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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橫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一体化区域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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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120000068071 发布时间:2020-05-12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珠海市橫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关于2020年度一体化区域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最高限价

珠海市橫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关于 2020 年度一体化区域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服务采购项

 

 

一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人民币 1,500,000.00 元

 

二、项目要求

  •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橫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关于 2020 年度一体化区域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2. 服务内容: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物、违章构筑物及违法广告招牌等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1.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费率的方式承包,中标人的报价费率为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及服务价款的计算方式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2.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费率的方式承包,入围中标人中最低的报价费率为结算费率,结算费率及服务价款的计算方式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3. 由于环境整治均为应急项目,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累计 3 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者,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4. 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珠海设立专项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工程。

 

  • 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 投标报价

 

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报价费率的方式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必须为固定报价,不得存区间值,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报价限价:报价费率报价不能大于 100%,不能为负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说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最终实施价格不得超过报价上限价格,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服务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实际发生量。

  • 投标报价要求及风险:

 

  •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实地了解本项目区辖区内须进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投标人所报费率被认为已对整治现场的一切情况掌握而所作的承诺。
  •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报价费率,中标后,报价费率、服务价款的计算方式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及政策调整而得到调整。
  • 在整治过程中,中标人的整治组织设计、整治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整治措施及采购人委托的工作,经采购人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其报价时的费率及价标的计算方式不调整。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免除中标人的责任。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所作出的处罚。
  • 因客观条件限制,中标人可能需夜间或节假日进行整治,投标人在参与报价、计算报价降幅时需考虑因此而可能增加的费用,中标人的报价费率及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不调整。
  • 在该项目实施时,整治区域内的建筑物正在使用时,投标人须考虑现场条件限制及造成的窝工及降效损失,并在参与报价、计算报价降幅时考虑因此而可能增加的费用,中标人确定后报价费率和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计算标准不调整。
  • 投标人报价费率中应考虑完成该项目一个合格的承包商所应考虑到的风险。

 

  • 投标人一经报价,均认为其自报的报价费率中已综合考虑下述情况的风险费用,结算时报价费率及服务价款的计算方式不再调整:

①各类机械的进退场费、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及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和一般风险

 

及其所产生的费用被认为已计入报价费率内;

 

②为清拆设施(或建筑物、构筑物)而进行必要的防护,并提供便利和保护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及围栏;

③整治中中标人必须保证路口交通的清洁、畅通、安全;

 

④由于整治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

 

⑤为保证整治质量、整治进度、安全文明整治服从采购人整体项目统筹安排等;

 

⑥拆除产生的泥渣等排放费。

 

  • 本招标文件《费用标准》中给出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价是作为投标人计算报价费率的参考依据 ,除安全防护费一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计算费用外,其它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均按照《费用标准》、

《合同》及项目结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标准》单价中包括完成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用费用。

  • 项目实施时“价款计算的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需考虑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款计算的方式与实际投入情况差别而产生的风险。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

 

  • 单项整治服务实施完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每月结算一次并按该单项整治服务款项的 100%支付;

 

  • 每月 30 日之前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上一个月的整治服务款项。

 

  1. 质量要求:提供专业合格的服务。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行业验评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安全文明整治要求: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标准。

 

  • 拆除要求:

 

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照片:

 

  • 一张远景照(有相对固定参照物)、一张正面照(有名称的要拍摄清楚)、一张侧面照(能体现违法建筑物的面积)。
  • 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参加清拆工人数要在照片中反映;使用的氧割、风炮、勾机、

 

吊车等也必须有照片清晰反映。

 

  • 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有固定标识的地点要注明门牌号及方位,无固定标识的地点要用文字说明其具体位置;
  • 注明清拆面积;清拆点的单位、公司或法人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 清拆后的清拆物及配件如原物主须保留则全部归还物主单位(或个人)。若出现无单位(或个人)认领,则采购人安排中标人弃置或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处理。
  • 中标人必须为环境整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负责整个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该费用在结算时不另列项计算(已包括在中标人按费率报价的各项单价中)。
  •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出现民事纠纷或刑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 不得因此影响项目的开展。
  • 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必须 3 个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视中标人违约,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验收标准:

 

中标人要确保该项目完成后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并确保在该项目通过验收后所有建筑及设备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验收前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以下资料(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照片):

