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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海上安全监管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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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080000065329 发布时间:2020-05-08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舟山市海上安全监管平台项目
  • 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

通过前期对涉海相关部门信息化现状的调研,了解到建设“海上安全监管平台”的建设具有充分的必要性,集中体现在:

有助于加快数据整合,服务舟山大脑

通过项目建设,有助于将分散在各部门业务系统中的零散数据经过清洗、转换、加载(ETL)形成与海上安全监管相关的主题库,成为舟山大脑数据资源的有效组成,为统一决策指挥提供支撑。

有助于实现统筹建设,提升数据质量

通过项目建设,有助于从全局角度加强涉海设施的统筹分析,查漏补缺,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效率;有助于避免数据的重复采集和无效采集,提升涉海数据质量。

有助于形成部门合力,实现高效协同

通过项目建设,有助于消除各部门“信息孤岛”现象,实现涉海数据的交换共享,创建多部门协同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形成高效合力。及时发现海上安全相关隐患,减少因此而造成的社会及经济损失,充分发挥海上安监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创新社会治理、平安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维护舟山海上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建设内容及详细清单

本项目以海上安全监管平台为重要依托,整合汇聚各涉海部门信息化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有效支撑海上安全协同监管,为舟山大脑提供辅助决策信息。

本次海上安全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内容包含:

1、夯实系统基础建设。围绕管理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安全保障建设,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规范基础。

2、加强数据资源规划。通过对数据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分类管理,实现对数据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业务应用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

3、完善应用支撑平台建设。统筹建设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主题库、海上安全监管数据开放微服务(数据基础服务)等支撑功能,为系统应用做好支撑。

4、突出应用系统建设。重点围绕协同监管、海上安全日常监管、重点风险目标预警、海上安全应急信息管理、海上安全信息可视化展示等,实现海上安全监管信息的有效展示,实现部门协同监管。

5、实现高效决策与协同会商机制。通过信息化技术方式,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会商机制,实现海上应急事件的高效决策和协同指挥。

6、逐步对接涉海部门应用系统。海上安全监管平台除采集涉海部门的主题数据以外,需实现与各部门多个应用系统的对接,作为海上安全监管平台的有效组成部分。

详细建设内容清单:

序号

类别

分项

业务功能模块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系统基础建设

系统基础体系建设

包括管理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等

1

实现系统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

数据资源规划及数据整理归集建设

数据资源规划和数据整理归集

从整体上建立海上安监数据资源规划,实现数据从来源、采集、治理、和数据目录编制的全过程实施。

1

自行从各涉海委办局采集数据ETL至数据资源中心并纳入舟山大脑

3

外源数据服务费

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服务性的电子海图、全球水文气象信息、商业船位信息等

1

使用期限三年

4

应用支撑平台建设

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

船舶信息库

1

实现海上安全监管数据的结构化、主题化存储

船员信息库

1

船位信息库

1

视频信息库

1

风险点信息库

1

应急资源信息库

1

5

海上安全监管主题库库

船舶监管主题库

1

海上救援主题库

1

风险分析主题库

1

事件预警主题库

1

联合执法主题库

1

服务支撑主题库

1

6

海上安全监管数据开放微服务

系统内部应用微服务

1

为本项目各个应用系统和其他部门应用系统提供业务API服务

系统外部应用微服务

1

内源数据业务化整合

1

7

应用系统建设

协同监管

五种应用场景:协同执法、案件移交、联合执法、预警协同处理、督办/交办处理

1

协同监管系统将海事、渔业、港航、交通等单一涉海监管部门分散的人力,资源,通过平台联合起来,实现各部门分散式的信息进行数据共享,共同协作

日志管理

1

统计分析

1

浙政钉应用

1

数据基础服务对接

1

8

海上安全日常监管

监管一张图(包括船舶监管、船舶搜索、通航信息、水文气象信息、台风路径等功能)

1

以船舶、海洋设施(桥梁等)、涉海人员、涉海单位(船企等)等为监管目标,以日常管理、预警、救援、调度等为管理内容,为管理部门提供监控和管理支撑。

综合查询

1

公务船舶信息管理

1

统计分析

1

系统其他功能

1

9

重要风险点预警

重要风险点分类

1

通过经验算法自动对重要风险点风险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支持实况危险信息手动上报,对危险信息向相关部门进行实时推送;协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POI展示及维护

1

电子围栏

1

监测预警及区域回放

1

10

海上安全应急信息管理

信息共享展示(实现应急信息“七个清”:具体参见方案相关章节)

1

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为海上安全监管一张图在应急状态下,符合应急信息管理相关要求的完整功能重构。

发生险情时将险情信息、应急力量、水文信息等要素进行汇集并集中展示,做到现场“7个清”:

协同监管系统对接

1

记录与归档

1

海图引擎

1

11

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可视化展示

可视化引擎及组件

1

基于数据实时渲染技术,利用可视化技术从大规模数据通过本系统,实现海量数据实时图形可视化、场景化以及实时交互

船舶异常聚集分析主题

1

重点监管目标分析主题

1

重点场所视频监控主题

1

海上态势多维度分析主题

1

其他分析主题

1

12

协同会商辅助决策系统

含:视频会议调度软件1套;视频终端5台;八路解码电视墙服务器3台

1

实现与涉海部门(港航、海事、海洋渔业、交通等)及县区、市级其他部门的异地视频等多媒体沟通

13

接口费

与各部门应用系统对接

涉海部门系统对接

1

包括但不限于港航、海事、海洋渔业、交通等部门12个相关应用系统

14

其他

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满足系统三级等保要求,重点为数据安全保护

1

 

