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谈判小组评审认可;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谈判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对谈判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一、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现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庐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庐江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庐江县地震应急预案、庐江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4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编,编制报告有效期为三年。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调研费、编制费、专家咨询费、材料印刷费,并承担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和依法缴纳税金等相关费用,在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