  • 一张远景照(有相对固定参照物)、一张正面照(有名称的要拍摄清楚)、一张侧面照(能体现违法建筑物的面积)。
  • 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参加清拆工人数要在照片中反映;使用的氧割、风炮、勾机、吊车等也必须有照片清晰反映。
  • 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有固定标识的地点要注明门牌号及方位,无固定标识的地点要用文字说明其具体位置;
  • 注明清拆面积;清拆点的单位、公司或法人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 清拆后的清拆物及配件如原物主须保留则全部归还物主单位(或个人)。若出现无单位(或个人)认领,则采购人安排中标人弃置或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处理。
  • 中标人必须为环境整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负责整个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该费用在结算时不另列项计算(已包括在中标人按费率报价的各项单价中)。

 

  •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出现民事纠纷或刑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妥善解决, 不得因此影响项目的开展。
  • 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必须 3 个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视中标人违约,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1. 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清拆工作的安全,现场清拆工作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清拆工人因公受伤,以及清拆工人如在采购人工作场所值勤中为维护客户单位人员、财产安全受到伤害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经双方认定确属中标人失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为了确保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 或当采购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 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棚、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在清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伤亡的,赔偿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对部分环境整治的同一建筑物,在建筑物进行环境整治前,应先对保留部分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1. 禁止立体交叉方式拆房整治。砌体和简易结构房屋等确需倾覆拆除的,倾覆物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达到被环境整治物体高度的 5 倍以上。
  2. 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整治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对只进行部分整治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整治。
  3. 整治中必须有专人监测被整治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 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上层建筑垃圾应设立串筒倾倒,不得随意从高处下抛,并及时清运。拆下的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严禁高空抛下。建筑垃圾应设置垃圾井道卸下。屋面、楼面、平(阳)台上,不得集中堆放材料和建筑垃圾,堆放的重量或高度应经过计算,控制在结构承载允许范围内。
  • 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

 

  • 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 违约责任

 

  1. 若出现中标人的整治组织方案不符合现行的安全文明整治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不批准开工或继续整治, 中标人拒绝改正的,采购人可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 违约中标人承担。
  2. 中标人未按单项清拆工程约定的工期要求完工,每超过 1 天扣减 1000 元服务款。各单项清拆工程累计

 

逾期超过 15 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 在整治期间,中标人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整治要求进行文明整治,整治期间因发生意外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 费用计算办法:

 

  1. 环境卫生整治、违法环境整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列出的单价金额为实施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的单价金额为基准单价;
  2. 每个单项整治服务价款=∑(基准单价×整治服务工作量)×中标费率﹢安全防护费;其中,基准单价采用《费用标准》中的单价,整治服务工作量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双方根据实际发生量签字确认,中标费率为中标人所报费率。
  • 《费用标准》中未列出“安全防护费”单价金额,该项费用该项视整治服务实际需要增加。

 

  • 其它特殊情况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双方协商确定。

 

  • 履约保证金:

 

  1. 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 10 个日历天内。

 

  1. 金额: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 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1. 方式:以转账的方式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号。

 

  1. 如出现违约,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相应违约金,未出现违约行为,则于合同履行期满所有拆除作业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 其它要求: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承诺在投标时及项目服务期内在本项目辖区内无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物、违章构筑物及违法广告招牌等。投标人须对承诺书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违背承诺书内容的情况,将导致该投标人投标无效或与采购人签

 

订的合同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中标人)负责。

 

  • 项目费用标准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单   价(元)

说   明

 

1

 

普通人工费

 

工日

 

350 元/人

搬运等普通工种人员人工费

 

2

 

专业技工费

 

工日

 

400 元/人

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工费

 

3

 

电镐

 

台班

 

200 元/台班

 

 

4

 

切割机

 

台班

 

100 元/台班

 

 

5

 

发电机

 

台班

 

300 元/台班

 

含油

6

氧乙炔焊割

400 元/套/台班

包括氧气、乙炔气及各种辅材在内

7

60 型挖掘机

台班

1000 元/台班

带斗

8

120 型挖掘机

台班

1500 元/台班

带斗

9

200 型挖掘机

台班

2000 元/台班

带斗

10

350 型挖掘机

台班

3800 元/台班

带斗

11

60 型炮机

台班

1300 元/台班

带炮

12

120 型炮机

台班

1800 元/台班

带炮

13

200 型炮机

台班

2600 元/台班

带炮

14

350 型炮机

台班

4600 元/台班

带炮

15

推土机(小型)

台班

2000 元/台班

 

16

推土机(大型)

台班

4600 元/台班

 

17

大型机械转运费(来回)

500 元/程

拖运钩机、炮机等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

18

清运车辆

台班

1600 元/车(18 方)

环保车

19

清运车辆

750 元/车(8 方)

 

 

 

20

清运车辆

400 元/车(6 方)

 

21

清运车辆

300 元/车(4 方)

 

