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1、本次磋商确定2家具有环境类检测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依据《江苏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生态环境社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协助采购方开展日常环境执法监测等相关工作。
2、供应商所承担的监测工作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监测采样分析过程按照现行有效的各类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应确保项目的监测质量,按时完成监测工作。
3、供应商对监测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并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单位以及利益相关方。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监测结果以及擅自对外提供监测数据的,除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采购方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合作,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现场监测结束或取样后7日内向采购方提供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
5、供应商应至少指派10名具有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的环境监测人员,为采购方提供相关检测服务。
6、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接到采购方任务通知,应立即响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遇到污染事故等应急监测工作,供应商须1小时内到达监测现场开展监测工作。
7、供应商承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被环境监测协会或主管部门因考核情况不合格、督查后整改未落实等问题通报过。
(二)报价要求
按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397号、苏财综〔2006〕80号、苏环计〔2006〕30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固定优惠折扣率(费用结算率)报价。固定优惠折扣率(费用结算率)应在55%以内(即原价的55%以内)(含55%),报价(固定优惠折扣率)应按整数报,报价超出55%的或未按整数报价的,其响应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服务期限:一年。
三、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草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