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历史卷宗扫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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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100000078091 文档页数:79页 所需下载券:10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历史卷宗扫描服务

用户需求

 

  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

 一、项目技术需求

 项目背景

 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加快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需要; 是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使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廉洁和公正;可以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更加及时有效;可以使国家宝贵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使用;可以使国家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从而有效提升国家的司法权威和维护人民法院的应有形象,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 的战略决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法发[2012]11 号)、《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 号)、《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档发〔2016〕4 号)、《广东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粤档发〔2016〕38 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 号)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国家和广东省政府、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档案信息化建设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已于 2016 年 12 月逐步开始对库存诉讼档案和新增诉讼案卷进行接收及检查整理装订,同时并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以实现档案装订标准化、高效化;对以纸质为主要载体的档案,通过扫描、拍照、激光刻录等高科技技术手段,将纸质、音像等档案转换为数字化影像,建成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通过与档案管理系统、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综合业务系统或法院诉讼材料收发系统等的联接,初步实现了档案查阅、检索的自动化,实现了既有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又能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的工作目标。

另外,随着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建设工作的推进,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逐步将卷宗制作与审判工作环节深度融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效审判的进程。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历史卷宗扫描服务 项目编号:440100-202006-114662-0005

但目前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仍存有大量的 2005 年以前的历史诉讼档案和今年新增电子卷宗尚未完成电子化工作,上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卷宗的流转效率。与此同时,“广东智慧法院深化完善项目建议书”明确要求开展电子卷宗扫描项目的建设工作,通过建设扫描服务及扫描配套整理服务,将立案阶段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通过电子化扫描加工生成电子案件材料,提高案件材料线上流转效率及归档效率。因此拟开启本期项目建设工作,通过采购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扫描服务,以辅助实现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制作和管理功能。

项目建设目标

 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拟以外包形式,通过委托专业的整理数字化加工公司对 2005 年以前的历史诉讼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和数字化加工,以实现档案装订标准化、高效化,对以纸质为主要载体的档案,通过扫描、拍照、刻录等高科技技术手段,将纸质档案转换为数字化影像, 建成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通过与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的档案管理系统、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综合业务系统或法院诉讼材料收发系统等的联接,实现档案查阅、检索的自动化,实现既有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又能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便捷移动端随时随地查档的工作目标。

另外还需要数字化加工公司将2020 年-2021 年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法院的档案管理系统、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综合业务系统或法院诉讼材料收发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旨在完成对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库存 2005 年份前的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档案出库、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质检自检、验收与移交、档案归还入库、档案上架等)、对 2020 年至 2021 年近 12 个月新增诉讼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扫描服务。

  1. 项目工期

12 个月。供应商成交后,在接到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的入场通知后,一周内将有关扫描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供应商与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签订服务合同为期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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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项目所需的数字化扫描软件、工具及耗材,档案扫描工作中的所有设备、档案运输费用、工具与耗材费用均成交供应商承担。工作场地及相关水电需求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供。
  2. 页数计算说明:对于幅面大于 A4的文件,按以下规则计算:1 页 A3=2 页 A4,1 页大于等于A2=A4 页面的倍数(即 1 页 A2=4 页 A4,1 页 A1=8 页 A4,1 页 A0=16 页 A4)。

最终结算以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量及新增案卷归档宗数为准,按照项目结束验收后的实际完成数量来统计,统计方法须经双方确认。

采购清单

 

服务项目

 

建设内容

 

单价限价

 

 

 

1

 

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

对 2005 年之前库存的历史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档案出库-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质检自检-验收与移交-档案归还入库-档案上架

等)

 

 

 

0.40 元/页(A4 规格)

 

 

 

2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

对 2020 年至 2021 年近 12 个月新增诉讼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立案、审批、归档全流程在线扫描及归档后的整理、排序、装订、打印盒子等(最终结算方式以新增诉讼案件归档宗数为准)

 

 

 

45 元/宗

合计:¥10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注:最终结算以实际库存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量*成交单价

+

新增案卷随案生产归档宗数*成交单价

注:

总报价为固定价格,供应商对单价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可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且供应商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 供应商报出统一的单价的下浮率,成交单价=单价限价*(1-下浮率

 二、采购详细需求

  • 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

序号

流程结构

描述

 

 

1

 

 

接收

安排专门负责接收的人员在法院档案室管理人员的带领下到档案库房领取档案或从书记员处领取档案。对提取的档案逐页清点,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办理出库手续,登记移交清单:对档案实体内容按移交清单内容逐一

登记,并打印档案资料对应的条码。

 

2

 

