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2020年郎溪县飞鲤镇农村清洁工程招标项目,包含:
1、飞鲤集镇(含王村小区、幸福街道)进行全域保洁(道路清扫;机械化洒水降尘;机械化清扫;集镇范围内支路清扫及所有后街背巷垃圾收集清运;小区内房前屋后保洁; 居民房前屋后保洁;绿化带垃圾清捡;垃圾桶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等);
2、作业区域内河道水域保洁、河床杂草清理;
3、作业区域内所有零星及存量垃圾;成堆建筑垃圾处理;垃圾无害化外运等作业服务;
4、飞鲤集镇、王村小区和幸福街道及国省道沿线范围内“牛皮癣”、门头破损广告、墙体广告清理。
总预算价:150.2万元。
二、服务项目人员、设备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作业范围及要求
(一)全镇主要的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和街道
1、作业范围:小区(垃圾桶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农贸市场、主干道路清扫;垃圾清捡;垃圾桶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等)。
(1)飞鲤集镇:东至白米路向东20米、南至飞鲤中心幼儿园大门、西至松棵路下坡处、北至小广场岔路口以内的所有居民区、事业单位及商业网点。
包括:A、张湾小区:小区所覆盖的区域及进区主干路。
B、阳光小区:小区所覆盖的区域及进区主干路。
(2)王村小区:东至敬老院、南至飞幸桥、西至老窑厂、北至王村大桥南桥头以内的所有居民区、事业单位及商业网点。
(3)幸福街道(原幸福政府所在地的集镇):以内的所有居民区、事业单位及商业网点。
(4)县茶厂(主厂区沿线):东南西界为李长寿房前至分路碑道路两边20米、北至飞幸路丁湾岔路口以内的所有居民区、事业单位及商业网点。
2、作业要求:小区内房前屋后保洁、居民房前屋后保洁、绿化带垃圾清捡、垃圾桶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等:
(1)区域内小区、村(居)民房前屋后无垃圾,庭院整洁。竹林、菜园及硬化道路可视范围内的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无垃圾。
(2)区域内商店、饮食店和其他经营店铺外环境整洁,有封闭的垃圾存放容器,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现象。杂物堆放整齐。
(3)区域内小区环境整齐、清洁,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贴现象。
(4)区域内河道、沟渠、塘坝、竹林、菜地、花坛内无垃圾。绿化带内无垃圾。
(5)区域内其他不可回收垃圾(如酒瓶)必须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定点堆放。
(6)区域内小区道路路面及可视范围内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
(7)区域内小区垃圾箱(桶、池)等生活垃圾收运(含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自备垃圾容器)。
(8)区域内小区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与清洗。
(9)区域内小区出入口主要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无沆洼积水,排水畅通,无污水横溢现象。公共场所无堆积垃圾、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
(10)绿化带、花坛内垃圾清捡,无垃圾。
(11)区域内环卫设施垃圾箱(桶)有门、盖,箱(桶)体清洁,周边环境整洁,无散在垃圾,无污水、污迹,无垃圾不入箱(桶)现象。环卫设施要经常擦洗,确保设施的整洁、完好。
(12)区域内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日产日清,不得“穿裙带帽”,无垃圾满溢现象。定期对垃圾桶(箱)进行保洁,保持垃圾桶(箱)外表完好及周边卫生整洁。
(13)区域内运输、收集车辆保持外貌整洁,无残缺、破损;车体外无悬挂物。垃圾运送过程中,无洒落、拖挂现象。
(14)居民丢弃的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及时收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不得过夜。
(15)所有垃圾清扫(保洁)结束后及时送往飞鲤镇垃圾中转站,不得滞留。
(二)飞鲤集镇主干道路及省、县道路沿线道路清扫(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等垃圾清捡、清运;垃圾桶垃圾清运;环卫设施保洁;集镇范围内支路清扫及所有后街背巷垃圾收集清运等作业服务)
1、作业范围:
(1)跑飞路:启至钟发村陶瓷厂分界处、止至集镇小广场岔路口,房前屋后范围内。
(2)山幸路:启至飞鲤镇至建平镇分界处、止至王村大桥北桥头,房前屋后范围内。
(3)东幸路:启至老幸福政府门前、止至东幸大桥北桥头,房前屋后范围内。
(4)幸飞路:启至老幸福政府门前、止至飞幸路丁湾岔路口,房前屋后范围内。
(5)通湖路:启至李长寿房前、止至福寿岛路头,房前屋后范围内。
(6)飞毕路:启至飞鲤中心幼儿园大门、止至非彼交界处,房前屋后范围内。
(7)飞十路:
A、罗水宝岔路口到三立堂方向通飞鲤水泥路为止;
B、刘满意门前岔路口到夏郭通飞鲤水泥路为止,房前屋后范围内。
(8)从幸福原政府驻地至港口沿路抗旱排涝渠水面(含港口自然村驻地沿路塘坝)
(9)从进塘埂村、北埂头自然村桥至教堂沿路抗旱排涝渠水面。
(10)原幸福中学现郎溪县黄梅戏教育基地楼房后面的水面。
(11)张湾小区一期、二期、原39套住房(张顺发住家门前水泥路两边)。
(12)阳光小区后住户水泥路面、前老柏油路面两侧、房前屋后。
(13)垃圾中转站的租赁及公厕的清扫年费用:1、街道垃圾中转站的租赁;2、陈湾垃圾中转站的租赁;3、街道农贸市场公厕的清扫;4、幸福原供销社公厕的清扫;5、王村垃圾中转站的租赁。以上费用合计:14200元,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将该费用支付至业主指定单位或账户。
