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清单采购最高限价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不锈钢水表箱(含钥匙) |
一、适用介质:市政工程 二、执行标准 1、304不锈钢。(需提供原材料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的卫生性能应符合GB/T 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定。 3、产品标注:生产企业名称(或标识)、执行标准号、公称直径。 三、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 1、尺寸:1000mm(长)*1450 mm(高)*330 mm(宽); 2、材料:304不锈钢板厚1.2 mm;内衬25mm厚半硬岩棉保温板。 3、工艺:箱体内置上下二道加强筋,水表箱底座采用5*5*5mm厚镀锌角铁。 4、款式:不锈钢子母铰链,不锈钢上下插销锁,门侧出风口100 mm *200 mm*2个。 5、外观:箱体外面喷塑,并有文字以及水务集团的LOGO(具体字样及LOGO由甲方提供) |
120只 |
387000 |
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含卸货费 |
注:1、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总限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单位需按图制作样品,经甲方业主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有过2017年以来相关货物的供货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询价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
2)材料清单报价表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投标人在清单报价表中投报的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现场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
5)招标人设定了项目投标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总限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天扬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宋敏华
联系电话:0513-68951010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4)投标单位需提供2017年以来相关货物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1)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查验,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0年5月9日上午08:30—09:00送至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中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公园北路1088号。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7000元的报价保证金(现金)。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将报价保证金交至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手中。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三、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质量合格,达到相关国标和行业标准。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两年。维持售后服务快速反应机制,联络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状态。现场援助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2小时内回应技术援助。
3.供货周期要求:十五天,供货商应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的时间、批次及时供货,不得影响供货进度。若因供货商原因造成供货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供货商负责,每天损失按1000元/天计算。
6.交货、安装地点: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时提供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并指导安装。
7.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在供应商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8、其他约定:中标单位需按图制作样品(样品设计图详见附件四),经甲方业主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四、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3、合同范本(格式见附件五)
五、成交原则:产品符合采购需求且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中标。(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付款方式:当月供货,次月按实际用量、实际开票金额付清货款;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