拆档案

根据《法院档案装订规范要求》诉讼档案去除钉子和杂物,对形状大小不规则

的纸质文件进行文件的补边、托裱、裁边、折叠等处理,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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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统一为 A4 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得超过 1.5cm,超过 120 页方可分册装订(证

据材料较厚的除外)。

 

3

 

打页码

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

的页面编页号。如是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或左下角。

 

4

 

写目录

按照案卷所反映的问题或工作上的联系排列,即保管期限—年度—业务庭进行

排列。参照惠州中级人民法院档案目录的模板,按照相应标准来编写目录。

5

裁切判决书

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 A4 幅面大小。

 

 

6

 

 

扫描

扫描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的,扫描文件以单页 TIFF 或

JPG 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 PDF 文件供浏览使用。在原件上没有明显质量问题

时,所产生的影像文件不应产生黑边、模糊、偏斜等质量问题,对于影响图像质量的非原始性的黑线、黑点(如装订孔等)要进行修补。

 

7

 

录入

按照法院要求输入各类档案的著录信息项并将著录信息项导入法院的档案管理

软件。

 

8

 

修图

纠偏、自动纠偏、反色、去噪、翻转、剪裁、清晰、缩放、图像校对、污渍、

黑边、偏斜、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 3 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

 

 

 

9

 

 

 

文件存储

供应商入场后根据采购人标准自行修改数字化加工系统,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扫描件进行存储,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硬盘存储,并且直接导入综合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时将经过检验的数据投入实际应用。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刻录 DVD 数据光盘一式二份交付采购人,数据光盘内文件电子影像存储格

式为单页 TIFF 或 JPG 格式。

 

10

 

著录

根据采购人有关档案编目的规定、标准,结合法院项目实际情况,档案编目内容包括:档案编目根据最高法院制订的《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

术规范》的要求将约 15 个字段数据录入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

 

11

 

质量自检

供应商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装订)进行认真负责的自检,自检达到数据质量标准后,交付与第

三质检方进行质量终检。

 

 

 

 

12

 

 

 

 

数据挂接

以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要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案号是否相同,图像文件的页数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页数是否一致,图像文件的总数与目录数据库中文件的总数是否相同等。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案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为实现

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提供条件。

 

13

 

打孔

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

的位置直线打 3 孔。

 

14

 

装订

扫描完成后,应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装订,并保持档案页

面排列顺序不变,案卷不掉页,保持卷宗右边和底边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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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贴条码

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必须将相关的信息按要求对应打印在卷皮和封面封盒上,并在后背装订口处贴上封条、封皮封盒

贴条形码。

 

16

 

装盒

档 案 装 盒 按 照 人 民 法 院 档 案 规 范 化 整 理 的 要 求 进 行 , 通 常 采 用

1.5\2\2.5\3CM\4CM 盒进行档案装盒。档案装盒要按照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存放, 装满为止。

 

17

 

盖归档章

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

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

18

验收与移交

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移交数字化加工成果数据

 

19

档案归还入

 

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进行档案归还交接并将档案搬运入库

20

档案上架

将档案进行有序整齐的排放到档案柜指定点

2.1.2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流程立案阶段所有案件材料扫描

(含立案庭的立案材料、再审申请立案、网上立案材料等。)

在立案阶段,由立案庭工作人员将材料移交至云柜内,成交方人员由云柜接收立案材料,将纸质案件材料进行扫描并进行加工处理后,上传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同时将扫描完成的纸质立案材料移交回云柜,完成立案阶段随案生成工作,并完成案卷流转工作。

庭审过程产生的材料扫描

 (指在当事人、律师以及法官等人员提供的补充材料。)

在审判阶段,由审判业务人员将审判阶段新增更替材料移交至云柜内,成交方人员由云柜接收材料,将材料进行扫描、处理,并上传至系统的对应案件目录下,同时将扫描完成的审判阶段材料移交回云柜,完成审判阶段随案生成工作,并完成案卷流转工作。

一键归档

 在归档阶段,扫描中心从云柜获取案件所有材料文件,依辅助完成待归档卷宗的核对、检查、整理加工等工作,以确保线下待归档的纸质卷宗材料与线上待归档电子卷宗相一致,同时不同案件节点上传至系统的扫描件应符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卷宗归档的系列要求,做到“一次扫描、一路线上顺畅流转、一键归档”。并将最终的数字档案挂接至档案管理系统, 档案材料移交至档案室进行存档,完成整个随案生成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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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归档整理加工要求

 整理

 档案装订前处理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档案进行分类和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排序,用铅笔标注页码。

