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体育竞赛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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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110000078207 文档页数:91页 所需下载券:10
青少年体育竞赛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中标后预付50%合同款,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50%合同款。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后,可推迟服务时间或转为下一年度比赛)

4

符合性审查业绩

投标人须具有组织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项目业绩(业绩为已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办体育比赛的业绩合同(或秩序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5

场馆(地)的使用权

各包别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所投包别项目比赛所需场馆(地)的使用权。

如场馆(地)为投标人租赁或有使用权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场馆(地)所有部门开具的使用权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场馆(地)为投标人自有场馆(地)的,提供投标文件中须所有权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取得场馆(地)使用权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将提供满足项目比赛所需场馆(地)的使用权,并满足招标文件中比赛场地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第1包:安徽省青少年球类集体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球类集体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手球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生手球联赛;

3、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橄榄球锦标赛;

4、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手球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50人,参赛运动队700人,比赛天数为10天(含运动员报到天数),分甲、乙、丙三个组别;

2、安徽省中小学生手球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50人,参赛运动队1300人,比赛天数为6天(含运动员报到天数),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别;

3、安徽省青少年橄榄球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40人,参赛运动队400人,比赛天数为5天(含运动员报到天数),分甲、乙两个组别;

4、安徽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35人,参赛运动队200人,比赛天数为6天(含运动员报到天数),分三个组别;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手球比赛:保证至少1片标准比赛场地(室内馆)和1片热身场地(比赛场地长40米,宽20米。中线两边都为正方形。两端线中央置高2米、宽3米的球门)。

橄榄球比赛:保证至少1片标准比赛场地(场地长度:90-120米、宽度:45-90米,天然草皮)。

排球比赛:保证2片室内标准排球场地。

2、器材要求

附后

3、裁判设备要求

附后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各项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各项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多个比赛场馆要分别配备)。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预算为197.853万元,用于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劳务费用,比赛场地、竞赛器材、奖牌制作等费用,以及1106名运动员(手球锦标赛700人,橄榄球锦标赛406人)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附:器材清单

橄榄球:

1、气筒、气压表、蜂鸣器或汽笛一个 ,边旗(手旗) 8个

2、秒表6-8个,换人铃铛一个,夹板10个,计分台一个

3、记录台4张长条桌及靠背椅。技术区(运动员替补席)座椅18个(每边9个)或长条凳。黄卡桌椅:4张

4、12套水童服:2种颜色各6套。3个冰桶

5、120救护车一辆。 医生1名

6、10套对讲机

手球:

1、挡网(挂在球门的后面,与球门线平行,距离球门1-2米,高5-6米,宽20米,深颜色。)

2、显示屏(附带专用软件需获取使用授权)

3、手球比赛计时记分系统。

4、话筒4支,记录板或夹子(A4)4个、秒表2块、双音哨2个。

5、摄像机2台、打印机、复印机各1台。

6、比赛球10-20个,黄牌(9×12cm)2个、红牌(9×12cm)2个。

7、暂停绿牌(15×20cm, 正反面有T字和1-3数字)4套,暂停牌座3个,罚出场显示座3个。

8、官员号牌(9×12cm),正反面写有从A至D的字母,需4套。

9、电喇叭(两根线两个手开关)

10、三种颜色背心                各4件

第2包:安徽省青少年足球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足球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笼式足球精英赛;

3、承办2020年高中足球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比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50人,参赛运动队700人,比赛天数为9天(含运动员报到天数),分甲、乙、丙两个组别;

2、安徽省青少年笼式足球精英赛,裁判员、工作人员40人,参赛运动队300人,比赛天数为6天(含运动员报到天数),分两个组别;

3、安徽省高中足球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40人,参赛运动队240人,比赛天数为8天(含运动员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每个赛区保证至少1片标准比赛场地上角旗,替补席(带遮阳棚),裁判员席(带遮阳棚),比赛球,充气筒,气压表,换人牌,记分牌,担架,桌椅若干。

