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要求
1、项目名称:白河县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2、运营服务期:一年。
3、项目实施地点:白河县冷水镇污水处理厂、茅坪镇污水处理厂、仓上红花污水处理站、陕西永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质量标准:所供服务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项目概况:按有关规范要求负责白河县冷水镇污水处理厂、茅坪镇污水处理厂、仓上红花污水处理站 COD、氨氮、总磷、总氮 18 台在线分析仪及永宏公司 COD、氨氮 2 台在线分析仪进行运营管理,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行。
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技术方案及要求
简 介
为有效监督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我国自从 1995 年开始,各地政府、企业在污染源安装了大量的在线监控设施,而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管理,一直是环保部门的监管难题之一。在排污企业中,由于环保专业人员较少,对在线监测仪器了解甚少, 设备运行不稳定,监测数据不准确,因而在运营质量上便会大打折扣,容易出现如试剂、易损件、更换不及时、仪器故障无法修复、数据传输不准确等问题,不仅导致企业的运营费用增加,而且常常会出现超标排污的现象。为了保证在线监控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各地环保部门都在改革运营方式,目前,成型的方式就是由专业运营公司集中管理,对在线监控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维护管理。第三方运行维护既保证了运行维护的专业性, 又摆脱了企业干扰在线设施运行的嫌疑,保障了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数据的客观公正。
依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2005 年第 28 号)及陕西省关于自动监控设备的管理和运营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作用,提高在线监控设施运转率、完好率和准确率,使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现场执法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持,同时提升环境监察的现场执法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方运营就是由专业运营公司对排污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提供有偿的维护、保养、数据传输等技术服务,确保染污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当专业运营公司接管了排污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营后,首先要对排污企业负责,精心维护在线监控设施,提高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转率、完好率和准确率。因为在线监测系统不仅是排污企业监督废气处理效率的依据,更是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服务,并提供可靠准确的执法依据,也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运营资质
自动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单位必须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二、运营模式
部分托管运营服务:运营商负责用户仪器的日常维护、维修、校准、管理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耗材、部分常规配件更换,配合环保部门的季度比对,负责数据传输考核、维护台账记录。部分托管运营收费组成为:年耗材费、年常规配件费、运营管理费、运营维护费。
三、运营技术方案
1、运营要求:满足和优于省市考核要求
⑴、保证所运营的自动监控设施运转率、在线率达 95%以上;
⑵、保证所运营的自动监控设施数据联网率大于 90%以上;
⑶、保证数据有效性审核通过率达到 100%;
⑷、异常情况响应率达 100%;
(5)对进出口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流量自动在线监测实行第三方运行管理;
2、遵循的规范和标准及项目要求
环保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
GB6587.1-8-86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
HJ/T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56-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 461-2009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GB50169-92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
GBJl31-90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判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办〔2008〕6 号);
3、运营与日常维护
运营单位在白河县设有办事处或服务机构,建立备品备件库、配置运营服务车辆、安排常驻专人运营维护,全面负责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校准、运行及设备软件正常升级维护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试剂、常规配件供应及更换,确保所运营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报,满足传输有效率考核,实现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目标。配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季度比对工作、节能减排检查工作,建立建全运营档案,按季度、年度向环保管理部门提供运营服务报告,接受环保部门考核。每季度向生态环境分局提供数据报表一份。
⑴、每日上午 9 时前与市监控中心平台联络,查询所负责运营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
备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记录故障企业名称、点位号及故障现象,通知负责该企业的运营区域办事处人员,及时前往企业处理故障。
⑵、办事处根据巡检计划、维修计划开展运营服务工作,负责运维的污水处理厂(站)、公司每周巡检不得少于 3 次。
⑶、如接到监控中心平台或负责的运营维护企业设备故障通知,2 小时内派出运营维护人员检查处理故障。
每次巡检时要认真检查系统的工作情况,检查项目如下:
⑴、检查站房内供电、供水及空调工作是否正常;
⑵、检查PH、COD仪、NH3-N仪、总磷、总氮、流量计、数采仪显示值是否异常;
⑶、检查超声波流量计测量液位高度是否准确;
