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限:根据中标后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维护起止时间,维护期 3 年。二、项目概况
中宁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维护项目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组成。
1、在中宁县行政区域内,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并由中宁县公安局管理的图控系统,包括 530 台智能图控前端摄像机和对应的补光灯、光电转换设备、交换机等
以及 813 台小区监控设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之内;主要维护内容为上述监控点位的日常巡检维护、维修、调试、清洁及改造等内容。
2、中宁县公安局机房中的存储设备、服务器、交换机、配电柜以及智能图控平台等其他设备及网络的日常巡检维护、维修、调试、清洁等。
1、智能图控系统
①在中宁县行政区域内,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并由中宁县公安局管理的图控系统,包括监控摄像机、补光灯、光电设备、交换机、设备箱、取电线路等前端设备及后台处理系统日常维护、清洁、检测、调试、维修并且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巡检工作。
②按县局要求,在基于现有前端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及点位迁改工程。
③按县局要求,在基于现有前端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及点位迁改工程。
④县局接管的 96 个小区监控设备、系统及后台设备日常维护、清洁、检测、调试、维修并且对日常使用情况进行巡检工作。
2、网络运行维护服务
① 公安网、互联网及视频专网的维护;
② 各类交管业务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总目标:3 年内,365 天×24 小时全天候在线,稳定率达到 90%以上。
1、网络运行维护服务
① 建设主动巡查机制,每天对所有监控点位进行巡查,公安局对巡查结果进行确认; 维护工作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故障发生后 1 小时内必须到达故障现场并及时处理,
遇紧急情况要立即响应。一般各类故障的恢复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以上(设备损坏、线路损坏及供电故障等特殊原因除外),备品备件要齐全充足,确保设备损坏后能及时更换。;
② 后台运行维护要有 1 名专职人员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八小时坐班值守,及时掌握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处理解决各类系统、设备故障,同时第一时间核实前端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外场维护人员通报并配合处理故障,做好后台系统设备和测试的日巡检测试工作及详细巡检测试记录,每月巡检不少于 30%,外场维护人员每月测试点位不少于 30%;
3、维护项目内容要求
针对日常停电、修路、电路故障、恶劣天气、平台软件故障等影响视频在线问题, 做好日常维护记录;针对日常前端硬件故障需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夏秋两季发现有树枝遮挡摄像机的必须及时处理,每季度需对前端设备进行不少于 1 次的除尘工作。针对日常出现的故障分别做出月维护总结、季度维护总结和年度维护总结,每季度针对所有后台系统及前端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出现故障立即解决并作出季度大检报告;针对季度检修中存在的隐患问题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上报县局负责人,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解决方案及时排除隐患。
4、系统、设备更换要求
为了确保维护工作的有序开展,要求投标人对现有系统情况十分了解,且维护过程中更换的设备需完全兼容现有系统,辅材必须达到国家标准;针对本次维护项目中的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投标单位必须出具监控系统厂家授权和公安部检测报告,相关辅材需提供原厂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依照运行考核办法第二条执行;
1、潜在中标人应具有宁夏区内市级智能图控系统或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的经验,熟悉智能图控系统或智能交通系统相关标准和要求;
2、潜在中标人应在宁夏设有合法注册的公司,在中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3、对现有系统有全面而完整的了解,并有详细的完整的叙述。
4、针对出现的不同故障类型,具有相应的应急解决方案。
5、潜在中标人应在中宁县有稳定的驻点专职维护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资质。
6、潜在中标人具有 24 小时响应,全天候在线的固定电话(必须提供中卫地区专线受理电话号码),有专人负责维护受理工作。
系统年均综合正常率不低于维护目标的要求。
(一)每月根据考核情况统计,按年均计算,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维护费用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
(二)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维护指令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维护费用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
(三)系统出现故障而中标人未发现,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扣除维护费用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
(五)故障解决时限超出维护目标规定时限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维护费用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
(六)因市电停电、运营商网络链路故障原因造成的问题,不计算在内。但潜在中标人应积极配合确保系统恢复正常。
1、潜在投标人在维护期间,应严格遵守市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因市政、道路改造等原因造成各类设备拆迁及重新安装,潜在中标人必须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手续协调办理和设备的拆迁安装,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中标人在提供维护服务期间,车辆使用费、燃油燃气费、差旅费、人员工资、保险、补助等所有必要的成本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期间发生的各种意外(车辆意外事故、人员高空作业事故、意外伤亡事故、工程专业事故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维护期间,因设备或相关辅材老化影响正常使用的,需向相关负责人提交设备或辅材更换申请表,申请表必须阐述更换原因、详细报价清单、解决时间节点。经招
标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更换,单项维修费用 500 元以内(含设备及辅材)由中
标人承担,超过价值 500 元以上的货物由招标人承担(超过 500 元设备及辅材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且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备案登记作为甲方固定资产);
4、为保证招标的公开、公正、透明和可实施性,潜在投标人自行、自愿对维护目标进行现场勘察,在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后,招标人可提供具体点位明细,以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