22

8 吨以上货车(含 8 吨)

台班

2500 元/台班

含上下车

 

23

 

25T 汽车吊

 

台班

 

1800 元/台班

 

 

24

 

35T 汽车吊

 

台班

 

2200 元/台班

 

 

25

 

50T 汽车吊

 

台班

 

3400 元/台班

 

 

26

 

150T 汽车吊

 

台班

 

17500 元/台班

 

 

27

 

400T 汽车吊

 

台班

 

40000 元/台班

 

 

28

 

集装箱迁移费

 

 

600 元/个

 

一体化区域内迁移

 

29

 

排山脚手架安全防护

 

平方米

 

40 元/平方米

 

 

30

 

工具车辆

 

 

300 元/天

 

运送工具进出场

 

31

 

人员车辆(5-7 座)

 

 

300 元/天

 

运送工人进出场

 

32

 

人员车辆(24-26 座)

 

 

1000 元/天

 

运送工人进出场

 

33

 

未列明的其他项目

 

 

以造价结算计算原则× 费率计算

以上所列台班均按 8 小时计算,不足 4 小时的工作时间均按半个台班计算,4 至 8 小时以内的工作时间均按一个台班计算。

 

三、合同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1

买方名称、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卖方名称、地址:由招标确定。

项目现场名称:珠海,用户指定地点

 

 

 

 

2

合同价:包括所有人力成本、设备使用成本、材料费、交通费、管理费、技术服务、培训费、利润、税金、所有需要向第三支付的知识产权费用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费。相关费用投标单位

漏报或不报,采购单位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

1、付款方法和条件:

(1) 无预付款;

(2) 单项整治服务实施完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每月结算一次并按该单项整治服务款项的

100%支付;

(3) 每月 30 日之前向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上一个月的整治服务款项。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 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

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

 

 

 

 

 

 

 

 

 

 

 

 

 

 

5

拆除要求:

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照片:

(1)    一张远景照(有相对固定参照物)、一张正面照(有名称的要拍摄清楚)、一张侧面照( 能体现违法建筑物的面积)。

(2)     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参加清拆工人数要在照片中反映;使用的氧割、 风炮、勾机、吊车等也必须有照片清晰反映。

(3)     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有固定标识的地点要注明门牌号及方位,无固定标识 的地点要用文字说明其具体位置;

(4)    注明清拆面积;清拆点的单位、公司或法人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5)     清拆后的清拆物及配件如原物主须保留则全部归还物主单位(或个人)。若出现无单位( 或个人)认领,则采购人安排中标人弃置或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处理。

(6)     中标人必须为环境整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承担整个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安 全责任。该费用在结算时不另列项计算(已包括在中标人按费率报价的各项单价中)。

(7)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出现民事纠纷或刑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 责妥善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项目的开展。

(8)     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必须 3 个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视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9)    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费率评判工程造价,并以按件计费的方式计价。

 

6

验收方法:

中标人要确保该项目完成后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并确保在该项目通过验收后所有建筑及设备恢复到正常的使用状态。验收前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提交以下资料(清拆前至少六张定位

 

 

 

照片):

(1)    一张远景照(有相对固定参照物)、一张正面照(有名称的要拍摄清楚)、一张侧面照( 能体现违法建筑物的面积)。

(2)     同角度拆前、拆中、拆后各一张照片;参加清拆工人数要在照片中反映;使用的氧割、 风炮、勾机、吊车等也必须有照片清晰反映。

(3)     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有固定标识的地点要注明门牌号及方位,无固定标识 的地点要用文字说明其具体位置;

(4)    注明清拆面积;清拆点的单位、公司或法人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5)     清拆后的清拆物及配件如原物主须保留则全部归还物主单位(或个人)。若出现无单位( 或个人)认领,则采购人安排中标人弃置或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处理。

(6)     中标人必须为环境整治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负责整个环境整治过程中的安 全工作。该费用在结算时不另列项计算(已包括在中标人按费率报价的各项单价中)。

(7)     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出现民事纠纷或刑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 责妥善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项目的开展。

(8)    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必须 3 个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视中

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规定):

1.       若出现中标人的整治组织方案不符合现行的安全文明整治规定的,采购人有权不批准开工或继续整治,中标人拒绝改正的,采购人可责令其退场、中止合同,一切损失由违约中标人承担。

2.       中标人未按单项清拆工程约定的工期要求完工,每超过 1 天扣减 1000 元服务款。各单项清

拆工程累计逾期超过 15 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       在整治期间,中标人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整治要求进行文明整治,整治期间因发生意外造 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8

其他: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注:上《合同资料表》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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