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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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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100000078037 发布时间:2020-06-10 文档页数:71页 所需下载券:10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汕府〔2019〕107号)》、《关于加快落实推进汕头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汕自然资会〔2019〕929号)》的要求,我区要完成《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项目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

7、《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汕府〔2019〕107号)》;

8、《关于加快落实推进汕头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汕自然资会〔2019〕929号)》;

9、《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10、《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4);

11、《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2014);

12、《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13、国家、广东省和汕头市有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三、工作范围

本次项目工作范围为潮阳区行政区范围,总面积为674.67平方公里的陆域面积以及潮阳区的海域面积。

四、采购项目情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2、研究范围

规划年限为2020-2035年,近期规划年限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项目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本次规划内容:包括潮阳区层面和中心城区范围内4个街道层面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5个专项性研究(基本专题除外,包括潮阳区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潮阳区低效土地利用专题研究、练江整治(潮阳段)产业提升专题研究、榕江流域发展的专题研究、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专题研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基础分析与评价

分析潮阳区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总结潮阳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成效和问题,识别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研判未来一段时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以及重大机遇与挑战。对现行各类空间性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战略目标

立足潮阳区国家和行政区域责任,衔接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潮阳区自身特点,明确城市性质、制定城市发展的目标愿景和战略;制定规划指标体系。

(3)空间结构与格局

构建潮阳区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合理确定潮阳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与空间结构、农用地保护格局以及海域海岛海岸带保护格局;合理确定潮阳区域镇村体系以及城乡居民点体系结构,明确各类主要产业空间平台,构建潮阳区城乡开发利用格局。

(4)空间管控与用途指引

明确总体目标、重点区域、空间布局,统筹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海洋保护利用等一级空间控制线,互不交叉重叠。在此基础上,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重要基础设施控制线以及绿线、蓝线等二级空间控制线。在评价分析、空间格局和底线管控基础上,确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

(5)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利用

统筹潮阳区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落实并明确潮阳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构建潮阳区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连通森林、湿地、公园和保护区等的生态廊道系统,明确生态廊道类型、范围、布局与保护指引;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明确保护要求与保护措施。

(6)农业农村发展与农用地保护利用

统筹农业生产布局,确定各类农用地资源供给总量,加强保护与利用,提出结构优化以及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明确农业设施用地规模与布局,提出用地需求和规划指引。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和边界。提出潮阳区域村庄体系,确定村庄的功能类型、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

(7)城镇发展布局

明确中心城区及各镇发展规模、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与用地构成,提出规划要点与发展指引。

明确潮阳区的产业发展思路与策略,提出二三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明确陆海二三产业平台,进行产业空间布局,提出产业空间优化与整合提升的原则与措施。

构建潮阳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明确重要公共设施空间布局。建立社区生活圈体系,明确社区生活圈建设标准。

明确潮阳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提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框架与保护要素,确定保护目标、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和总体要求。

确定潮阳区域整体景观风貌架构,明确绿地系统、主要河湖水系及岸线的布局和建设要求,构建高品质公共空间网络。

(8)综合支撑体系

确定潮阳区域综合交通体系,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预控和轨道交通走向,深化县内城乡交通线网、各类交通设施与枢纽布局。

明确潮阳区水资源配置方案,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目标与规模,按照城乡全覆盖原则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主要线网布局,构建市政基础设施网络。

明确潮阳区防灾减灾目标、设防标准、防灾设施布局与防灾减灾措施,划定涉及城市安全的重要设施范围、通道以及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的防护范围,研究海防防灾的保护措施。

(9)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明确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存量更新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存量更新的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提出高标准农田、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修复要求。

(10)规划实施机制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出下一层规划应该落实的强者内容和控制指标,完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

制定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年度实施计划;建立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建立规划实施考核、监测和调整机制。

4、资金测算

本项目测算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依据国家和广东省颁布的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进行成果制作,成果文件须完全满足国家和广东省、汕头市对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成果的各项要求。规划成果须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件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区级包含)和其他材料(应包括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情况等)。提交成果内容要求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成果形式

提交最终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1)纸质文件

纸质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标准、规程与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图集成果须按相关规范制作,并按统一的封面格式胶装。其中,成果说明文件按A4版面制作,图纸文件按A3版面制作、彩色打印。

(2)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应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①图形文件

文件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和1985国家高程系统,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图形文件须为矢量文件,包括GIS和DWG格式。

②成果说明文件采用Word格式(*.doc;*.docx),成果清单可采用Excel格式(*.xls;*.xlsx)。

最终成果要符合国家和广东省颁布的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范。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0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购项目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为全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成果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加班费、专家咨询费、人员差旅费、图件制作费、税费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单位利润,合同实施期间不再调整。

(3)本项目预算价包括现状数据收集、调研、评审所需费用。

3、服务期

本项目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内完成对《汕头市潮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的编制工作。

4、合同签订

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内签订合同。

5、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提交正式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

(2)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初步方案后,中标人提交正式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规委会方案后,中标人提交正式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4)规划成果通过审批部门审批后,中标人提交正式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支付合同余款;

(5)因采购人所使用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资金支付申请即视为已经按期申请付款。

5、其它要求

(1)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分析数据和结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涉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2)成果的归属: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或向第三者提供。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①中标人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

②中标人提交的成果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③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

④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成果的。

⑤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邀请协编单位或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

六、服务地点和服务模式

1、服务地点:汕头市潮阳区。

2、服务模式:驻场服务。由于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包含大面积建成区和众多村庄,涉及权益人众多,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现场协调解决的问题琐碎繁多,中标人须驻场服务,以便随时响应参加采购人技术讨论、答疑、汇报及方案修改,并快速提供汇报材料等。

七、技术资料支持

1、中标人提出所需背景材料、技术资料及数据清单,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提供。

2、中标人根据需要,可要求采购人补充必要的背景材料、技术资料及数据,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提供。

3、双方联系人应在确认的资料移交清单上签字,清单应注明移交时间和方式。

八、采购人协作事项

1、采购人负责协助中标人开展现场调研工作。

2、采购人负责与涉及本项目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及镇(街道)、村(居)进行对接,安排好并带领中标人调研沟通工作的开展。

3、采购人负责组织召开各类相关会议及项目法定报批程序的推进。

九、中标人职责要求

1、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负责人和主要规划设计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方案编制、成果汇报等。

2、中标人应协助甲方组织开展的评审、公示和报批工作,负责解答相关的技术问题及按各阶段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中标人应确保提交的成果资料符合国家、广东省、汕头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

4、中标人必须负责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专家咨询、专题审查、技术顾问等技术支持及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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