2、裁判员服2套,裁判员袜子2双,裁判员鞋一双。

3、裁判员口哨2只,红黄牌各一副,调边器,手旗2幅,换人牌2幅。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各项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各项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多个比赛场馆要分别配备)。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70.35万元,用于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劳务费用,比赛场地、竞赛器材、奖牌制作等费用,以及200名运动员(足球精英赛200人)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3包:安徽省青少年击剑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击剑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击剑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击剑冠军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击剑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440人,比赛天数为6天(含运动队报到2天)。

2、安徽省青少年击剑冠军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200人,比赛天数为5天(含运动队报到2天)。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击剑比赛:

1、场地要求

(场馆:40×60米比赛馆、训练馆、标准400米田径场)

2、器材要求

(10条剑道、拖线壶24个、计分器12个)

  • 裁判设备要求

电脑5台、公告栏1块。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应急救护车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48.81万元,用于2项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比赛场地、奖牌制作费用,以及300名运动员(击剑锦标赛200人,击剑冠军赛100人,)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中标人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4包:安徽省青少年射击射箭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射击射箭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射击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射击冠军赛;

3、承办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生激光射击比赛;

3、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射箭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射击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70人,运动队340人,比赛天数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2、安徽省青少年射击冠军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70人,运动队200人,比赛天数6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3、安徽省中学生射击(激光枪)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30人,运动队360人,比赛天数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4、安徽省青少年射箭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60人,运动队300人,比赛天数6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射击比赛:

1、比赛场馆

符合国际射联颁发的射击规则要求的射击馆一个,40个50米靶位,10组25米靶位,50个10米靶位。

2、器材要求

50米电子靶耗材100卷,25米电子靶耗材100卷,10米电子靶耗材200卷,衬靶5000张、测硬仪1台、测厚仪1台、测速仪1台、气步枪测量板1个。

3、裁判设备要求

笔记本电脑两台、复印机一台、投影仪一台、打印机2台、便携式组合音响3套(无线麦克,约1000元左右一个)、弹孔测量器1套、决赛尺1套、扳机砣2个、量枪盒1套。

射箭比赛:

1、场地要求

符合国际射箭联合会颁发的射箭规则要求的射箭场,要求具有30个标准靶位。

2、器材要求

挡箭墙、箭靶36个、电子计时器1个、发令台1个

3、裁判设备要求

草靶(含靶架)20套、帐篷20顶、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2台、音响1套、靶纸(30米600张、70米400张)、靶钉100个、风向旗20个、风向桶2个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应急救护车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95.19万元,用于4项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比赛场地、奖牌制作费用,以及500名运动员(射击锦标赛300人,射击冠军赛200人)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5包:安徽省青少年龙舟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龙舟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高校龙舟公开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高校龙舟公开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200人,比赛天数4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适合龙舟比赛的内湖水域,直线航道300米以上。

2、器材要求

12人龙舟12条。

3、裁判设备要求

(1)对讲机10台;

(2)手提扩间喇叭3个;

(3)检查舟艇的衡量器、搁船架等;

(4)2米和15米的钢卷尺各1个;

(5)道次牌(航道牌)1-9道(18×20厘米)10-15套(白底黑字),若有长距离比赛,则需1-50号的4-5(必要时准备多于参赛艇数的航道牌)套;

(6)大的航道牌一套(1、2、3….9)规格为000000;

(7)3发令枪及子弹。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6万元,用于补助办赛支出。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6包:安徽省青少年田径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田径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田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

3、承办2020年安徽省县级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4、承办2020年安徽省少儿趣味田径比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120人,运动队1500人,比赛天数为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分组别组织竞赛。

2、安徽省田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100人,运动队600人,比赛天数为6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3、安徽省县级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80人,运动队500人,比赛天数为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4、安徽省少儿趣味田径运动会裁判员、工作人员40人,运动队500人,比赛天数为4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400米标准田径场

