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项目预算:1191000元
为推动我市社保卡管理服务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2019年我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将社保卡大厅综合管理、业务经办、信息技术支持等社保卡管理服务工作外包。为保障我市社会保障卡工作继续有序推进,中心拟继续采取服务外包开展社会保障卡工作。
项目预算为119.1万元(壹佰壹拾玖万壹仟元整),项目预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低于108.3万元,其余为项目管理服务费,其中驻场人员12人,每人每年最低经费77700元/年(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
长沙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服务内容表
序号 |
服务项目 |
具体内容 |
人员配备 |
1 |
综合管理工作 |
1.负责社保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工作,做好相关现场和远程业务受理服务; 3.负责联系行动不便人员、部分特殊单位集中上门制发卡服务等; 4.协调指导人社业务部门、区县社保卡中心、合作银行网点、药店医院、学校等部门的社保卡工作; 5.做好全市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功能需求整理; 6.组织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信访来电等多渠道信访工单处理; 8.负责全市所有服务大厅每日经办受理数据提交、开户报盘、制卡报盘及过程中的问题跟踪处理; 9.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0.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 |
4 |
2 |
窗口业务经办 |
1.负责总服务台引导服务,包括叫号机引导、业务咨询、自助服务区指引、单位业务室操作指引、身份证相关证件复印等; 2.负责社保卡窗口业务经办,包括个人申领、密码修改、挂失解挂、异常卡业务经办等; 3.负责社保卡单位(含驻长高校)申领、批量制卡、异常卡处理业务经办,兼顾联络驻长高校每年新生采集制卡的工作; 4.负责市本级社保卡大厅信访接待; 5.负责窗口照相室照片拍摄、修改处理及上传等工作; 6.负责对各区、县(市)上传的不合格照片进行再处理; |
4 |
3 |
软硬件 运维 |
1. 配合做好人社网上、掌上服务平台的运行与维护工作; 2. 负责人社业务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3. 配合做好业务系统工单处理工作; 4. 配合做好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7. 集中受理全市(含区县)社会保障一卡通系统、生物特征系统、微信和支付宝移动服务平台等系统建设、需求收集及整理、功能用户测试、用户授权、业务操作培训; 8.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 |
3 |
4 |
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
1. 配合做好人社业务系统、网络、数据、设备等信息安全日常运维工作; 2. 配合做好人社信息安全需求收集整理工作; 3. 配合做好人社信息安全协调沟通工作; 4. 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 |
1 |
1、投标人提供12名驻场人员,人员到岗后由采购人根据驻场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岗位。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年龄40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吃苦耐劳,勤学好问,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
5、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6、保障人均年度经费最低77700元,并结合绩效考核给予绩效奖励。
7、礼貌待人,举止文明,衣着得体。
1、 服务期限:1年(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2)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为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同金额的50%作为考核结算款,以6个月为周期进行付款考核,第二次付款为项目实施6个月后,验收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25%;第三次付款为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中标单位凭发票后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如发生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因素,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本项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自负。
四、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评价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的中标人以及由中标人按照合同派遣至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2、考核评价原则
2.1按月考核,绩效挂钩原则。对于中标人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月度考核,由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根据考核细则统计每月分值,根据考核分值拨付考核费用。考核优秀(95(含))不扣费用;考核良好(95)及以下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的1%,连续三次考核80分以下则取消合同。
2.2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原则。依据考核细则的要求,对中标人就本项目的人员招录、日常管理、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服务保障方面进行抽查,对违反要求的进行扣分。
3、考核评价标准
对于公司月度工作情况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原则,其中员工招录占20分,日常管理占20分,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服务保障20分。考核过程采用扣分制,扣分标准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所有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计算负分。
4、考核评价细则
4.1员工招聘(20分)
4.1.1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招聘员工,未按要求驻场每项每人次扣0.5分。
4.1.2中标人须对新驻场人员进行思想素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4.1.3中标人应在新员工入职前完善员工各项资料和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不完善每人次扣1分。
4.1.4中标人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妥善办理好新进人员的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需办理的各项内容,未办理或办理不完善每人次扣1分。
4.2日常管理(20分)
4.2.1中标人负责对驻场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员工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采购单位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不在岗未记录考勤的员工情况扣1分/次。
4.2.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扣1分/次。
4.3业务工作上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40分)
4.3.1工作及时情况: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在上级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按每件次扣0.5分。
4.3.2工作数量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数量指标的,按每低于1个指标扣0.5分。
4.3.3风纪指标:若服务人员出现“吃、拿、卡、要”和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现象,一经查实,按每件次扣5分,对当事人进行解聘。
4.3.4工作错误指标:服务人员出现一般性错误,按每件次扣2分;出现重大错误,按每件次扣10分;
4.3.5投诉指标:服务人员被投诉一次,按每次扣0.5分;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扣10分;
4.3.6被上级单位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4.4服务保障(20分)
中标人需提供以下服务保障:
4.4.1社会保障:办理社会保险及相关商业保险,及时履行工伤理赔手续,未及时办理扣0.5分/人次。
4.4.2每月对团队稳定性进行考核,若团队中有人离职,须在1周内补充,不得耽误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若未及时补充,直接扣除当月空缺人员费用,计算方法按照该岗位人员年度费用/12*空缺月数。
4.4.3法律咨询及争议处理:为采购单位及驻场人员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处理劳资纠纷,参与劳资仲裁和诉讼,为采购单位做好劳务风险防范,未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扣1分/件次。
4.4.4中标人须保证盈利唯一来源为合同金额中人员经费外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用于驻场人员合理开支上。中标人挤占其他费用作为公司盈利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五、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