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项目清单及产品功能要求: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招聘费 |
人 |
42 |
2 |
服务费 |
人 |
42 |
3 |
培训费 |
人 |
42 |
根据 2019 年固原市政府分配购买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指标分配,
我县购买 42 名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二、承接主体;
制定招聘方案(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经购买主体审定后实施,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前完成购买任务并派遣上岗。购买主体按照合同管理要求,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范围、数量、标准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经政治审查必须符合学前教育岗位工作要求和幼儿教师职业准则。
4、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5、充分了解学前教育工作职能和幼儿教师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6、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自愿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感、责任感和组织观念,具有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师德高尚、师风良好。
7、具有泾源县常住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8、年龄 18 周岁以上(2001 年 7 月 1 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84 年 7
月 1 日后出生);目前在我县各幼儿园(中小学)任教 3 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年
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79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9、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
10、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1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2、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过度染发、无浓妆艳抹,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
13、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
14、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
15、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 4m)0-25db。
16、嗅觉正常。
(二)优待条件
1、符合招聘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指战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凭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笔试成绩加 3 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本县“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笔试成绩加 2 分。
3、对符合招聘条件在泾源县各幼儿园(中小学)担任保育、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工作满 1 学年以上(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以单位出具的证明及当月工
资册复印件为准)的笔试成绩加 3 分。
4、对在泾源县各公办幼儿园担任管理岗位的人员加 3 分。
5、对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主管的教育学会(含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奖项及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笔试成绩给予加分,具体为:
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论文、教学作品(包括课件、教学设计、教学作品展演等)加分高一级别二等奖可视为低一级别一等奖,国家、自治区级三等奖可视为市级、县级一等奖,优秀奖不予加分。同一成果按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以上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为岗位服务人员: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包括参加邪教组织、非法上访、吸毒情形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和传染病患者。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报名资格审查、加分因素由县纪委监委、教育体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及承接主体组织审查确定。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时间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与高考安检、监控方式相同)。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及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及复习。笔试试卷命制、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由承接主体负责,县纪委监委、人社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对笔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承接主体对试题命制、试卷保密、笔试、登分等工作全权负责。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布,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总分=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购买岗位数及笔试人数的多少确定拟面试人员
(最高不超过 1:3)。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和技能测试方式;模拟教学内容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所有内容;技能测试内容为弹琴、唱歌、简笔画及舞蹈(均为幼儿园教材中的曲目和内容), 其中弹琴为必测内容,其它三项抽签确定一项测试。面试总分为 100 分,其中, 模拟教学占 65%、技能测试占 35%,面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评委由承接主体从其他县区选聘。
3、考察:满分 100 分。面试结束,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确定考察比
例及人数(比例最高不超过 1:2)。通过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社区(村组)、原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家访等方式,对应聘者的政治态度、道德素质、家庭和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等方面考察确定成绩。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5%)+考察成绩(5%)。
考试完成,按照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根据应聘者三项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承接主体统一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者,建档立卡户优先,无建档立卡户优先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聘人选,由承接主体在泾源县有线电视台及有关媒体进行 3 天公示。
公示期满或公示期间,由承接主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为 7 天,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含公共应急演练)等。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派遣上岗,期限首次确定为 2 年,试用期 1 个月,使用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1、承接主体依法为聘用的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
生育保险)。“五险”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承接主体依据《劳动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按月发放工资。标准参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年政府购买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服务岗位(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工资性补助标准, 并逐年增长,3 年内达到 5.1 万元(工资性补助 3.82 万元、社会保险“五险”单
位应缴纳部分约 1.28 万元),其中第一年工资性补助 3.1 万元(每月约 2583 元),
第二年工资性补助 3.5 万元(每月约 2916 元),第三年工资性补助 3.82 万元(每
月约 3182 元),工资性补助均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保代扣代缴费用。对具有全日
制本科学历者,一经聘用,即按 5.1 万元年工资标准执行。为体现优劳优酬,多劳多得,应发工资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工资占 80%, 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 20%,经学区中心校、所在服务幼儿园、承接主体三方共同考核后,次月发放(具体考核细则由各学区中心校、幼儿园及承接主体制定)。以上人员工资待遇中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服务期限:三年,投标单位中标后由招标人负责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
注:为便于对派遣人员的管理,承接主体中标后,若未在泾源县内设有分公司(管理机构)的必须在泾源县设有分公司(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