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主要内容须包括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二)具体内容
(1)规划要对安庆市经济社会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发展形势与需求、发展目标进行统筹分析,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主要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轨道交通、高速公路路网、国省道公路路网、农村公路路网、客货运输枢纽、港航水运网络、机场等)、运输服务发展规划(包括公共交通、邮政、现代物流等)、其他相关规划(包括科技信息化、绿色交通、安全应急、行业管理等)以及近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保障措施等。
(2)重点编制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主要是涉及公路和水运内容的规划,但同时兼顾铁路和航空内容),并结合交通运输体系实际和发展的需要展望到2030年。
(3)对安庆市如何响应中部崛起战略、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进行重点研究并纳入规划。
(4)时间范围: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期2030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三)编制周期要求:
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基本思路,自成交后30日内上报;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初稿、12月份完成终稿;安庆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编制2020年12月份完成终稿。
(四)服务要求
1.人员数量、水平和现场工作时间,以及相应的测绘等仪器设备要满足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
完成规划编制的相关时间节点不得突破。
2.中标后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且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员配备,但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3.结合本项目特点,应根据采购人的安排进行必要的勘察测绘、现场调查、座谈咨询、分析评估等,但不得因此增加任何费用。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规划设计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注意密切关注交通运输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庆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交通政策的微调及环境保护问题,最终规划报告和相关成果须通过专家组、安庆交通运输局和安庆市委市政府的评审验收。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规划细节,以满足规划建设要求。
4.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中标人有责任对涉及项目的重要信息进行保密;中标人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若中标人违反保密要求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采购人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
(五)成果要求
成果文本的排版、装订要精美。按采购人要求向其提供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dwg或JPEG格式。规划成果报告必须通过安庆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