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元整(¥17600元);
2.提交主体:必须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不接受投标人以员工个人名义及其他个人提交);
3.提交方式: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
4.提交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并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提交;
5.保证金专用帐号: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城南支行);帐号(10071258169001000300006)。
广东两阳中学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金郊路共青湖畔,校园面积约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1600平方米,由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图书馆、学生宿舍、饭堂等16幢主体建筑组成,共有60多个教学班,现有教职员工300多人,在校学生总数接近4000人。校园四周均有围墙围合,校内有视频监控系统,有南门(大门)及西门两个出入口;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设置政教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专责监督检查保安服务质量,并指导、协调对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质量目标要求
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80%以上;
4.中标方设立的办公场所须具有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必须对日常保安人员的值班开展督查工作。当采购单位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需要增援时,中标方人必须在接到通知10分钟内派出保安人员20名到场,30分钟内派出至少50名保安人员到现场协助维护秩序,配合采购单位的安排指挥,满足甲方要求。
2、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保安服务队长,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2.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并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保安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3.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政教处备案,禁止离职保安进入校园。投标人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
4.从校方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5.满足学校重大活动(大型集会、校运会、文艺晚会和开学、学期结束学生离校等)的安保需求;
6.服从校方的管理。
3、人员素质要求
1.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2.中标人委派的管理层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持管理相关岗位证书;
3.保安服务队长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40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
4.保安人员须持《保安员证》上岗,以高中文化程度(含职高)为主体,年龄23—45岁,身高170cm以上中国男性公民或158CM以上中国女性公民,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退伍军人或具有视频监控技术人员优先,要求退伍军人比例不少于30%;
5.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不少于100课时的岗前培训,熟知校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6.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对外单位车辆实行换证入校制度;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位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7.区域守护:熟悉守护区域的情况特点,定点守卫与区域巡查相结合;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听从班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公共秩序,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
8.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9.机动巡逻: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从班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相应的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采点不流于形式,并与监控室保持联动;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如实做好巡逻记录;
10.消防管理:每周检查记录校园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协助校方做好室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托管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完善的预案并演练,使每一个保安人员能胜任校园义务消防员的角色;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政教处并设法消除;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通过门卫卡口管理、区域守护和机动巡逻与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有机结合,形成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保障学校内正常的学习、生活、教学、工作秩序;禁止盲流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其它物业及承包单位正常的经营秩序,禁止乱设摊点;加强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主动干预提示,控制车辆速度,禁止无牌照车辆进入学校,保障大门及校内道路畅通,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清理校园乱张贴和围墙乱挂标语等。
4、服务标准
1.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做到师生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3.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文明执法;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 ;
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5.保安执勤要充分体现纪律性强、作风正、办事效率高的素质,在值班时间内不允许有玩手机、看小说、下棋、赌牌、睡觉、喝酒等不负责任行为存在;
6.所有保安人员在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禁止吸烟,并有监督和劝阻其他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的责任,共同创建“无烟校园”。
5、主要职责
1.校园门卫管理
(1)严格监控外人及机动车辆进校,执行来访登记及门禁制度;
(2)学生回校、离校管理;
(3)清理校门口车辆和摊当,确保校门口交通顺畅和清洁;
(4)执行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检查、拦截偷盗、抢夺、抢劫等违法犯罪者和在校内滋事逃逸者;
(5)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及时清理校园乱张贴和围墙乱挂标语等。
2.保证校园财物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校内综合办公楼、教学楼、艺术楼、实验楼、图书楼、体育馆、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的定时开门锁门。
3.校内秩序、治安管理。
(1)督促上课、自修时间不进教室的学生回教室学习,制止学生打架斗殴、破坏公共财物、损坏绿化设施、乱丢垃圾、在校园抽烟、赌博、交往过密等违纪行为;对违纪学生进行登记并交级组、政教处处理;
(2)巡查与监控结合,盘查在校园游荡的闲杂人,驱赶强行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和在校门口派发传单人员,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缉拿扰乱学校秩序、危害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财物的不法分子。配合政教处及时处理校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随时出动应急人员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4.消防管理与灾害预防,防火、火灾扑救,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警示和教育。
5.校内和校门口车辆管理:
(1)本校车辆凭广东两阳中学车辆出入证进校,在校内按规划车位停放;
(2)非本校车辆在校外按规划场地停放,禁止无牌照车辆进入学校,外单位车辆经校方准入须实行换证入校制度;
(3)确保校门口交通畅通和环境文明,对在校内乱停放车辆要登记车牌号码,并通知车主及时开走;
(4)加强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主动干预提示,控制车辆速度,确保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学校放假期间值班,确保校园平安。
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6、违约责任
1.在合同规定责任区,因中标方所派保安人员失职,而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或者责任区内的人员人身伤害,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按实际价值赔偿,人身伤害按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及标准赔偿。
2.如在校园内发生盗窃、抢夺、抢劫等犯罪造成学校师生的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按报案时的报案金额确认赔偿。如果中标方保安人员能够当场控制犯罪分子或协助公安局破案则免除中标方的赔偿责任。
3.发生赔偿事件时,中标方应主动赔偿学校师生的损失,采购人也有权主动从应付中标方款项中扣除赔偿款。
4.不在中标方服务时间和区域内,或因采购人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并经中标方提出整改建议后采购人没有采纳或落实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中标方不予赔偿。
5.中标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合同的条款全面履行,或者履行没能达到采购人在合同中的要求,经采购人向中标方提出整改建议后,中标方没有采纳或落实的,采购人有权扣减中标方当年度服务费用总额的10%-20%,扣减款项可在下一年度采购人应付中标方费用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