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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经开区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及CCTV视频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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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5220000072177 发布时间:2020-05-22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庐阳经开区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及CCTV视频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 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CCTV视频检测服务工程,管网长度约50公里;包括排水管道管网测绘、雨污水混接排查、CCTV 检测、物探、为满足混接调查的管道疏通等。

二、服务需求

(一)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含检查井)基础测绘、清淤、雨污混接调查、病害调查。

1、排水管道管网测绘要求

测绘雨污水管网坐标、名称、位置、埋深、管径、长度、管材、高程以及检查井、截流设施、闸门井等基本数据(具体参照住建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及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测绘施工过程中,应提供不少于2个测绘基准点。其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2、雨污混接调查及管网病害调查要求

2.1现场踏勘及要求

查明实施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现场混接调查时存在影响调查施工的因素,主要内容包括:

  • 察看调查区域的地物、地貌、交通和排水管道分布情况;

② 察看排水管道的水位、淤积、水流等情况;

③ 核对已有管线资料的走向、规格和管道属性等要素;

2.2仪器检测及要求

所有管道均采用CCTV检测,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采用CCTV检测的管道,经采购人与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采用QV检测;管道无法渡水、降排水时,经采购人与监理单位同意后,可采用声呐检测。

(1)CCTV 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排水管道、阀门井等附属设施;检测内容包括临时封堵、渡水、潜水、降排水、清洗、CCTV 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及成果入库;

(2)QV 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检查井及排水干支管道;检测内容包括清洗、潜望镜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

(3)声呐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排水干支管道等设施;检测内容包括潜水、声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

(4)清淤:清淤范围包括排水干、支管道及检查井清淤项目;清淤内容包括临时封堵、潜水、渡水降排水、通风、清淤、淤泥外运、安全围护等;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决算时不予调整;

(5)箱涵检测:采用多次不同路径互补方式全覆盖进行CCTV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临时封堵、渡水、潜水、降排水、清洗、CCTV 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及成果入库;

(6)CCTV、QV、声呐检测要求:

1)外观质量检测(含管道内部视频资料):对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顶板、内壁、底板及管道管壁、接口、井室、井筒等部位进行外观检查,对各部位的外观质量进行评价;按提供图纸在井室内标注所查管段井号,内部视频资料必须清晰、连续、完整,能准确反映管道内部情况,竣工报告图片必须清晰、多角度的反映病害情况,并把标注的井号拍摄在视频内;按要求填写检查井调查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2)破裂检测:管道及配套的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结构。对有裂缝的部位,检测裂缝的宽度、深度、长度及其分布情况;

3) 变形检测:管道及配套的检查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结构。对各部位受外力挤压造成的形状变异进行评价;

4)砼腐蚀性检测:对管壁腐蚀情况进行测定,对砼结构的侵蚀程度进行评价;

5)错口检测:对管道接口的错位进行检测,错口影响排水的程度进行评价;

6)起伏检测:对管道接口位置偏移,管道竖向位置变化进行测定,并对位置变化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7)脱节评价:对两根管道的端部未充分接合或接口脱离进行测定,并对脱节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8) 接口材料脱落检测:对管道接口位置橡胶圈、沥青或混凝土脱落进行检测,并对接口可能造成的空洞、漏水等现象进行评价;

9)支管暗接检测:对支管未通过检查井直接侧向接入管道进行检测;

10)异物穿入检测:对非排水系统附属设施的物体穿透管壁进入管道进行检测,并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11)渗漏检测:对管道外水流入管道情况进行检测;

12)功能性缺陷检测:对管道及检查井内沉积、结垢、障碍物、残墙、坝根,树根,浮渣等情况进行检测。

(7)截流设施的位置、类型、上下游管径、水质、水量等要素:按要求填写排水口(管道)截流设施调查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8)雨污混接调查:按要求填写混接点调查表、混接点统计表,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9)雨污混接调查路段交通导行(包括警示牌、警示灯、反光锥等警示设施围护和人员及车辆疏导)。

2.3混接点流量及水质测定:

  • 混接点流量测定的方法包括容器法、浮标法和速度-面积流量计法。现场测量时,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测定,对管道关键节点、截流设施等进行测定。

① 容器法:容器法主要适用于检查井内水位较低、接入管流量较低的情况下进行,测量时,以容器来盛接混接管内流出的混接水量,盛接的同时对盛接的时间进行计时,然后根据计算公式来算出混接量的一种测定方法。

② 浮标法:浮标法主要用于非满流情况下的管道混接流量测定,测量时将浮标置于管道上游,释放浮标的同时开始计时,到达下游接收点后,停止计时,同时测量释放点和接收点的长度,然后根据公式来计算混接点的流量。

③ 速度- - 面积流量计法:适用于管道满管和非满管的流量测定,测定时,将探头固定安装于管口处(进入管道),流量计固定于检查井内,通过特殊的软件可直接采集在一段时间内的管道流量数据。也是最科学的管道流量测定方法。

