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服务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服务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
3.2.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二)服务内容
森林督查:对海西州范围内排查毁林开坑、采石采矿、工程建设等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滥砍滥发等问题,并对上年度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各县县级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建立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
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收集海西州范围内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以来林业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林地变化资料,通过遥感判读区划,现地调查核实等技术手段,掌握林地变化空间分布于管理属性变化信息,重点掌握林地与非林地转出变化情况,产出林地变更调查成果更新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