2、作业要求:
(1)区域内村、镇、县、省级道路及硬化道路可视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2)环卫工人应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路牙广告牌下路面、下水道进水口、行道树圈及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七无九净”(无果皮、无纸屑、无塑膜、无杂草、无污水、无人畜粪、绿化带、行道树圈无垃圾;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下水道进水篦及井内净、行道树圈净、绿化隔离带净、果壳箱垃圾桶净、路中心彩虹标线净、市政基础设施净),严禁工人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或倒入绿化带内。冲洗:对作业范围内所有道路路面、路牙采用夜间冲洗的方式,配合晨前普扫作业。
(3)保洁时,环卫工人应巡回走动,或使用电动三轮保洁车巡回保洁,用小扫把、夹子、筲箕(防风筲箕)等专用工具,清理道路路面、人行道、行道树圈内、分车岛、空调外机下、绿化带、街头绿地、停车场以及城区空闲地内的果皮、烟头、纸屑、塑膜等垃圾、杂物,停车位处的泥土、垃圾也必须及时清除,做到勤走、勤看、勤扫、勤捡拾,确保保洁范围干净整洁。
(4)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车行道、集镇范围内支路、绿化带、公交站点的清扫保洁(两侧作业至沿路、巷建筑物的墙根处),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下水道进水篦及井内净、行道树圈净、绿化隔离带净、果壳箱垃圾桶净、路中心彩虹标线净、市政基础设施净(新产生的废弃物路面滞留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没有设置人行道的空旷地向两侧延伸 5 米。
(5)集镇范围内支路及所有后街背巷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后街背巷)两侧垃圾桶、果壳箱等生活垃圾收运(含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自备垃圾容器)。
(6)区域内道路(包括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作业区域,每天两次普扫全天候保洁,即清晨和下午普扫一次,普扫之后全天候轮回保洁,中间不脱岗。
(7)区域内道路路面及可视范围内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
(8)作业范围内垃圾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与清洗。
(9)区域内集镇出入口主要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无沆洼积水,排水畅通,无污水横溢现象。公共场所无堆积垃圾、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
(10)绿化带、花坛内无垃圾。
(11)道路沿线每天早上 7:30 分前完成全面清扫、清运工作。路面及沿线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其他主、次干道路面及沿线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
(12)所有垃圾清扫(保洁)结束后及时送往飞鲤镇垃圾中转站,不得滞留。
(三)道路机械化洒水降尘、机械化洗扫(每日不低于3--5小时、遇特殊情况主动进行加班。)
1、作业范围:集镇区域及分路碑沿线等。
2、作业要求:
(1)道路路面、道牙及隔离带底部冲洗作业。机械一体化(冲、扫、洒)区:道(路)牙无沙土、无污迹,路面见本色。
(2)机械扫(含电动清扫)、洒区做到道(路)牙无沙土,路面基本见本色。
(3)洒水作业做到路面适度湿润,不得出现花斑状或漏洒。
(四)飞鲤集镇、王村小区和幸福街道及国省县道沿线范围内“牛皮癣”、门头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电线杆、路灯杆等粘贴悬挂的有碍观瞻及非法广告清理。
1、作业区域:保洁区域范围内。
2、作业要求:对区域内“牛皮癣”及时进行处理,其中张贴类的及时清理无残留, 喷涂类的处理后与背景颜色一致(需长成条、方成块)。
(五)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清运和中转站车辆、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1、作业区域:飞鲤镇垃圾中转站。
2、作业要求:
(1)中转站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运行及日常维护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2)做好垃圾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及维护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3)进站垃圾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4)中转站排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
(5)进站垃圾车号牌、准运证及垃圾量的台账登记管理。
(6)中转站进站车辆停放、垃圾倾倒秩序维护。
(7)中转站站内及站前 3 米以内环境卫生维护,做好除臭灭蝇工作。
(8)做好站内绿化设施养护工作。
(六)全镇区域内所有零星及成堆建筑垃圾处理、垃圾无害化外运:
1、作业范围:保洁区域范围内。
2、作业要求:
(1)区域内所有存量垃圾及时清理、清运,确保区域范围内整体卫生干净。