15

项目咨询监理费

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及实施过程监理

1

 

16

卫星电话

 2部(含通信费)

1

应急状态下通信联系

    三、建设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设计参考并遵循以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办发〔2017〕3号)

《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24号)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 216.1-1999)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电子政务信息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标准》

《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2号)

《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浙政发〔2016〕6号)

《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年)》(浙政发〔2018〕70号)

《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

《舟山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专题会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数字经济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174号)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舟经信发2013)

    四、技术需求

(一)系统基础建设要求

1、管理制度建设  

    项目的建设涉及资源提供方、资源管理方、资源使用方、平台管理运维单位、平台建设单位等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管理对象包括信息资源、平台软件系统等。管理制度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信息资源管理维护制度、技术平台管理维护制度等。

    2、标准规范建设

    标准规范为信息资源一致性和海上安全监管平台各参与方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提供了基本的保证,应围绕信息釆集、组织、分类、保存、发布与使用等信息生命周期各环节建立规范和标准。

    本项内容提供相应的书面成果文档。

(二)数据资源规划及数据整理归集建设要求

1、数据资源规划

    数据资源是数据资源中心最重要的资源。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资源分布状态具有阶段性,每个阶段都对应数据资源整合的不同阶段,体现数据资源的管理集中、有机分布的特点。根据“基于数据,围绕数据,面向数据”的建设思路,我们进行数据资源体系的总体规划,然后具体描述共享型的共享数据库、操作型的业务数据库和分析型的历史数据库这三类数据资源的构建、维护和使用。

2、数据来源

    以上几类基础数据按数据来源又可区分为业务数据和外源数据,其中业务数据主要包含政务数据、物联网数据、视频数据。

注:第三方的外源数据需有版权说明,确保不侵犯第三方相关知识产权,有效使用期为三年。

3、数据采集服务

    数据采集是指采用图形化的数据处理软件(ETL工具或其他工具),用以实现大数据资源池形成过程中数据抽取、转换、装载、清洗、对比等功能。用户从数据源抽取出所需的数据,经过数据加工处理平台的处理,最终按照预先定义好的数据模型,将数据加载到应用数据库中去。汇总到海上安监平台的数据来源,主要分为:委办局数据、企业数据、互联网数据。

4、数据治理服务

    数据治理平台集成了数据管理管控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数据整合、数据脱敏、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血缘分析。

5、信息资源目录管理

    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的基础,实现各应用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及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依据。信息资源目录管理釆用元数据对信息资源特征进行描述,形成统一规范的目录内容,再通过对目录内容的有效组织和管理,形成目录信息库,从而为信息资源的汇聚、共享以及应用支撑提供信息资源的发现定位服务。

注:本项内容需根据舟山大脑数据共享交换系统相关规则处理,并负责与舟山大脑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三)应用支撑平台建设要求

1、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

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起源于共享需要,是本部门系统间与跨部门数据共享的提供者。从舟山大脑大数据平台中剥离出有共享需要的涉海数据,按数据目录规范新建业务库。包含通过数据交换平台采集到的各委办局可对外共享的原始数据,原始数据的数据格式可以是结构化、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的数据包括部门业务数据、视频图像数据、物联感知数据等,需要实时与业务库同步。

按照舟山大脑业务库设计标准,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的设计需要满足以下规范:

  • 业务库设计规范

 

业务库设计尽量按照已有的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同时对于必要的业务库设计规范进行补充建设。具体包括表设计规范、视图设计规范、标识符命名规范、SQL编写规范等。

  • 数据加工存储规范

 

数据加工存储规范主要是对从数据源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加载和存储,构建城市各类业务库。数据加工存储规范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整合、数据治理、数据存储等。

  • 数据资源共享规范

 

数据资源共享规范包括确定共享的数据资源种类和适用范围,明确数据资源管理责任,建立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资源发布、使用及更新的方式方法和流程、明确数据共享交换的权限、明确数据保密等级等。

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应急救援、港口物流、检测检验、航道锚地、航运指数、船员信息、气象水文、监控定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制度等各类数据。具体包括如下业务库:

  • 船舶信息库

 

包含船舶名称、MMSI、船舶长度、船舶宽度、船主姓名、手机号、管辖部门、所属公司等数据。

  • 船员信息库

 

包含船员姓名、手机号、籍贯、身份证号、所属船舶、职位等数据。

  • 船位信息库

 

包含船名、IMO、呼号、类型、长度、宽度、经度、纬度、航迹向、船艏向、航速、航行状态、吃水、更新时间、目的港、预到时间等数据。

  • 视频信息库

 

包含船舶内视频数据、周边监测站点视频数据、视频流地址信息。

  • 风险点信息库

 

包含安全隐患点经纬度、桥梁点位、海底管线等数据。

  • 应急资源信息库

 

包含医疗、搜救、人员流动等应急资源信息。

以上业务库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增删,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 海上安全监管主题库