档案分类:以宗为单位将正、副卷分类。

简单原则:关键材料在前,其它材料在后。核对关键材料的有效性。

(2) 排序

 正卷: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执行立案审批表,立案登记卡片;4.申请执行书(移送执行书),申请执行受理通知书,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函;5.执行依据法律文书(民事或刑事判决书),生效证明书等。

副卷:1.合议庭评议笔录;2.执行局局务会评议笔录;3.审判委员会评议笔录;4.延长执行期限审批表等。

(3) 打页码

 案卷实体的页码按顺序连续排列,如有漏页码则可视具体情况处理:中间任意两页之间有需补编页码的,如 P7 与 P8 页之间有 4 页没有编页码,则依次编为“007-1,007-2,007-3,007-4”。如没有页码的是一份文件的首页,则将该页编为正码,其它依次编为副码,如 P7 与 P8 之间有一页未编码,而该页正好是 P8 所在文件的首页,则将该页编为 008,而原 P8 编为 008-1;出现跳号, 如文件内容完整连贯,编码时把第一页编为 001,第二页编为 004,则需在备注注明 P2、P3 为跳号,无实际内容。

(4) 打印封皮封盒

 严格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要求和规范,对档案盒、备考表、封皮卷内目录进行逐份打印。

(5) 装订

 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 3 孔,分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

2.1.3 档案加工成果数据挂接

在线扫描材料需实时对接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的法院诉讼材料收发系统以方便客户及时利用,归档后的档案成果需挂接到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系统,保障对接数据的完整性与一致性,同时对数据进行校验,以满足与上级法院的数据移交标准。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达到目录数据与影像对应关系(即索引信息)的 100%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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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系统接口开发费用,以及数据挂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1.4 项目参考及依据的标准

 国家档案局《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 《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法发[2012]11号)
  •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 《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档发〔2016〕4号)
  • 《广东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粤档发〔2016〕38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
  • 广东省《广东省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指南》
  • 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 《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
  •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51号)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 《保密守则》
  •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 《人民诉讼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4—2017)
  •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法〔2016〕264号》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 法发

〔2018〕21 号》

GB/T 18894-2016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 GB/T 33190-2016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版式文档
  • ISO15489文件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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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O/PDTR23081文件元数据标准草案
  • GB/Tl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 DA/T32-2005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
  • DA/T38-2008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
  • DA/T46-20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
  • DA/T47-2009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
  • DA/T48-2009基于 XML 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
  • DA/T58-2014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
  • 《文件管理标准》(ISO15489)
  • 《文件元数据标准草案》(ISO/PDTR23081)
  • GB/T 9705-200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 GB/T 18894-2016《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 《公务电子邮件归档与管理规则》(DA/T32-2005)
  • 《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
  • 《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2009)
  • 《基于 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48-2009)
  •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15418-2009)
  •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DA/T 19—1999)
  • 《中国档案分类法》
  • 《中国档案主题词表》
  •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 《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 《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 3968—92)
  •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
  • 《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CB/T 2016 3-2006)
  •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等
2.1.5 人员及配套设备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内须派驻不少于 15 人的档案加工项目组(根据项目进展,酌情增减人手,以满足采购方的人手需求),其中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丰富的类型项目实施经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历史卷宗扫描服务 项目编号:440100-202006-114662-0005

和行业相关资质,项目实施主管具有专业资质和经验,工作时间必须全程驻场,专门负责该项目实施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在驻场第一日书面向采购人说明供应商项目团队所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码、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责等)。确保现场至少有一名专业工程师,能够确保系统的运行稳定及当扫描仪及其他外设发生故障时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解决,且能够定期对设备进行深度清洁和保养预维护工作,确保效率。

成交后签订协议一周内,成交供应商须将项目组所有派驻人员的工作证提交给采购人备案, 实施期内,所派驻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上岗,不得无故减少或频繁调换工作,不得做与本项目无关的事情。派驻工作人员的薪酬、保险等所有事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但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派驻工作人员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按要求购买社保。成交供应商在档案扫描加工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做好相关交接,并提前两周书面通知采购人。如因换人不当引起整理或扫描工作的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单方承担。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自行配备投入符合本项目实施规范的电脑15 台、高速扫描仪4、打印机 1 台等。投入的设备性能参数不能低于报价时承诺提供的性能参数,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且要符合下面所列的要求:提供本次项目的电脑和扫描仪要求性能完好,且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或随意把不属本项目的资料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项目完成后所有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检查,物理删除项目资料后才能搬离工作场地。

