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采购需求
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落实《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19]589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
二、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动全县党员干部、乡贤能人、在外成功人士积极参与到村庄规划建设中;坚持驻村编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技术人员应驻村调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四、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0至2035年(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划基期年),其中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到2035年。
此次规划编制范围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试点村域国土空间(太和县赵集乡(草寺村、草南村)、大新镇(张楼村)、郭庙镇(宋集村、西街村、张西村)、阮桥镇(青春村、刘关村、斤沟村);赵庙镇(赵大村、城子村、刘楼村);皮条孙镇(苇张村、孙寨村);税镇镇(张大庄村、陶寨村、姚寨村);大新镇(花园村)18个乡村规划编制)。
五、工作程序
村庄规划依照组织准备、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审批实施的程序开展。主要包括:
1、制定工作方案。与镇、村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共同制定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应动员培训。
2、开展驻村调研。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技术人员应驻村调查,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
3、规划初步方案编制。技术单位要按照现行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充分结合村民的意见建议,高标准编制村庄规划初步方案。通过组织召开初步方案汇报会,听取工作组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
4、规划方案优化。工作组根据方案修改完善进度,及时组织召开优化方案汇报会,重点审查各类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5、审批阶段。工作组要负责组织村民审议、批前公示、技术审查、成果报批、批后公告、数据汇交等工作。重点保证规划方案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成果形成后,要召开村庄规划解读会。指导村级将规划成果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
6、实施阶段。规划编制单位要为村庄规划建设领域提供5年免费技术指导服务。服务期自规划方案批准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每年驻村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周。
六、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要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及后续出台的技术要求,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村庄发展定位与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根据村庄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进一步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发展定位描述应准确概括、突出特色,文字简练。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结合现状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约束性指标。在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可结合村庄特色适当增加指标。
2.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
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等安排,划定规划用途,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1)保护空间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对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划定耕地、林地、生态等保护空间。
(2)建设空间
依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和科学测算,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统筹住房布局、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整治、防灾减灾、历史文化及特色风貌保护等内容,划定农村宅基地、农村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空间。
(3) 弹性空间
可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
(4)用途管制规则
按照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村庄未来发展需求和村民意愿,制定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3.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
(1)生态保护修复
提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任务,明确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等管制措施,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
(2)土地综合整治
确定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旱改水、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土壤修复等整治范围,提出使其达到优化利用状态的整治措施,形成统一行动方案。
4.历史文化保护及特色风貌
(1)历史文化保护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保护资源的村庄应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已划定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传统村落范围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空间格局、传统街巷、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地质遗迹、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措施、名录、修复方案和整合串联策略。
(2)特色风貌规划
分析行政村所处自然环境和山水林田湖草路房格局,提出整体风貌保护方案,明确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及城镇周边、省级周边、景区周边等重点地段“显山露水”的整治措施。挖掘凝练村庄自然、历史文化要素符号及传统建筑特色,延续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提出居民点景观风貌控制要求。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道路交通规划
对外道路交通。落实县域、乡镇域道路交通布局安排,与过境公路、铁路充分衔接,确定道路等级、走向和用地安排。村庄内部交通。优化村庄内部道路,在保证地面排水顺畅,尽量减少土石方量,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明确村内道路(含居民点外农村道路)位置、宽度、材质等。
(2)公共服务设施
依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确定管理、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环境卫生、商业、集贸市场的布局、规模。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在建筑条件允许前提下,尽可能利用闲置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利用。
(3)基础设施
供水工程:确定水源、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水质标准及工程设施布局、规模。
排水工程:确定雨污排放体制、污水处理方式,提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规模和布局。
电力设施:确定用电量,电源及变配电设施的位置、规模。
通信设施:确定通信设施的位置、广播电视和网络通信覆盖目标。
环境卫生设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具体措施、垃圾收集方式。
确定公共厕所、垃圾站等环卫设施设置建设要求。
殡葬设施:确定殡葬设施的位置、规模。
有需求的村庄可以增加编制供热、能源利用(含燃气、沼气、太阳能等)等设施规划内容。
6.产业发展规划
(1)产业发展策略
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落实上位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规划要求,统筹谋划村庄产业发展,制定负面清单和管控要求,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2)产业空间布局
结合相关政策,明确需清理的闲置、违法、待腾退低效产业用地及可利用存量用地规模。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布局,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规模、布局、强度等要求。除少量必需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外,一般不在农村地区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7.农村住房布局
(1)农村宅基地范围
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
(2)农村住房布局规划
重点关注居民点与道路的关系,多采用街巷式布局,形态肌理根据建筑与地形、道路的不同组合关系,沿街巷展开,主街和次巷脉络清晰,易于随着村庄扩大逐步拓展延伸。
(3)农村住房建设
充分考虑本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传统农房提出功能完善、风貌整治、再利用、安全改造方案等措施,并对新建农房提出典型住宅户型设计图。住房建筑风貌宜采用敦实、质朴、方整形式,屋面坡度较平缓。
8.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综合考虑地质灾害、洪涝、干旱、消防、地震、风雪冰冻等隐患,落实上位专项规划要求,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目标和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要求,确定防灾减灾工程、设施的空间分布和建设标准,明确预防和排除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9.人居环境整治
综合考虑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根据不同村庄的特点,可以从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及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确定整治目标,明确整治要求、措施和具体建设内容。
10.近期行动计划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人力、财力和居民需求,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农房改造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整治、土地综合整理、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合理安排实施时序,制定近期建设项目表,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七、成果要求
1 、规划成果分为村民公示版和报批备案版。村民公示版应更加注重简洁明了、满足村民“看得懂、用的好”的需求。主要包括“两图一表一则”,分别为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报批备案版应更加注重形式规范、满足规划深度、前瞻性、科学性等要求。主要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
规划编制单位承诺编制过程中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两人)必须全程参加项目调研、各阶段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咨询及考核。
九、其他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包含但不限于本任务书。其他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及后续出台的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县、镇国土空间规划是村庄规划的上位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应满足空间规划指标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与上位规划衔接。本区域的空间规划完成后,规划编制单位要对村庄规划成果进行相应的审查、修改和完善。
为保障村庄规划成果质量,项目编制单位要分阶段召开由本行政村村规划编制工作组全体人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规划编制动员培训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初步方案汇报会, 修改方案汇报会和最终方案解读会。在专家评审会议召开前,至少召开1次技术成果审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