    海上安全监管主题库,从系统架构来看,存在于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中,是海上安全监管业务库的一部分。海上安全监管主题库是通过业务库中数据的抽取、转换、筛选、校对形成各自主题数据库,为跨层级、跨单位的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提供数据保障,同时通过对主题数据库数据信息的建模分析,为各业务提供统计分析报表、业务趋势分析、信息比对校对、业务预测等服务。具体包括如下主题库:

  • 船舶监管主题库

 

通过业务库中船舶的实时位置数据,可快捷查看每艘船舶的MMSI、呼号、IMO、船籍、类型、状态、船长、船宽、吃水、船艏向、航迹向、航速、位置经纬度、目的地、最后位置更新时间等信息,也可查看船舶近期的航行轨迹、船长及联系方式,通过各类船舶状态统计、进出港统计、人员活动统计、船舶热力图等在海图上直观展示。

  • 海上救援主题库

 

存储应管理与救援系统中相关的应急物资、救援队伍、应急值守、应急决策支持、应急预案等相关基础数据。

  • 风险分析主题库

 

结合船舶信息、各类风险点信息、气象信息等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为海上风险分析模型提供数据支撑。

  • 事件预警主题库

 

通过对涉海风险点包括海底管线、桥梁等近百个类型的风险点数据,结合船舶定位信息和电子围栏等信息,通过算法对有在电子围栏范围内抛锚趋势的船舶进行预警,相关预警信息实时同步给后端技术人员,对于涉事船舶及时进行电话沟通,尽快驶离风险区域。

  • 联合执法主题库

 

存储安全行政执法各环节中,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开具的各种执法文书、执法依据、执法条款等数据。

  • 服务支撑主题库

 

通过汇集社会第三方数据,包括:潮汐、水文、气象、POI、海图等数据,结合船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为其他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以上主题库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增删,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海上安全监管数据基础服务

3.1 基本要求

(1)海上安全监管数据基础服务整体采用微服务架构;

(2)数据基础服务特别针对海上安全数据进行业务化API封装,为海上安全监管平台和其他涉海部门相关平台提供更高层次的业务数据支撑。

3.2 API清单

海上安全监管数据基础服务,在海上安全监管数据库基础上,为本项目各个应用系统提供业务API服务。常用的业务API服务见下表:

表 常用业务API梳理

API类型

API内容

服务应用

是否对上级提供数据服务

船舶和船位

获取船舶类型列表

协同监管、海上安全日常监管、海上安全应急管理、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展示、公众服务

获取AIS船舶列表

协同监管、海上安全日常监管、海上安全应急管理、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展示、公众服务

船舶轨迹

协同监管、海上安全日常监管、海上安全应急管理、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展示、公众服务

获取船队船舶列表

协同监管、海上安全日常监管、海上安全应急管理、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展示

搜索船只

协同监管、海上安全日常监管、海上安全应急管理、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展示、公众服务

分页获取船队船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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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船队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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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船队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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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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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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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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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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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服务

获取大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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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页获取服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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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服务材料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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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区域数值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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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任意点气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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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和潮汐

获取港口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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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潮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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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港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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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警信息

航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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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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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围栏

增加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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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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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电子围栏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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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围栏提醒策略增加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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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子围栏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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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层和标绘

标绘分组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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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出标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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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线

获取用户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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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航线或者修改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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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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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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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所有航线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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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名字查询航线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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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查询的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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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线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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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点

查询POI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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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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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

查询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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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信息

查询主题信息

协同监管、海上安全日常监管、海上安全应急管理、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展示

……

 

 

 

3.3数据业务化清洗

(1)系统根据业务化需求对数据进行清洗,包括常规清洗规则和特殊清洗规则;

(2)常规清洗规则应支持:基础清洗、缺测值清洗、格式内容清洗、逻辑错误清洗、非需求数据清洗、关联性验证。

(3)针对AIS数据按照特殊清洗规则进行清洗,保证AIS数据多源合成的质量。

注:本项内容需根据舟山大脑数据共享交换系统相关规则处理,并负责与舟山大脑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四)应用系统建设要求

 1、协同管理

     ▲1.1平台主要功能

    (1)实现执法现场相关信息的收集、案卷建立、信息显示、上报;

    (2)实现各部门协同办案、联合执法;

    (3)实现各部门组织机构,并为各级部门人员划分权限;

    (4)实现案件转移、信息共享、核查结案;

    (5)实现海上风险点目标预警、协同处置。

    (6)实现结果查询、案件统计、日志记录等;

     ▲1.2平台应用场景

(1)协同执法:当涉海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执法时,发现无法自行执法或相关证据信息不足,需要其他监管部门协同执法或提供资料帮助时,即可进入本平台发起协同单,并将前期执法相关资料导入该协同单下,供协同部门查看或参考,有利于执法工作。在系统内须实现手工录入执法结果和相关资料信息。并运用系统接口将数据对接进行自动导入,可开发相关功能模块将对接后的信息进行公示。

协同单主要包括发起单位、发起时间、协同单位、现场检查情况(案件描述、附件、检查人员等)、协同事项、制单人员、发起时间、协同单位响应情况、处置结果等。协同单以单位名义发起,各单位秉着协同单谁发起谁负责的原则。