2、裁判设备及器材要求

详见附件。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145.71万元,用于4项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比赛场地和器材、奖牌制作费用,以及1082名运动员(其中青少年锦标赛882人,县级锦标赛300人)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 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安徽省青少年田径比赛器材清单

田   赛

序号

器材

标准和数量

备注

1

铅球

6KG、5KG、4KG、3KG  各4—6个

 

2

标枪

500g、600g、700g、800g   各4—6个

 

3

撑杆跳高 、横竿

6-8个(玻璃纤维)

 

4

跳高架

2副

 

5

跳高海绵包

1副

 

6

跳高丈量尺

2个

 

7

跳高 横竿

6-8个(玻璃纤维)

 

8

跳高丈量凳

2个

 

9

起跳显示牌

2副

 

10

橡皮泥托板

6—8个

 

11

橡皮泥

2KG

 

12

踏跳板

4块

 

13

平沙板

4-6个

 

14

步点标志

100对

 

15

远度牌

2—3套

 

16

停赛标志牌

4—6个

 

17

风标

2—4个

 

18

皮尺

30、50、100米各2套

 

19

钢尺

30、50、100(米)各2套

 

20

钢标签

6个

 

21

手套

30副

 

22

镁粉盒

6个

 

23

抵趾板

2个

 

24

风速仪

2个(中心备1个)

 

25

小黑板或白磁板

2个

 

26

5公分宽的白布带

300米(或白石灰10KG)

 

27

刮刀、刷子、锤子

各4个

 

径赛

序号

器材

标准和数量

备注

1

道次标号牌

8×2   16个

 

2

抢道标志

10个

 

3

弯道标志

30个

 

4

接力棒

8×2 16个

 

5

电瓶车

1辆

 

6

服装筐

32个

 

7

竞走牌

黄色*9、红色*1

 

8

大磁板

2块

 

9

检查员椅子

20个

 

10

运动员休息凳(长条凳)

40个

 

11

跨栏架

100个

 

12

跨栏丈量尺

10个

 

13

手旗

红、白各6面;黄20面;绿2面

 

14

隔离墩

80个

 

15

发令套袖

3副

 

16

起跑器

10副

 

17

发令抢、弹

4套,6盒弹

 

18

终点台

1套

 

19

发令台(烟屏)

2个

 

20

道次小号码

1-8号      300-500套(白底黑字)

12*10

21

长跑顺序号

1--25号  15套(白底黑字)

12*12

22

秒表

20只

 

23

号码布每人两块(20*24厘米)

别针(运动员数X8个  )

另备8盒检录备用

24

报圈器、铃

1套

 

25

脱圈牌(5、4、3、2、1)号码

1套(每个不小于A4纸)

 

26

饮水用具:海绵块

 

 

编排、电记、激光测距

序号

器材

标准和数量

备注

1

各色水彩笔或记号笔

3盒

 

2

签字笔

6盒

 

3

有机塑料直尺

各一根

 

4

订书机

2个(订书钉4盒)

 

5

回行针、大头针

各4盒

 

6

夹板

50个

 

7

档案袋、大信封

各100个

 

8

小信封

50个

 

9

铅笔、橡皮

20个、5个

 

10

铅笔刀、裁纸刀

各10把

 

11

激光打印机

3台(准备打印机耗材)

 

12

多用插座

6个(每个三相口不少于6个)

 

13

长尾夹

2盒

 

14

台式电脑

1台

 

15

笔记本电脑

5台(中心自备2台)

 

16

复印机

2台

 

17

超5类网线

100米

 

18

路由器

4口2台

 

19

复印纸、

4箱(A4)+3包(A3)

 

20

终点摄影计时器

2台(中心备)

 

21

电动计时器专用5号电池

每单元12节(8-12单元

+联调实习单元)(120节)

(金霸王或劲量)

22

电计时台

1套(包括遮阳棚)

 

23

田赛激光测距仪器

2-3台(配2-3台专用微机)

 

24

计算器

4个

 

25

大白磁板(成绩公告栏)

4个

 

26

固体胶(10个)、浆糊(一瓶)、刷子一把

 

