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4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二、项目内容:京杭运河徐州市区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由船舶污染物回收单位作为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废油水回收处理的责任主体,负责从事京杭运河徐州市区段(邳贾交界以上至解台船闸以下32公里;解台船闸以上至蔺家坝船闸以下25公里,顺堤河作业区10公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包括:船舶生活垃圾接收上岸,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进入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管网,或送至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进行处置;船舶废油水接收上岸,移交给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做好2艘多功能垃圾接收船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做好1座垃圾中转站、1个生活污水回收池、1个油污水回收池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做好送交船舶污染物奖励机制的实施。同时承担京杭运河市区段海事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等相关设施的巡查、管护。服从海事部门的指令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抢险救助行动。服务期贰年。
三、项目具体要求
1.项目的组成内容:
(1)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废油水回收上岸和处理方案;
(2)2艘多功能垃圾接收船的使用、保养与维护方案(船舶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1座垃圾中转站、1个生活污水回收池、1个油污水回收池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方案(电费、水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4)为了提高船员送交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废油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配合船舶污染物奖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船舶污染物奖励机制和物资由招标方提供);
(5)服从海事部门的指令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抢险救助行动。
(6)制定对海事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等相关设施的巡查、管护方案
(7)主要设备材料与使用计划;
(8)管理及服务人员具体要求(水上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必须持有船员服务簿,内河船 员适任证书和满足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9)回收所需的防护用具、清洗保洁材料等具体质量要求;
(10)服务应达到的质量目标;
(11)服务期限承诺;
(12)检查与考核目标。
四、项目实施要求
1.要求专职从事该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4人,其中配备船员数量为 5 人(二类轮机员2名,三类驾驶员3名)、垃圾清运人员 6 人,管理人员2人,项目负责人 1 名。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管理。安排垃圾中转站的值守人员和船舶垃圾的清理人员,但必须确保在服务期内垃圾中转站日常正常使用及相应设施的完好,垃圾清理及时服务到位。
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及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劳务合同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
2.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5人具备船舶驾驶经验(二类轮机员2名、三类驾驶员3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及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劳务合同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船员证书提供原件或海事部门出具的复印件与船员证书原件一致证明资料。)核查后方为有效)。
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从事该项目的人员资格进行确认,未经采购人核定同意,不拨付相关经费。
4.要求人员配备必须满足要求、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管理规范,各类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流程科学,制定的方案合理。
5.做到每日对垃圾中转站进行垃圾清理,保持中转站场面干净整洁,回收垃圾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保证垃圾中转站的设施完好无损,出现损坏要在24小时内给予修复完毕;
7.对船舶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废油水的回收,要做好回收记录,应双方签字认可,船舶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要做好登记,以备核查。
8.做好由政府购买的2艘多功能垃圾接收船的使用、管理、保养与维护工作;做好垃圾中转站、生活污水回收池、油污水回收池的运行、管理、维护与保养工作,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9.做好送交船舶污染物激励措施的实施工作,奖励产品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保管和发放,并做好登记,以备核查。
10.对海事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等相关设施的巡查、管护。
11.按《京杭运河徐州市区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检查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附后)进行接收服务工作,按月提供可追溯、可核查的船舶运行费用清单,作为采购人核拨经费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后拨付。
14.每月核实拨付相关标准:船舶油耗按照百公里油耗航行轨迹(VITS、AIS)运行里程核定;
15.船舶污染物处置费用应提供日常监控截图、接收记录台账、五联单以及乙方提供的支出证明为依据。
16.垃圾站、多功能船舶日常养护维修提供维修台帐和维修费用发票或收据。
五、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