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厕所革命”2019年第一批次新建公厕项目(城铁大丰站公厕)
2、委托代理编号:SHZH(湘G)2019-061
3、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株洲云龙示范区“厕所革命”2019年第一批次新建公厕项目(城铁大丰站公厕) |
详见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 (另册) |
2027648.85 |
城铁大丰站公厕选址位于成绩铁路大丰站左旁,建设两层公厕,建筑面积255.6平方米,建筑高度10.55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给排水等工程。
二、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建筑材料要求及运输、保险及保管
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3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2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人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验收要求
3.1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以相关施工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为依据,对项目进行验收。
4.质量保证
4.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79号令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5.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5.1按省住建厅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7】165号《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8号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一>的通知》及相关配套附件;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个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134号《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8】10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8】10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7】13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6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株云龙管发【2015】14号文关于印发《株洲云龙示范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株城管办【2018】42号文关于城区“厕所革命”第二批主要设施设备选型建议的通知;株城管办【2018】32号文城区“厕所革命”关键设备材料考察比选纪要;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9月-10月);
6.投标报价说明
6.1按省住建厅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7】165号《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8号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一>的通知》及相关配套附件;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72号《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个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6】134号《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8】10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省住建厅湘建价【2018】10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7】13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园林苗木等综合税率和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6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株云龙管发【2015】14号文关于印发《株洲云龙示范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株城管办【2018】42号文关于城区“厕所革命”第二批主要设施设备选型建议的通知;株城管办【2018】32号文城区“厕所革命”关键设备材料考察比选纪要;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9月-10月);
6.2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6.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即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综合单价及暂估材料单价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不能更改,若有更改将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工期及质量要求
1.1工期要求:本工程施工日历工期为30天,招标人不鼓励投标人将工期提前,但投标人不得延误工期,工期每延迟1天,处2000元的违约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1.2质量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1.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院令及国家建设部第80号部令及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1.4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2.1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验收要求
3.1由采购人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验收。
4、付款方式
4.1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审核定案后付至工程总价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工程变更
5.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5.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6、工程竣工结算
6.1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2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三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四、技术标准及要求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6)
13、《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2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
未尽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补充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