除额外注明由采购人提供以外,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和耗材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并且是一次性采购到位,以确保各项指标要求统一。工作场地内所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在使用前须交采购人登记备案,检查合格和备案后才能使用。其后的有关材料按首次要求的标准执行, 采购人随时派人到现场检查材料的质量。使用符合档案整理要求的档案装订配套用品。

按管理系统的要求录入和整理电子条目数据,并符合采购人的图像存储要求。

2.1.6 项目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入场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将有关扫描设备、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完成。

  • 采购人负责提供档案整理场地和扫描加工工作场地(包括电力设施、场地监控);

成交供应商提前提供工作场地的电力参数需求,以便采购人配置用电安全设施。

2.1.7 验收要求

 数据验收按批次进行,每个批量加工完成后,首先由成交供应商自检,自检通过以后,向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历史卷宗扫描服务 项目编号:440100-202006-114662-0005

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和第三方专门质量检查公司提交验收,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和第三方专门质量检查公司通过验收系统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目录数据、扫描图像数据、数据挂接准确率、档案实体。验收指标如下:

  • 目录数据差错率不得超过 3%;
  • 图像数据差错率不得超过 3%;
  • 目录与全文挂接的差错率为 0%;
  • 其他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98%以上。

若第一次检查发现数据合格率达不到 98%时,需进行第二次抽检时,建设方将对承建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本批次数据量所占的百分比来计算,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并补偿给质量检查公司用于第二次抽检 ,直至检查全部合格。

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先经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提交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和第三方专门质量检查公司审核确认后方有效。之后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做好验收记录。

项目竣工后,凡涉及到档案数据的所有电脑硬盘必须无偿移交给广州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1.8 质保期

 免费质保期 1 年。

2.1.9 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遵守采购人相关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及国家其它相关保密法规,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加工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数据的保密,并保证安全。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内部资料不能丢失或放错案袋;对加工过程中和加工完成的档案数据,保证信息安全。

  1.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其它相关保密法规,采取措施对本项目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数据进行保密,并保证安全。
  2. 安全保密条款细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

扫描现场的计算机及其它设备不能以任何方式连接因特网,严防数据泄密。对计算机采取专用安全性高的屏蔽网线及安全专用水晶头,交换机设施进行物理性二次屏蔽。所有设备外壳均接地线以达到信息数据全屏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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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虑系统操作的安全性和对服务商操作安全的控制,以及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要求。
  2. 要求供应商针对采购人的文档及数据进行保密管理,并提供相关保密管理软件(所有权归属供应商)。功能要求如下:
    • 安全防护;

安全审计;

保密检查;

在线取证。

2.1.10 其他要求

 档案文本规范要求:对所有应归档资料进行接收、分类整理、录入电脑、打印、装订、上架入库。保证档案文本实体符合诉讼档案归档标准化要求。

  • 档案整理扫描安全保密、规范性要求:将积压归档资料全部按规范整理入库,要求安全、保密、规范。

安全保密性:保持资料的完整,出库入库保持一致,档案内容不得外泄。

规范性:在采购人提供整理的软件环境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有严格的操作规范流程。经过整理的整理档案,保证分类清晰,条目准确,满足档案查阅的规范要求。

  • 成交供应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对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法律追究责任;档案内容外泄情况出现三次,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档案遗失、污损、泄密、错漏赔偿要求:

成交供应商造成档案遗失的,按 1-3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 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工作守则产生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 500元/页标准进行赔偿;

无法修复的,按 1 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 3 万元。

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泄密,按 2万/宗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 成交供应商在装订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情况的,根据不同程度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序号

工序

错误内容

赔偿标准

1

分类

排错位置;打号漏号、重号、不清楚;目录页号编错;

5 元/册

2

装订

正副卷材料装错;

500 元/册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历史卷宗扫描服务 项目编号:440100-202006-114662-0005

 

 

两册装订成一册;装订时装错方向;打孔时打错方向;

200 元/册

打孔时打掉文字,装订时压字,

30 元/册

压管不合格(包括漏装纸张、档案未整齐、压管不紧);漏贴封条;漏盖

封条章印

 

10 元/册

3

装盒

装错盒或不同卷宗装在同一盒;贴面粗糙不平

100 元/盒

4

盖盒

漏盖、盖错、盖斜、盖不清楚

30 元/盒

5

接收

缺主要资料、没有建立移交登记,系统接收错误

30 元/册

6

扫描

缺页、不清晰、缺失文字内容、与原件不符

0.5 元/页

2.1.11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时间)。

  • 签订合同后,甲方在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30%作为第一笔款;

签订合同 6个月内,结算实际完成工作量,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实际工作量款;

d)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总体验收后,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实际结算金额,(档案根据实际服务数量进行核算)。

成交单位需提供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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