系统平台不定期漏洞扫描、灾难重建、数据迁移,数据库定期备份等技术维护; 3.根据用户运营需求,可提供系统平台及小程序主视觉、功能设置、栏目规划等修改,合作期修改总量不超过20处。 1.付款方式:服务费用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费用,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完剩余70%的费用。 2.中标人配备的运营团队的人员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办公地点协助采购人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无法全部按时到位的,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扣除违约金,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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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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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演示内容 |
投标时投标人就采购内容“系统能实现采集、编辑、审核和发布等功能及小程序内容同步”进行功能演示,具体内容详见“ 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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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演示事宜 |
1.演示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演示时间要求:具体演示时间于开标后通知各竞标人,每个竞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磋商供应商应自带演示所需的一切用品。 4.演示内容如下: “系统能实现采集、编辑、审核和发布及小程序内容同步”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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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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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时间 |
2019年8月19日上午10时,逾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踏勘的则采购人不予提供现场踏勘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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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地点 |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2楼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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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须携带的资料 |
投标人代理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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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32171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