发起单位一旦需要协同,启动协同监管平台,创建协同单,填完相关信息后发出,等待需协同单位作出响应,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而需协同单位接收到协同单后,根据协同单上的协同事项,结合自身情况对此次协同作出响应,主要是确认协同、拒绝协同。

需协同单位确认协同,根据协同单上的协同事项判定协同方式,无论如何协同,执法流程、处置程序依据单位内部自身流程决定。完成执法后,将处置结果反馈到协同单上,参与单位在协同单上能查看所有相关信息,为执法提供便利。

需协同单位拒绝协同,填写拒绝原因,在协同单上体现出来。此时发起单位,可以重新选择需协同单位,可以进行案件转移,也可以提交本层级的交安委办申请督办,具体操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案件移交: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时,发现此案件应由其他监管部门管辖,(发出协同工作单,在平台上移交给相关部门。)具体操作:那么第一执法部门需要将案件或调查取证的线索进行整理打包,登记共享到协同监管系统,然后在协同监管系统进行案件移交,第二执法部门接收第一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及线索进行执法处置。执法流程可由执法部门在自有内部系统中完成,走自己现有流程,不进行流程再造。最后将执法结果反馈到本平台存档。

(3)联合执法:需要组织联合执法时,由牵头部门在本平台发起联合执法协同工作单,组成联合执法组。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将收集的资料、证据等,汇集到平台中本次联合执法协同单。如果其中某监管部门需要对此次查处对象进行处置时,可以在此联合执法单下提取自身所需信息,自行对查处对象进行处置、处罚。最后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本平台。此场景可以简单归纳为集体调查取证、分头享用。

(4)预警协同处置:在重点风险目标管控区域建设电子围栏,当海底电信光缆、海底输油管等设施设备发生风险点预警信息时,预警信号第一时间发送至海底设施相关业主部门(如:电信、电力、发改委、水务局等),由业主部门进行处置。当业主部门难以处置时,可由业主部门向相关的单位发送协同处置请求,最后将险情处置结果反馈至本平台进行存档查看。重点风险目标一般只到市级层面。

(5)督办交办处理:当协同监管事项在平台流转中出现停滞状态时,协同工作单发起单位可向安委办提出申请。安委办视情发出督办/交办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办。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及时落实,反馈办理结果。

    1.3系统须满足如下功能模块:

(1)用户管理:对人员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用户,如姓名、部门、登录账号,可根据不同关键字进行条件查询,可以修改、删除普通用户等功能。

(2)组织机构管理:舟山市各组织机构,市级层面包括市领导、市安委办、市各局办单位;各县区包括各县区领导、区安委办、各县区局办单位、各县区下街道乡镇。

(3)角色权限管理:权限设置采用用户-角色-权限三者结合的方式,将权限与角色绑定,然后角色再和用户匹配。

(4)执法人员管理:维护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证件号、所在单位等。用于协同执法办案时,要填入案件执法人员证件号。这时就可以直接选择人名,系统自动带出证件号,无需再录入较长的证件号码,且不容易出错。

    1.4日志管理功能

协同监管平台整合了海事、渔业、港航、交通等涉海监管部门,由于部门较多,操作系统的人员也相对较多,如此一来,对于一些操作的记录就非常有必要了。集中、统一的日志信息管理和展示,可以清楚的追踪对系统进行操作的人以及做了哪些操作,并且可以快速排查定位一些问题。

    1.5统计分析功能

协同监管统计分析,从案件总量,执法部门发起的协同,各场景的协同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各类案件海上分布情况、变化趋势,及时发现普遍性执法问题,为开展执法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1.6与数据基础服务对接

协同监管平台不是自成一个封闭的平台,有些信息自有平台无法产出,需要通过数据基础服务系统,调用其提供的接口获取数据支撑。

    1.7“浙政钉”应用

移动端协同监管集成于“浙政钉”内,基于事件追踪和可视化的协同管理,简单易用。移动端协同监管,突破了协同监管面临的地域、时间等因素限制,实现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部门履职尽责到位、协同监管实施到位、监管结果处置到位, 方便用户快速地处理协同事件,为海上开展执法监管提供了便捷。

2、海上安全日常监管

▲2.1基本要求

(1)监管平台以船舶、海洋设施(桥梁等)、涉海人员、涉海单位(船企等)等为监管目标,以日常管理、预警、救援、调度等为管理内容,包括监管一张图、综合查询、公务船舶(包括企业自备船舶)信息管理、统计分析、平台基础功能等功能页面,为管理部门提供监控和管理支撑。

(2)系统部署于政务云,以SaaS模式提供服务,能够“一次部署、处处使用”。

(3)支持帐号体系和单点登录。

(4)支持消息发布和历史消息查看。

(5)支持显示设置和图层管理设置。

(6)支持意见反馈、操作手册和系统更新日志。

2.2监管一张图

(1)监管一张图页面包括船舶监管、船舶搜索、通航信息、水文气象信息、全屏模式、标绘体系、视频监控、台风路径、地图基本功能等子模块。

(2)在海图上展示船舶的实时位置,可快捷查看每艘船舶的MMSI、呼号、IMO、船籍、类型、状态、船长、船宽、吃水、船艏向、航迹向、航速、位置经纬度、目的地、最后位置更新时间等信息,也可查看船舶近期的航行轨迹、船长及联系方式。