(2)主要道路两旁和农村区域内影响整体环境形象的零星及成堆建筑垃圾(包括沿路废土渣、琉璃瓦碎片等)每半个月清理一次,将建筑垃圾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区域内所有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后送往飞鲤镇垃圾中转站,不得滞留。
(七)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在当地成立办公地点、驻点办公。(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八)、服务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无须提供详细名单,投标人中标后须按文件的要求配置配备;若提供名单的,必须满足文件中的要求。中标人必须依法为每名适龄工人参加购买社会保险,超龄工人购买雇主责任险,每年为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2 |
财务负责人 |
1 |
3 |
保洁工人 |
40人(其中飞鲤集镇要求配备 12 人) |
4 |
洒水车驾驶员 |
1 |
5 |
机械化洗扫车驾驶员 |
1 |
6 |
垃圾中转站维护员 |
2 |
7 |
垃圾清运车驾驶员 |
4 |
8 |
清理牛皮癣及河道水域保洁员 |
3 |
|
合计 |
53人 |
(九)、服务项目设备配备最低要求:
车辆及服务工具 |
数量 |
备注 |
机械化洒水车 |
1辆 |
8吨、要求能上牌 |
机械化洗扫车 |
1辆 |
5吨、要求能上牌 |
垃圾清运车 |
4辆 |
其中要有1辆封闭式垃圾车(要求能上牌)集中清运街道、王村小区等临时中转站垃圾 |
电动保洁车 |
10辆 |
|
高压水枪清洗设备 |
2套 |
清洗垃圾桶和中转站 |
大、小扫帚、保洁畚箕、铁钎、铁锹、连体防水雨衣(裤)、草帽、手套、铁链、锁等 |
若干(具体根据作业区域合理配置) |
|
工作服(夏服、春秋装、冬装) |
若干(具体根据作业人员合理配置) |
|
其他相关服务工具 |
若干(具体根据作业区域合理配置) |
|
1、中标人必须按照以上规定的标准配备作业工器具,并在20日内配齐,以保障工器具的足额和正常使用。
2、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配备车辆,以保障作业区内垃圾的及时保洁、清运。未按规定配备或配备不全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购置后配发至中标企业,该款项直接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中标人需将履约保证金款项足额补齐。
3、工作服要按照采购人环卫要求统一款式、质量、数量等标准,在规定的期限内购置并配发,不能按时配发的,采购人有权直接配发,所需款项在履约保证金或作业经费中扣除。
4、所有车辆、设备的运输、停放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保持外貌整洁、性能良好。
5、环卫设施要经常擦洗,确保设施的整洁、完好。
6、垃圾桶(箱)由采购人配备,如发生遗失、损坏及自然损耗现象,需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采购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详见参考合同
付款方式:每月第28日付款,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十二分之一的90%,10%余款作为考核保证金,根据考核成绩,在合同期满后15日内结算。
六、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包含服务期):一年;(暂定,合同期满,视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2次。三年后将重新组织采购。)
七、其他要求:
1、春节期间初一至十五因群众燃放炮仗垃圾量比平时大幅增加及迎接县、市相关部门检查,在承包总费用中含15000元突击费:主要用于临时请铲车、清运车、人工工资等、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和高标准迎接检查,如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群众举报、上访、检查扣分等、将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应本着生命高于一切的态度、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除上级部门要求此项工作暂停或暂缓外、不能以任何理由停止作业。
3、因垃圾暂时不送到县填埋场,有政府组织处理相关费用(租地、施工、主道路维修、青苗补偿等)由政府承担,全镇日常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填埋场,填埋场阶段性机械平整费用,进入填埋场沿路及填埋场自身四周日常保洁费用,每天的消毒灭蝇费用,填埋场填埋饱和以及上级要求关闭需要恢复现状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相关部门要求垃圾必须要送到县填埋场或其他填埋场集中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自动终止;若垃圾运输处理由县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甲乙双方不做协商,按县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执行。
4、合同期内如上级要求取消飞鲤镇境内临时垃圾中转站,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垃圾直接运输到集中中转站。
5、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签订合同实际操作1个月后)不能按投标文件中内容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除相应承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