④ 流量测定时,按要求填写流量检测记录表(格式按《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中表格执行),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2)混接点水质测定:可用于探查混接点的雨污混接程度、排水户混接情况的判断、排水系统关键节点的混接判断等,检测内容需包括 PH、COD 和 NH3-N。

① 测管道水质瞬时值,取样需记录采样时间。降雨期间所取得水样,在雨停3日后,需对采样点再次取样,两次水样进行对比,并出具分析成果。取样采用A、B样模式备查。

② 在进行PH、CODcr浓度的测定时,使用快速测定仪现场直接测定浓度,可直接得出结果。其中对于区域管网混接预判时,选择在区域收集干管的末端直接取样测定;

③ 每条道路存在雨污混接的主管道的末端井均需做水质调查。水质取样时需对现场及样品封存拍照留存。照片作为水质检测记录表附件同步上交。

(3)对于查明的所有混接点均需要做水质检测。水质测定时,按要求填写水质检测记录表(格式按《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中表格执行),并将其作为成果资料之一上交。

3、雨污水管网雨污水混接检查实施量

3.1本次雨污水管道混接调查检测包括所查排水干支管,调查界限至排水的外接预留检查井及接入的排水口(已有企业管道接入的需延伸至企业的最后一个出水井),无预留井的调查到道路路幅外第一个检查井(工程量以实际施工长度测算,投标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勘察的管道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4、按采购人要求配合设计院做好污水管网混接及病害改造维修方案编制。

(二)对新建、改建、维修排水管网进行验收复测。

主要采用CCTV检测、QV检测,如无法采用CCTV检测的雨水连接管,经采购人与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采用QV检测;管道无法渡水降排水时,经采购人与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采用声呐检测。

(1)CCTV 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排水管道、阀门井等附属设施;检测内容包括临时封堵、渡水、潜水、降排水、清洗、CCTV 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及成果入库;

(2)QV 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检查井(含井室侧壁及顶板);检测内容包括清洗、潜望镜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

(3)声呐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排水干支管道等设施;检测内容包括潜水、声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

(4)待检查排水管网路段交通导行(包括警示牌、警示灯、反光锥等警示设施围护和人员及车辆疏导)。

三、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2

潜水员

不少于2人

持证上岗

3

施工人员、负责安全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资料人

各1人

 

注:提供以上人员名单及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形式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

四、本项目仪器设备配备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台排查(或应急)车辆、2套CCTV检测设备、2套QV检测设备、1辆高压水冲车(清洗车、疏通车)、1台声呐检测仪、1台气体检测仪器等。

注:设备应为投标供应商自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发票无法反映采购货物内容的,须提供购置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材料原件标后核查。

五、雨污混接调查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013 年 9 月 1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建城函[2016]198 号)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6 年版)

4.《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 年版)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

8.《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9.《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1.《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CCJ/T51-2004

1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1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50 号)

14.《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

15.《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网状况调查和整治成果信息化录入相关补充要求》;

16.其它有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设计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六、工作要求

1、因该项目施工点多、线长,部分位于繁华市区段,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规范设置公益围挡、安全文明施工围挡,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等,其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

2、加强调查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标供应商在施工时应统一着反光服;在施工路段前后及四周设置醒目、整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设施;工地现场材料、机具放置整齐有序;无“脏、乱、差”现象;无明显噪声扰民现象;

3、中标供应商实施该项目调查时,应合理组织,避开交通高峰,部分车流、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应安排夜间施工,确保道路畅通;

4、在道路调查作业时,必须向交警部门进行申报或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现场安全围护和交通疏导;

5、清出污泥要及时处置,不得堆放于路面或绿化带中,淤泥必须随清随运(袋装化),防止二次污染;

6、淤泥堆放场地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淤泥外运及处置必须执行合肥市政府令第149号《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相关环保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中标供应商如调查质量不符合要求、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未按采购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无明显成效的,或中标供应商拒不执行通知及指令的,对中标供应商处完成该项工作合同价2倍的违约金的处罚,且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无能力继续按招标文件履行合同的,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8、有关违约处罚: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服,每人每次承担100元违约责任;现场未按规定放置安全设施,每次承担5000元违约责任;施工出现一般安全隐患,每次承担10000元违约责任;垃圾淤泥乱丢、乱倒或导致二次污染被曝光的,每次承担5000元违约责任。

9、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调查任务、录入任务及提交报告的,每延期一天承担500元违约责任。

10、中标供应商应按要求实施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并配合第三方进行复核评估。若调查成果经复核后不及格,中标供应商须重新调查,二次调查涉及的所有费用和工期延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1、上述违约责任均从项目进度款及结算款中予以优先扣除。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雨污水管网数量为采购人暂定量(暂定50公里),项目预算总价为暂定价,投标报价以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并作为结算价的依据。投标单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25元/米,否则报价无效,最终结算时采购人依据投标人实际完成雨污水管网数量(米)据实结算。