⑷、检查药剂使用量,不足时及时更换或添加。检查废液是否需要处理;
⑸、检查计量管和排液阀处是否有漏酸;
⑹、检查仪器的报警记录,分析报警次数多的原因;
⑺、检查阀体是否有破裂,如有破裂或脏污清洗或更换,在手动状态下检查阀体开关是否自如。
⑻、检查测量池、计量管是否被污染,如有进行清洗;
⑼、检查注射泵、电磁阀等管路是否有漏液等异常现象;
⑽、检查潜污泵采水是否正常,潜污泵是否有污泥和杂物缠绕;
⑾、检查数据传输模块通讯是否正常,所传数据是否与数据库数据一致;
⑿、观察一个采样周期,确定仪器是否工作正常;
⒀、检查中如有异常要及时处理并如实填写巡检及维修记录。
a、清理潜污泵泵头。
b、清洗水样管路、采样器滤网。
c、清洗PH、COD(TOC)仪、NH3-N仪、重金属、总磷、总氮等内部管线、流量计检测、数采仪通讯是否正常。
d、清洗采样计量管及测量池。
e、清洗排液电磁阀。
f、清理流量计测量堰板上的附着物。
g、如实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a、更换潜污泵泵头过滤网。
b、更换采样器过滤网。
c、更换捏阀的硅胶管。
d、更换计量管密封圈。
e、如实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a、每周对PH、COD(TOC)仪、NH3-N仪、总磷、总氮等的零点、量程、质控样自动校准一次。
b、每月对PH、COD(TOC)仪、NH3-N仪、总磷、总氮等进行一次比对试验。
c、每月对流量计校准一次。
d、如实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校准记录。
⑴、及时诊断排除的故障,如数据采集传输仪死机等,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 4 小时,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⑵、因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影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超过 8 小时的,向市、县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进行报告,说明原因、时段等情况。
⑶、如遇断电等问题时,及时向生态环境分局汇报备案。
建立完整的运营技术档案,确保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通过运营技术档案的调阅,了解该在线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样品比对等全部历史资料,以对在线监控系统各台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估。
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在污染源自动监控站房内需将管理制度上墙公示。管理制度包括:现场运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设施运营操作规程、监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制度、运营状况记录及监督检查制度、突发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等。
技术档案管理内容
⑴、运营档案内容包括:
a 在线监测数据小时均值全年度汇总记录;
b 监控设备的生产厂家、系统的安装单位和竣工验收记录;
c 自动监控设备的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的例行检查记录和报表;
d 自动监控设备的例行检查记录;(周或者 10 天/次)/月/季巡检记录、检修登记记录;
e 计量机构的年检记录与环境监测机构比对监测记录;
f 各种仪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范;
g 各种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文件、行文、信函、图纸、标准、规范、制度。
⑵、运营档案工作是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办事处必须将运营档案整理、归档纳入办事处责任范围,并进行严格考核。
⑶、运营档案要归档及时,准确。严禁有重要档案丢失破损现象发生。档案管理员对入库的档案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编号、编目、立卷、登记、建账,做到账物相符。并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做好科学管理。
⑷、办事处形成的运营文件材料,必须有专人加以系统管理,组成卷案,填写保管期限,注明密级,经办事处负责人审查后,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⑸、已归档的运营文件材料、说明书的修改、补充先请示领导,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标识。
⑹、建立运营档案的收进、移出总登记簿和分类登记簿,及时登记。编制检索工具,
作好档案的借阅、查阅登记和利用工作。每年年末,要对运营档案的数量、利用情况进行统计。
⑺、认真做好运营档案的八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鼠、防尘、防污染、防蛀),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库房和办公场地整洁卫生。
⑻、运营档案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⑼、档案中的表格采用统一的标准表格。
⑽、记录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在现场如实填写,并有专业维护人员的签字。
⑾、可从运营档案中查阅和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 以对运行的各台仪器设备做出正确评价。
⑿、与仪器相关的记录放置在现场,所有记录均妥善保存。每月末将记录带回办事处交档案管理员入档管理。
每次巡检,必须对供电、室内、室外、温度、湿度、防雷接地和电源线路接口进行检查,并检查标签粘贴、设备工作状况、指示灯信息等是否正常;
⑴、保持监测站房清洁、整齐、安静,与监测分析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仪器间。
⑵、无关人员未经过批准不得随意进入监测站房,外来人员进入监测站房须经有关负责人许可,并由相关人员陪同。
⑶、监测站房内各种仪器、设备和工具应分类放置,妥善保管。
⑷、监测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环保要求由排污单位进行规范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丢弃。
⑸、运营人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打扫卫生,使用完毕后的仪器设备清理、清洁并恢复到原位。
⑹、监测站房发生意外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等。立即采用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并报告有关单位领导。
⑺、使用各种仪器及电、水、火等设施等,按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⑻、离开监测站房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源、水源、门窗,确保监测站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