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 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2.1 “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交货地点:湟中县上新庄中心卫生院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4.免费质保期:1年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
1、检测原理:采用激光散射法对白细胞进行准确的五分类检测
2、分类通道:具有独立的嗜碱性粒细胞通道
3、检测参数:≥23项参数,具有异常淋巴细胞报警信息
4、进样方式:全自动进样,封闭进样
5、样本添加:可随时添加样本
6、进样器容量:≥40个
7、检测模式:开放全血,预稀释血
▲8、样本用量:CBC+DIFF开放全血20μl,CBC+DIFF预稀释血20μl
9、检测速度:≥60个样本/小时
10、预稀释模式:自动定量打出稀释液,具备五分类功能
11、排堵方式:正反冲洗,高压灼烧
▲12、线性范围:WBC 0~99.9×109/L,RBC 0~8.0×1012/L,HGB 0~250g/L,PLT 0~1000×109/L
▲13、具有同品牌原厂配套的省级以上SFDA注册的试剂、质控品、校准品,并提供校准品溯源性文件‘’
14、维修服务:甘青宁地区有经工商注册的厂家维修服务机构,厂家专职工程师超过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