3、最终结算总金额=投标人投标单价(元/米)×投标人实际完成雨污水管网数量

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供应商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5、投标时须综合考虑报价,项目实施金额达到项目总预算时,合同终止,即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6、投标报价是在项目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1)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报出每米综合单价,投标综合单价作为评标和定标的依据。本项目污水管网混接调查数量为采购人暂定量,最终结算时采购人依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2)因该项目施工点多、线长,部分位于繁华市区段,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规范设置公益围挡、安全文明施工围挡、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等,同时还需考虑施工排水、气囊封堵等所有措施费用,以上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一并考虑。

7、投标供应商应结合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现状、项目特征、调查成果录入工时及市场行情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不得高于25元/米),后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综合单价或增加额外费用。(报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行组织现场勘察,如有疑问,应于招标答疑接受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疑问。

10、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勘察现场,根据勘察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要求。

11、投标供应商测绘施工过程中,应提供不少于 2 个测绘基准点。其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12、相关方案或成果评审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其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1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及实施过程中调整路段的所有工程项目。中标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检测内容,最终检测费用按中标单价及招标文件(含答疑或变更公告部分(若有))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实际检测量予以结算。

八、成果提交要求

严格按照《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工作要求执行,中标供应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需提供准确完整的管道检测结果报告书(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雨污混接点位置分布图(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现状雨污管线物探图(含管材管径、管井坐标、水流走向、管底标高、井底标高等,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管道修复方案及预算书(纸质版2份)。 

九、安全文明要求

本项目调查环境为密闭空间,各检查井间距约为10-120米(以现场考察为准);管道断面大小不一,中标供应商应预先勘察现场,编制可行的专项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

1、中标供应商在每条道路施工前,需提前进行现场考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技术方案(检测方法、封堵导流措施、管道清洗方法、进度安排等)和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现场安全因素分析、项目安全措施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评审通过后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进行施工,相关费用不予调整。

2、中标供应商必须实行井下安全作业票制度,履行批准手续。作业班(组)在下井前应做好管道的降水、通风、气体检测、照明以及现场围挡等工作,并制订防护措施填入上述作业票内。由作业班(组)长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下井。

3、下井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学会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照明及通讯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井上应有两人监护。若进入管涵施工,还应在箱涵内增加监护人员作中间联络。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井上、井下人员之间的联系宜采用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以代替喊话或手势。作业现场照明应使用便携式防爆灯,照明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的相关规定(CJJ6-2009)。

4、下井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气和机械通风,并用竹(木)棒搅动泥水,以散发其中有害气体。经过通风后,若检测结果证明井下气体中仍然缺氧或所含有毒气体浓度超过容许值,应继续进行自然增加机械通风的通风量,使含氧量达到规定值,并使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容许值以下,方可进行井下作业。若易爆气体浓度在爆炸范围内,在井下作业期间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使管道中易爆气体浓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采用机械通风时,一般可按管道内平均风速0.8m/s计算通风机的风量。

5、检查井井盖或检查孔开启后,必须进行密闭式围挡,工作人员必须穿黄色反光马夹,工作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在繁华地区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维护现场秩序。

6、作业人员上、下井应使用安全可靠的专用爬梯,监护人员应密切观察作业人员情况,随时检查空压机、供气管、通信设施、安全绳等下井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从事维护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手套,穿防护服和防护鞋。

7、现场每个作业面必须配备所需的通风及毒气检测仪等设备,保证所有设备安全运转、所有仪器必须在标定有效期内。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GBZ/T 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及《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8-2016)规程执行。

十、质量要求

1、检测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调查成果质量不满足要求, 将无偿给予重新调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2、对于调查成果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采购人临时提出的其它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按时进行无偿修改;

3、雨污水管网雨污混接调查和竣工验收复测成果、调查工期需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路段调查2日内提交纸质版3份(彩色打印)及电子版1份(光盘存储)调查成果。

十一、验收要求

1、验收提交的资料

1)调查单位提交的成果资料应齐全;

2)调查的技术措施符合《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要求;

3)经过检查程序的各项原始记录;

4)评估报告内容齐全,能准确反应实际状况,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2、雨污混接调查和竣工验收复测验收

1)排水设施测绘及雨污混接调查作业每条管段检测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调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2) 排水设施测绘及雨污混接调查作业自完工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监理单位验收,经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将成果验收报告书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14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报告进行验收,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3)中标供应商实施金额达到项目预算时,合同终止,即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实施金额超过项目预算的,采购人不予支付超出费用。

十二、其他要求

1、雨污混接调查报告内容和结论应满足相关检测规范要求。

2、施工现场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普查数据结构符合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调查相关要求。

4、采购需求中所有附表都依据《合肥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状况调查指导手册》中表格执行。

5、各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前对项目现场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如后期放弃中标的原因系在本项目投标前未能对项目现场进行有效勘察,导致无法以中标价格完成项目履约的,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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