(3)内部船舶与外部船舶区分显示,可根据后台设定的编队,显示突出显示船队列表中的船舶。

(4)该模块可模糊通过船名、呼号、MMSI、IMO搜索船舶,可通过汉字、拼音、英文搜索船名。搜索提交后,按匹配程度展示符合搜索要求的船舶。若符合要求的船舶过多,则可通过页面滚动展示。

(5)通航信息可在海图上叠加展示,区分点线面等多个类型,可在主界面便捷查看通航信息详细内容。

(6)水文气象信息可在海图上叠加展示,包括中国近海气象预报产品、任意点气象实况和预报、舟山海域雷达拼图、卫星云图、港口气象服务等。

(7)系统支持全屏展示模式。

(8)支持点、线、面、圆和海图符号以及自定义符号的标绘,支持距离、面积和方位线的测量,支持标绘的显隐控制和经纬度精确编辑。

(9)系统支持在海图上根据船位直接查看视频监控。另外支持弹窗全屏、关闭视频监控、切换摄像头、视频与图像切换(仅部分型号支持)、暂停播放、音量调节、清晰度切换、视频全屏等操作。

(10)在电子地图上叠加显示台风路径详细信息功能。台风路径主要以图形的方式展示台风经过的路径信息和风圈作用半径。用户可以查看台风路径上每个节点的详细信息,包括台风路径、台风编号、英文名、时间、维度、经度、中心气压、中心风速、移动速度、移动方向、7 级风圈半径、10 级风圈半径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地图上显示中国、台湾、香港、日本、美国等预报台发布的预报路径。

(11)平台地图引擎提供比例尺展示、鼠标点经纬度展示、缩放功能和地图漫游功能。

2.3综合查询

(1)官方发布信息包括海事公告、渔政公告、救助快报、航行通告、航行警告等官方信息查询。

(2)航行要素信息包括潮汐查询、航线气象、台风报告单、渔场气象、服务材料等功能。

▲2.4船舶信息管理

(1)船舶信息、船员信息、编队信息、POI信息由数据中心(从涉海部门同步)提供支撑,部分缺失数据可在信息管理模块进一步维护。

(2)编队信息管理模块提供内部船队信息的维护功能,可录入船队的名称、类别、船队内船舶、船队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旗船等信息。

(3)船舶信息管理模块提供船舶信息的维护功能,船舶的MMSI、呼号、IMO、船籍、类型、船长、船宽、吃水、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此模块可查看、筛选、修改船舶信息,也可实现船舶信息的批量导入。

(4)船员信息管理模块提供内部船员信息的维护功能,可录入内部船员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所属船舶等信息。此模块可查看、筛选、修改船员信息,也可实现船员信息的批量导入。

▲2.5统计分析

(1)系统可对船舶、船队及所有船舶进行某一时段内的航行数据统计。统计类型包括出航时间、出航次数、作业次数、停靠次数等业务数据。

(2)系统可针对某一时段内的数据统计自动生成分析报表,该报表包括图标、分析等内容,支持模版定制。支持导出为常用格式文档。

(3)根据用户轨迹绘制任意时段内的船舶航行密度图,直观展现作业的集中区域,为未来的布局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3、重点风险目标预警

▲3.1基础功能

(1)通过经验算法自动对风险点风险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支持实况危险信息手动上报,对危险信息向相关部门进行实时推送;

(2)提供危险发生点的位置定位、掌握船舶、气象水文等信息;

(3)将相关信息通过协同监管系统进行信息共享或协同处理;

(4)各涉海单位回报处置结果,系统将结果进行归档。

3.2重点风险目标

(1)系统支持常见涉海风险点和关注点的实时监控预警不少于50种(须提供支持清单)。

(2)系统支持岸基常见关注点的实时监控预警不少于10种(须提供支持清单)。

3.3 POI点展示和维护

(1)可叠加展示对航行可能造成影响的POI点信息。包括电子围栏、架空电缆、桥梁、航标、水下管线、暗礁、沉船等。

(2)在不同比例尺下,按照优先级展示POI点。各类POI点可独立控制显隐。

(3)POI点信息维护模块提供对船舶可能造成影响POI点信息,包括POI点经纬度,内容,影响方式,模版等信息配置。

此模块可查看、筛选、修改POI点信息,也可实现POI点信息的批量导入。

▲3.4电子围栏

(1)根据区域限定,监控并汇报满足限制条件的所有船舶及相关信息,可进行禁区驶入报警、超速报警等服务。

▲3.5监测预警和区域回放

(1)基于海上安全监管主题库,通过经验算法自动对涉海风险点风险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警。风险预警触发时,把相应危险信息向相关部门进行实时推送;同时,系统支持实况危险信息手动录入上报。

(2)根据区域范围和时间段,回放满足需求的船舶和轨迹,可进行事故回溯和流量统计。另外,也可根据船舶分类进行统计分析。

4、 海上安全应急信息管理

▲4.1基础要求

(1)应急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于涉海事件应急管理的全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等阶段,应急管理的各个阶段根据事件类型不同有不同的功能要求。

(2)当一艘船遇险时,在应急信息管理子系统上,将险情信息、应急力量、水文信息等要素进行汇集并集中展示,可以做到“7个清”:

  • 失事船舶地理位置清:掌握失事船舶的实时经纬度位置,掌握周边海洋或陆地地理信息和特征。
  • 失事船舶基本状况清:掌握失事船舶的静态档案信息,掌握船舶航迹向、航速、目的港等动态信息。
  • 失事船舶视频数据清:掌握失事船舶的实时视频或录像存储,掌握参与应急公务船舶的实时视频信息。
  • 失事船舶周边所有其他船舶信息清:掌握失事船舶周边其他船舶的实时位置、实时动态以及船舶档案,能够通过卫星电话、无线电等方式与船端进行语音连接。
  • 失事船舶周边海况清:掌握失事船舶周边的气象水文实况和未来一段时间的预报,掌握该区域的气象水文气候特征。
  • 附近救援力量清:掌握事船舶周边救援的实时位置、实时动态以及船舶档案,能够通过视频会议、卫星电话、无线电等方式与船端进行视频或语音连接。掌握救援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注:海上应急救助力量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救助力量和军队、武警救助力量,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动的民用船舶与航空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人力和物力资源。

  • 就近报警点清:掌握报警点的基本情况和负责人联系方式。

    ▲4.2信息共享

以实时船位、船舶信息、船舶视频、气象水文、通讯方式、救援力量、岸基报警点等模块来共享应急信息,实现“七个清”。须详细描述功能和实现方式。

    ▲4.3应用场景

系统状态根据应用场景分为常规应急状态、大雾应急状态、大风应急状态、台风应急状态等,不同应用场景有不同的展示侧重和业务流程。须详细描述各场景展示侧重和业务流程。

    4.4与协同监管系统对接

应急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应急信息可通过协同监管系统进行共享。

    4.5记录与归档

(1)系统自动对危险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地理信息、气象水文、船舶信息、救援力量等信息进行自动记录。系统自动记录在本平台应用过程中形成的事故处理流程日志。

(2)同时当日志记录不完整或有错误时,支持人工进行编辑修改。

(3)图文以表格形式录入和归档,视频与GIS信息以链接方式填入表格相应位置。

     ▲4.6海图引擎

(1)海图展示引擎应符合WMS(Web Mapping Service)和WFS(Web Feature Service)等服务规范,易于扩展和二次开发。严格遵循国际海事组织(IHO) 制定的S57电子海图数据。

(2)引擎可支持IE9-IE11、Google Chrome、360浏览器等常用浏览器。

(3)海图更新频次不少于每月一次。

5、海上安全监管信息可视化展示

    海上安全监管平台后期需要对接舟山市数据可视化平台,在城市驾驶舱大屏上展现海上安全监管主题功能和特色功能(船舶异常聚集分析、重点目标分析、重点场所视频监控、海上态势多维度分析等)。对各类业务系统的海量信息进行有效融合与梳理,基于超高分辨率电子地(海)图综合呈现,实现信息的共享与工作协同。人机交互操作灵活,以多屏信息联动方式控制平台,同时不能影响大屏控制速度与灵活性。具体分析模型及可视化展现内容如下:

  • 船舶异常分析模型及可视化展现

 

通过在海图上展现某个区域船舶异常聚集量过大时,通过采取可行措施,疏解区域船舶,避免出现船只碰撞等交通事故。同时,还可根据对大规模历史数据的挖掘结果,分析区域船舶的活动规律,为监管部门科学的制定安全监管措施。

例如:舟山每年5月-10月为禁渔期,通过海上安全监管平台中加载舟山籍渔船图层,可以在大屏上清晰的看到每条渔船目前所在的定位位置。对于在禁渔期内闯入禁渔海域的渔船,系统会自动进行报警,同时相关信息会推送给海洋与渔业局执法部门,由海洋与渔业局执法部门对该渔船负责人进行电话询问,对于违规渔船进行现场执法取证,并进行相关处罚。

后期指挥大屏设计方面,中间为海图相关实时信息展示,海图左侧为违规渔船次数统计列表,按照从高到低排序。点击某个渔船后,会在左下角生成该渔船的历史轨迹。海图右侧为一些饼状图指标统计,可以统计出舟山籍船舶数量、非舟山籍船舶数量、船舶类型数量、60马力以上船舶数量、舟山区域内船舶数量、周边海域小快艇数量等指标。同时预警预案、预警信息也可以在大屏上进行可视化展现。

  • 重点监管目标分析模型及可视化展现

 

海上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对重点关注目标。通过大数据,基于目标已有的历史轨迹形成的轨迹预测,结合对其行为能力的判断,有利于监管人员对目标迅速做出应对反应。

后期指挥大屏设计方面,中间为海图相关实时信息展示,海图左侧为重点监管船舶的清单列表,点击某个重点监管船舶后,会在左下角生成该船舶的历史轨迹。海图右侧为一些饼状图指标统计,以及一些预警预案、预警信息的展现。

  • 重点场所视频智能分析

 

