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的资质均视为有效);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
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土地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过期,以原有规划资质作为参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有规划资质复印件。
(一)项目背景
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惠来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镇级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19〕87号)的精神,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市县国土空间规划进入全面启动编制阶段。
在此背景下,惠来县自然自然资源局拟组织开展《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工作。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范围为惠来县行政管辖陆域范围(1253平方公里)以及海域范围。
为整体谋划惠来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本次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十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加强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衔接,核实山水林田湖海等自然资源家底,细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调查,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底数底图。结合基础调查、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式,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程度效益,总结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特点和问题,提出优化完善建议。
研究惠来发展动力,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利用效率、生态整治修复等方面提出近、远期规划目标。落实省市区域空间战略,针对惠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结合自身特点,协调保护和开发关系,提出惠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
以目标愿景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将目标愿景转化为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分阶段目标值、责任部门和评估考核方式,作为规划体检评估和监督考核的依据。按照国家构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向下层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传导的主要管控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增量变革、存量优化的发展思路,确定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的总体格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结果,识别城市发展短板和资源调控方向,明确国土空间底线极限和开发强度控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明确分区准入及管控规则。
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生命共同体保护,传承保护自然山水格局,构建生态空间网络;明确森林、河湖水系、耕地、湿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底数、保护与利用目标、空间布局及相关管控要求,研究制定林地转用、耕地占补平衡、湿地转用等各类资源转用规则,推动建立全域全要素整体管控机制。
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海综合整治、系统治理,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统筹推进山体生态修复、矿山恢复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林业生态治理、土壤修复治理。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城镇体系,划分城乡土地利用功能,明确各类用途结构;确定中心城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提出中心城区、重点城镇的功能布局和空间发展策略;提出乡镇土地利用调控要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乡村分类引导和空间管控要求,推动城乡产业的有机融合。
加强区域衔接,明确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体系布局。构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城市路网,加强城市交通与各类枢纽的衔接。
梳理惠来重大产业平台分布及发展情况,谋划重点产业功能布局,研究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精准配置用地资源,预留弹性发展空间,保障与社会经济、民生服务迫切相关的重大产业项目。
传承城市文化根脉,彰显海洋文化特色,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和蓝绿网络;坚持品质优先,构造城市景观体系,创造多样化的城市空间环境。
围绕人的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城市发展要素,统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等各类要素的空间布局、配置标准与建设要求,为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及重大产业平台拓展提升预留发展空间。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立“结构管控+边界管控+指标管控”的要素配置传导机制。
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和管制规则。依托指标体系建立常态化体检评估和动态调整完善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预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要素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面向未来智慧城市管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顶层设计,建设上下贯通、横向连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平台,集成空间信息、规划信息、审批信息,实现规划编制、行政审批、规划监督的智能化。
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本次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形成“四个一”的成果体系。
即《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规划说明。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等。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集。
形成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2、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研究
4、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研究
5、耕地保护空间布局优化研究
6、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研究
7、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整合各类空间要素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搭建现状数据库和规划数据库,支撑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
按照 “同步启动、同步编制、同步审查”的工作原则,揭阳市与惠来县协同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惠来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研究、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研究、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研究、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专题研究工作。
编制完成战略格局、空间布局、指标分配、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三条控制线划定、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及各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征求部门和各镇意见,并与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
3.1. 成果审查。组织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专家评审,并予以公示后,深化形成规划成果。
3.2. 成果完善。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对成果规范性的要求,完善成果表达。
4.1. 成果上报。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批。
4.2. 印发实施。惠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经省政府批复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规划设计费、税费及报价等全部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经验要求:近3年来承接过类似规划项目。
3、服务期:合同签后180天内完成。
4、维护期:二年(项目正式成果提交之日算起)。
5、服务对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6、验收要求: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验收。
7、付款方式: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按有关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