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说明: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珠海市橫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关于 2020 年度一体化区域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服务采购项 目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
人民币 1,500,000.00 元 |
二、项目要求
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报价费率的方式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必须为固定报价,不得存区间值,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限价:报价费率报价不能大于 100%,不能为负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说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最终实施价格不得超过报价上限价格,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服务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实际发生量。
①各类机械的进退场费、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及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和一般风险
及其所产生的费用被认为已计入报价费率内;
②为清拆设施(或建筑物、构筑物)而进行必要的防护,并提供便利和保护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及围栏;
③整治中中标人必须保证路口交通的清洁、畅通、安全;
④由于整治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
⑤为保证整治质量、整治进度、安全文明整治服从采购人整体项目统筹安排等;
⑥拆除产生的泥渣等排放费。
《合同》及项目结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标准》单价中包括完成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用费用。
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照片:
吊车等也必须有照片清晰反映。
中标人要确保该项目完成后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并确保在该项目通过验收后所有建筑及设备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验收前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以下资料(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照片):
逾期超过 15 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承诺在投标时及项目服务期内在本项目辖区内无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物、违章构筑物及违法广告招牌等。投标人须对承诺书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违背承诺书内容的情况,将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或与采购人签
订的合同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中标人)负责。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量单位 |
单 价(元) |
说 明 |
1 |
普通人工费 |
工日 |
350 元/人 |
搬运等普通工种人员人工费 |
2 |
专业技工费 |
工日 |
400 元/人 |
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工费 |
3 |
电镐 |
台班 |
200 元/台班 |
|
4 |
切割机 |
台班 |
100 元/台班 |
|
5 |
发电机 |
台班 |
300 元/台班 |
含油 |
6 |
氧乙炔焊割 |
套 |
400 元/套/台班 |
包括氧气、乙炔气及各种辅材在内 |
7 |
60 型挖掘机 |
台班 |
1000 元/台班 |
带斗 |
8 |
120 型挖掘机 |
台班 |
1500 元/台班 |
带斗 |
9 |
200 型挖掘机 |
台班 |
2000 元/台班 |
带斗 |
10 |
350 型挖掘机 |
台班 |
3800 元/台班 |
带斗 |
11 |
60 型炮机 |
台班 |
1300 元/台班 |
带炮 |
12 |
120 型炮机 |
台班 |
1800 元/台班 |
带炮 |
13 |
200 型炮机 |
台班 |
2600 元/台班 |
带炮 |
14 |
350 型炮机 |
台班 |
4600 元/台班 |
带炮 |
15 |
推土机(小型) |
台班 |
2000 元/台班 |
|
16 |
推土机(大型) |
台班 |
4600 元/台班 |
|
17 |
大型机械转运费(来回) |
程 |
500 元/程 |
拖运钩机、炮机等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 |
18 |
清运车辆 |
台班 |
1600 元/车(18 方) |
环保车 |
19 |
清运车辆 |
车 |
750 元/车(8 方) |
|
20 |
清运车辆 |
车 |
400 元/车(6 方) |
|
21 |
清运车辆 |
车 |
300 元/车(4 方) |
|
22 |
8 吨以上货车(含 8 吨) |
台班 |
2500 元/台班 |
含上下车 |
23 |
25T 汽车吊 |
台班 |
1800 元/台班 |
|
24 |
35T 汽车吊 |
台班 |
2200 元/台班 |
|
25 |
50T 汽车吊 |
台班 |
3400 元/台班 |
|
26 |
150T 汽车吊 |
台班 |
17500 元/台班 |
|
27 |
400T 汽车吊 |
台班 |
40000 元/台班 |
|
28 |
集装箱迁移费 |
个 |
600 元/个 |
一体化区域内迁移 |
29 |
排山脚手架安全防护 |
平方米 |
40 元/平方米 |
|
30 |
工具车辆 |
台 |
300 元/天 |
运送工具进出场 |
31 |
人员车辆(5-7 座) |
台 |
300 元/天 |
运送工人进出场 |
32 |
人员车辆(24-26 座) |
台 |
1000 元/天 |
运送工人进出场 |
33 |
未列明的其他项目 |
项 |
|
以造价结算计算原则× 费率计算 |
以上所列台班均按 8 小时计算,不足 4 小时的工作时间均按半个台班计算,4 至 8 小时以内的工作时间均按一个台班计算。
三、合同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1 |
买方名称、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卖方名称、地址:由招标确定。 项目现场名称:珠海,用户指定地点 |
2 |
合同价:包括所有人力成本、设备使用成本、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技术服务、培训费、利润、税金、所有需要向第三支付的知识产权费用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费。相关费用投标单位 漏报或不报,采购单位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
3 |
1、付款方法和条件: (1) 无预付款; (2) 单项整治服务实施完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每月结算一次并按该单项整治服务款项的 100%支付; (3) 每月 30 日之前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上一个月的整治服务款项。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 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 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4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
5 |
拆除要求: 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照片: (1) 一张远景照(有相对固定参照物)、一张正面照(有名称的要拍摄清楚)、一张侧面照( 能体现违法建筑物的面积)。 (2) 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参加清拆工人数要在照片中反映;使用的氧割、 风炮、勾机、吊车等也必须有照片清晰反映。 (3) 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有固定标识的地点要注明门牌号及方位,无固定标识 的地点要用文字说明其具体位置; (4) 注明清拆面积;清拆点的单位、公司或法人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5) 清拆后的清拆物及配件如原物主须保留则全部归还物主单位(或个人)。若出现无单位( 或个人)认领,则采购人安排中标人弃置或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处理。 (6) 中标人必须为环境整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承担整个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安 全责任。该费用在结算时不另列项计算(已包括在中标人按费率报价的各项单价中)。 (7)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出现民事纠纷或刑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 责妥善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项目的开展。 (8) 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必须 3 个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视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 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费率评判工程造价,并以按件计费的方式计价。 |
6 |
验收方法: 中标人要确保该项目完成后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并确保在该项目通过验收后所有建筑及设备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验收前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以下资料(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 |
|
照片): (1) 一张远景照(有相对固定参照物)、一张正面照(有名称的要拍摄清楚)、一张侧面照( 能体现违法建筑物的面积)。 (2) 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参加清拆工人数要在照片中反映;使用的氧割、 风炮、勾机、吊车等也必须有照片清晰反映。 (3) 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有固定标识的地点要注明门牌号及方位,无固定标识 的地点要用文字说明其具体位置; (4) 注明清拆面积;清拆点的单位、公司或法人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5) 清拆后的清拆物及配件如原物主须保留则全部归还物主单位(或个人)。若出现无单位( 或个人)认领,则采购人安排中标人弃置或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处理。 (6) 中标人必须为环境整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负责整个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安 全工作。该费用在结算时不另列项计算(已包括在中标人按费率报价的各项单价中)。 (7)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出现民事纠纷或刑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 责妥善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项目的开展。 (8) 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必须 3 个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视中 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7 |
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规定): 1. 若出现中标人的整治组织方案不符合现行的安全文明整治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不批准开工或继续整治,中标人拒绝改正的,采购人可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中标人承担。 2. 中标人未按单项清拆工程约定的工期要求完工,每超过 1 天扣减 1000 元服务款。各单项清 拆工程累计逾期超过 15 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 在整治期间,中标人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整治要求进行文明整治,整治期间因发生意外造 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
8 |
其他: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
注:上《合同资料表》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