通过调用舟山市陆海统一视频管理解析平台,汇集港口、码头、桥梁、公务船舶等重点场所以及所属不同委办局的视频点位数据。通过在大屏上展现视频监控信息,为海上安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例如:对于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海底输油管道等区域,在海图上会设置电子围栏,当船舶经过电子围栏区域时有停船抛锚倾向时,系统会自动进行预警,预警信息通知相关执法部门。同时,在电子围栏附近的近岸海域陆上架设视频监控点位或者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点位数据,结合AIS系统数据,在电子围栏区域附近的船舶,会自动在视频图像上显示该船相关信息(船名、经纬度、航速、船舶长宽、船舶类型等):

  • 海上态势多维分析模型及可视化展现

 

海洋数据类型主要包含:海洋基础环境数据、海洋遥感数据、海洋经济统计数据等几个大类数据。结合其他海洋数据有助于综合分析海上态势信息,从而做出科学的决断。本次建设的海上安全监管平台可将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洋生物、海洋化学、海洋地形等数据与船位信息进行融合,以便于监管部门全面分析海上区域的情况,综合保障海上区域安全。

海上态势多维分析模型,后期需要向舟山市数据资源超市平台中申请调研海洋生态监测站监测点位数据、气象数据、经信局关于海洋经济相关的统计数据、生态环境局近岸海域监测点位数据等。通过多维度分析预警,为舟山市海上安全提供数据支撑。

以上模型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增删。

6、与相关应用系统

本项目主要采用数据采集的方式实现相关涉海数据的集中展示与分析,但也有部分功能实现需要与各涉海部门相关应用系统进行直接对接,包含但不限于: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1. 舟山江海联运船舶监管平台
  2. 舟山航运综合监管与信息服务系统
  3. 舟山港口视频监控平台
  4.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1. 中国渔政指挥系统
  2. 海洋远海系统
  3. 舟山市重点海域/渔港视频监控系统
  4. 舟山市渔船安全动态点验平台
  5. 舟山市渔船动态管理系统
  6. 舟山海事局:
  1. AIS实时监管系统
  2. VTS系统
  3. 船载视频系统
  4.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1. 客运站/大桥视频系统

注:上述系统的对接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最终确定并协调相关部门,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对接开发。

7、视频会商系统

本项目不单独建设通信网络,利用已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实现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各相关局办指挥中心(主要包括舟山海事局、舟山海洋与渔业局、舟山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交通局)间的互联互通。

在舟山市应急指挥中心部署1套视频终端(含摄像头及麦克风等组件)和3台八路解码电视墙服务器,视频终端实现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各相关局办指挥中心的视频会商功能,八路解码电视墙服务器实现将各分中心汇报材料、大屏显示内容解码上屏显示。

在相关局办指挥中心(主要包括舟山海事局、舟山海洋与渔业局、舟山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交通局)各部署1套视频终端(共4套),主要实现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其他分中心的视频会商功能,分中心大屏信息在指挥中心显示利用各分中心原有设备。         

系统功能要求:

(1)会议管理

    方式一:由召集会议人在会议室通过终端的电话本选择要召集的会场确认即可召集成功,然后由召集人申请相关领导主持会议,由召集人自己完成会议的各种控制功能。

    方式二:由召集会议人在会议室通过终端的电话本选择要召集的会场确认即可召集成功,然后由召集人申请会议模式,选择圆桌会议、课堂发言等会议模式。

    方式三:由技术支持人员根据会议召集者的指示使用视频会议网管软件或客户端软件发起召集会议。

    方式四:由技术人员在PAD上安装相应的网管客户点软件发起会议。

    (2)会议操作方式

    可以使用遥控器或PC很容易地发起会议、管理会议以及管理电视墙。可以利用PC预存各种会议模式和小组状态,在使用时简单地使用预存的文件即可按预想的方式迅速发起会议。

    (3)轮询功能

    系统支持广播轮询、本地电视墙轮询、点名轮询。

    在会议过程中指挥中心可以任意收看任何参会方,也可以按照预先设定的时间间隔轮询显示各个会场,时间间隔可以任意设置。

电视墙可以根据需求设定相应的轮询的会议组、轮询成员、轮询时间,调整轮询顺序等。可对轮询模板进行保存设定为电视墙模板预案。

(4)技术参数

1)系统采用新三网融合技术架构;支持双屏独显;在每个屏幕上最多支持4-16屏显示,共支持32屏显示;支持单屏、双屏、四屏多种显示模式;可以任意切换。支持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数字电视等多种视频流的显示,OSD菜单控制。支持异地部分视频在本地大屏的选择性投放。支持1080P视频的编解码,向下兼容720P、D1等视频品质。

2)会议调度软件提供强大视频资源管理和业务控制功能,可根据客户组织架构和行政层级,进行自定义的分级分权管理。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会议召集和控制调度功能,支持电子矩阵、媒体监播、直播源管理、媒体合成、电视墙切换、视频监控信号接入、第三方会议信号接入、移动APP(视频信号和桌面抓屏信号)、电脑客户端(视频信号和桌面抓屏信号),无人机及指挥车等多种视频资源统一管理、控制和调度。其中针对会议控制方面,支持会议预约、添加/删除会场、挂断/呼叫会场、发言切换、调度显示、收看轮询、多画面设置等会控操作。

3)视频终端具备4路1080P编解码能力,支持2台显示设备独立画面输出能力;支持1/2/4/9/13/16多画面合屏显示模式;支持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数字电视等多种视频流的显示,OSD菜单控制。

