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今年是是“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更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低保等困难家庭经济状况,确保低保工作监管更加及时到位,有效杜绝 “错保”、“漏保”现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进一步提升奉化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核查目的
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通过引入第三方核查机构,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低保等困难对象家庭收入与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着力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查改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全面系统地清除社会救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的根源,促进基层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帮助低保等困难家庭充分利用政策资源,改善生活质量。
三、项目依据
1.《宁波市奉化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奉政发[2017]263号)
2.《宁波市奉化区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奉民发[2017]63号)
3.《关于规范以单人户纳入低保和实施低保渐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甬民发[2019]63号)
4.《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甬民发[2020]18号)
四、核查范围及对象
对全区12个镇(街道)约计8800户低保等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五、核查内容
1.通过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系统;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浙江省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等平台,收集工商注册、车辆、婚姻、税收、社保、公积金、人口、不动产、银行等信息,形成入户基本信息核对表。
2.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调查
2.1入户核查:核查员深入到低保家庭进行核查,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重点按“一看、二问、三查”程序核实,一看:深入低保户家中,详细查看申报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一致;看身份证、户口簿,看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保障人员是否一致;看其低保金是否有本人领取;看住房情况,仔细观察家用电器以及消费品,看其日常生活水平。二问:详细询问每个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情况、婚姻状况、赡抚养情况等。三查: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信息存在异议的,通过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反馈信息、低保对象申报信息,并综合印证后认定。
2.2邻里走访:通过邻里及村(社区)干部走访询问、信函索取等方式,综合比较低保对象申报信息,是否存在较大差距,侧面了解低保等困难家庭实际生活情况。
2.3根据入户核查的内容及邻里走访的情况如实填写出具《奉化区低保等困难群体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报告》。
3.特困供养需求排摸
对低保中符合特困条件人员供养需求进行排摸,确保其知晓特困供养政策,对有供养需求的对象进行汇总,对无供养意愿的对象签字确认,填写出具《奉化区符合特困条件人员供养需求调查表》。
4.低保等困难家庭探访
开展上门探访慰问在册散居特困人员、低保等困难家庭,了解其身体和生活情况,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着力解决特殊困难。
5.主动发现其他困难家庭
在入户核查中,主动排摸尚未纳入低保的低收入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
6.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通过口头宣教、发放资料等方式,对低保等困难群体家庭展开一对一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帮助对象了解目前奉化区社会救助有关政策,鼓励、协助其结合自身实际将政策用好用善用尽,充分行使获得救助的权利,不断改善生活条件。
六、核查成果交付
供应商根据一户一档的材料归档原则,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注:以上表格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结合核查实际情况由供应商提供。
2.提供开展入户核查的工作照片、核查对象的住房照片、生活照片等。
3.将入户核查的情况(核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相关表格、照片、音频资料等)信息保存录入,协助奉化区民政局收集整理资料,完善核查对象的信息,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4.根据核查内容、入户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得到的核查结果,通过描述统计法、相关性分析等方法,详尽预估奉化区范围内城乡低保家庭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变化、存在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已脱贫但仍享受救助的低保户、其他未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低收入家庭等现象的比例,低保等困难家庭探访服务需求分析、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人员供养需求分析等,从中总结出科学的核查结论,形成综合性项目工作报告。通过核查结果了解并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核查成果验收
1、区民政局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后,通过抽查形式入户复核、资料核查、电话复核、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评价等方式,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核查结果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复核过程中,若抽查发现调查人员因工作疏忽导致其所提供的调查资料缺失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某一区域返工。若抽查发现调查人员在工作时间段玩忽职守,导致调查资料有过错、弄虚作假等情况,一旦证实,每份调查报告将从剩余款项中扣除三倍单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对某一区域返工,或者有权终止合同。
3、若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核查对象发生重大冲突,且调查发现主要责任在调查团队,采购人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对采购人的损失。
八、项目完成期限
1、2020年12月底完成入户核查工作。
2、2021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验收通过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后续跟踪服务。
九、数据整理和保密:
本项目的一切数据资料归奉化区民政局所有,供应商有义务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并认真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项目完成后,核查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稿包括(核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相关表格、照片、音频资料等)均进行系统归档后递交奉化区民政局。
十、处理投诉:
供应商对低保等家庭入户核查工作完成后,需要负责处理被核查家庭对核查信息、数据等相关事项的咨询、来访接待、质疑解释、心理安抚等日常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制定并开展实施来访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发生群众上访和群体事件。
十一、其他:
本项目入户核查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商务要求
项目 |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既8800*中标单价*30%); 2、完成核查工作后,根据实际入户核查数产生的实际价款的30%支付进度款(既实际入户核查数*中标单价*30%); 3、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余款(既确定入户核查数*中标单价扣除预付款和进度款)。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不计息)。 |
售后服务要求 |
项目成果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如对项目情况有疑问,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查,直至采购人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
合同终止 |
1、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阶段进度工作的; 2、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