    产品特性:支持2路HDMI输入,2路HDMI输出;支持H.264视频格式编解码;支持AAC、G.711A、G.711U音频格式的解码;

    视频输入输出:2*HDMI Input、2*HDMI Output

    音频输入输出:2*Line Input、2*MIC卡侬 Input、1*HDMI内嵌输入、2*Line Output、2*HDMI内嵌输出

    以太网接口:2*RJ45 10/100/1000Mbit/s自适应网络接口

    注:含摄像头、麦克风组合。

4)八路解码电视墙终端服务系统支持 8 路 1080P 高清图像独立输出。支持外循环、内循环、轮询等多种显示方式,配合融合调度软件或监控联网调度系统,实现电子矩阵功能,可在单台设备上同时输出会议,监控,无人机,手机等多类型视频资源。

8、其他

本项目需采购卫星电话2部;

每部电话各配置6660分钟(100小时)通话时长(按三年折算,每年2220分钟)。

性能要求:

    (1)可靠的连接,高清声音质量;

    (2)语音邮件、文本和电子邮件消息;

    (3)超长电池容量;

    (4)发送GPS定位数据和帮助按钮;

    (5)文本预设的紧急号码;跟踪,发送位置信息;

    (6)蓝牙免提使用,与天线装载来电提醒,人体工程学手机;

    (7)高速网络注册时间:《45秒 ,通话时间:》8小时 , 待机时间160小时,容易使用多种语言 ;

    (8)在国际海事卫星的沿4号洲际公路全球地球同步卫星地区运作,以确保调用稳定和可靠的网络连接

    (9)语音质量:-20°C + 55°C ;

    (10)灰尘、飞溅和耐冲击:(IP65,IK04) ,湿度:0到95% , 显示:在强烈的太阳光下,清晰可见,防刮半透反射式的显示可读。

    产品配置:手机、电池、电源充电器- 4适配器、汽车充电器- 10 - 30伏特、微型USB电缆、有线免提耳机、支持USB内存驱动器、皮套、绳带

    、安装、调试、验收要求

1、实施要求:中标人应负责按合同中规定的建设项目内容完成软硬件设计部署,并保证按合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软硬件设备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工作。

2、测试要求: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测试所有硬件、软件,保证满足功能规范中所述运行要求,负责合同中所有软硬件的现场部署、现场验收测试。

3、验收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以后,应开展相应的项目实施调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形成软件需求确认表和详细设计方案,需求确认表和详细方案设计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基础,验收最终以三方确认的“需求确认表”和本次招标文件作为验收参考依据。

(2)本项目设计、开发、部署、调试完成后,合同签订100天后进行项目初验并进入试运行和系统完善,于2020年11月组织最终验收。

(3)通过验收测试判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产品需求、功能实现是否正确,性能方面是否符合运行要求,并且产品可以最终上线。

(4)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及第三方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售后服务

1、投标人所交付的平台系统应满足稳定性、先进性、实用性和易用性,在满足现有需求的同时,应充分考虑系统今后的升级和扩展方面的需求。

2、项目服务期要求:三年免费。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提供系统基础、数据资源规划、应用支持平台、应用系统等模块的质保及软件功能、算法的升级服务。

3、售中、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至少安排2-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的技术经验)长期驻守项目现场负责系统开发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直至服务周期满。期间应服从招标方管理人员管理,并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在拟派人员表中注明驻场人员,如需变更,需经招标人认可。

2)中标人需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供应商技术工程师应在2小时之内予以响应,进行故障排除工作。一般性故障保证在4小时内修复。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严重故障(包括由系统软硬件等原因引起的),供应商技术工程师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直至故障修妥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若24小时内无法修复故障,则提供应急方案,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4、系统设备安装(包括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布线方法、安装工艺、调试开通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法规和规范要求。在施工中应做好对其他设施的保护,凡造成其它设施设备损坏的,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投标文件内应做出相应的承诺。

5、如遇重大活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派工程师实行现场技术保障,确保系统在活动期间正常运行。

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中标人如因项目需要使用第三方授权的相关软件产品,需在中标以后提供相应的软件授权证明,报招标人备案备查。

7、3年服务周期满后,海上安监管理平台所涉及的相关数据资源属招标人所有(第三方数据除外),应用系统的最终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1. 若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实施、运行、维护等过程中需用到相关数据或接口,中标人应无条件开放数据接口并配合实施。
  2. 9、中标人需派1名(及以上)项目经理(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复印件、ITSS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2名(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对项目的总体实施进行管控。   

  九、培训

中标人需提供免费的培训服务,须为招标人相应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及系统操作培训的服务,培训数量不低于80人/次/年,每人/次培训时间不低于半天,每年在招标人所在地提供一至两次的现场集中培训,期限三年。

中标人需派1名(及以上)项目经理(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复印件、ITSS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2名(及以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对项目的总体实施进行管控。

中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数、安排等内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系统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并以人民币计价。

4、投标总报价应等于“详细建设内容清单”的设备、软件开发总报价、系统集成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培训费用、其他费用等各项之和。“详细建设内容清单”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项目分别报价。

注:本次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咨询监理费(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及三级等保测试费用(大写:叁拾万元整),共计¥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相关单位。

5、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部件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但不能省略,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无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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