综合类

序号

器材

标准和数量

备注

1

遮阳伞或遮阳棚

15把/个

 

2

裁判桌

20张

 

3

裁判椅

120把(总数)

 

4

广播扩音设备

1套

 

5

手提喇叭

4个

 

6

电子显示钟

2座

 

7

对讲机

20部

 

8

竞赛用品

锹、扫帚、拖把、抹布、笔、粉笔、包

胶带、胶布、包

9

裁判用品

裁判服、太阳帽、主裁判袖标

 

检录处、赛后控制中心、编排记录、厕所等标志

 

第7包:安徽省青少年网球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网球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网球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裁判员、工作人员约60人,运动队400人,比赛天数为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标准网球场地6片。

2、器材要求

满足竞赛要求的相关比赛器材和裁判器材。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15.4万元,用于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以及比赛场地、奖牌制作费用。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8包:安徽省青少年武术拳击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武术拳击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

3、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

4、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5、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空手道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45人,运动队500人,比赛天数为8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2、安徽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400人,比赛天数为6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3、安徽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45人,运动队500人,比赛天数为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4、安徽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400人,比赛天数为6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5、安徽省青少年空手道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300人,比赛天数为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比赛场馆:有室内体育馆,面积不少于600平方,长宽不低于20米,有运动员更衣室,裁判员休息室、检录口等。

训练场馆:在比赛场馆附近有室内训练馆,面积不低于400平方。

田径场:在比赛场馆附近有200米或者400米标准跑道,用于运动员素质测试。

2、器材要求

(1)专用比赛器材。

(2)符合比赛要求的办公用品。

(3)音响一套、摄像机2台、电视机1台、编排记录电脑二台、打印机二台、复印机一台。

3、裁判设备要求

裁判电子系统由承担单位提供或租赁,同时负责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及工作人员食宿、车旅、劳务费。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149.983万元,用于5项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比赛场地及奖牌制作费用,以及900名运动员(拳击锦标赛240名、跆拳道锦标赛150名、武术散打锦标赛180名、武术套路锦标赛180名、空手道锦标赛150人)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9包:安徽省青少年游泳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游泳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

3、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跳水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70人,运动队800人,比赛天数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2、安徽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300人,比赛天数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3、安徽省青少年跳水锦标赛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30人,运动队60人,比赛天数4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游泳比赛:

1、场地要求

50米X25米标准游泳池

2、器材要求、裁判设备要求

器材清单见附件。

跳水比赛:

1、场地要求

标准跳水池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84.55万元。用于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补助,比赛场地和奖牌制作费用,以及700名运动员(青少年游泳锦标赛400名、中小学生游泳联赛300名)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游泳比赛器材及裁判器材清单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分道线

9

 

2

5米标志线

2

 

3

15米线

2

 

4

A5复印纸

6

 

5

A4复印纸

4

 

6

档案袋

50

 

7

小信封

20

 

8

台式电脑

1

 

9

打印机

2

 

10

针式打印机一台

1

 

11

打印墨盒

1

备用

12

复印机

1

 

13

路由器

1

 

14

短网线

4

 

15

多头插线板

4

 

16

发令枪

2

 

17

发令弹

3

 

18

喇  叭

3

 

19

订书机

1

 

20

直  尺

2

 

21

浆糊、刷子

2

各1个

22

签字笔

4

 

23

铅  笔

1

1个、

24

铅笔刀

1

 

25

橡皮

2

 

26

水彩笔

1

12色

27

记号油笔

2

 

28

口  哨

3

 

29

曲别针

4

 

30

订书针

2

 

31

固体胶

4

各2个

32

原子章油

1

 

33

橡皮筋

1

 

34

计算器

2

 

35

秒表

26

 

36

横幅

2

驻地欢迎;组委会、技术会;

37

团体总分奖牌

8

 

第10包:安徽省青少年篮球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篮球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

3、承办2020年安徽省县级青少年三人篮球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80人,运动队480人,比赛天数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分甲、乙两个组别组织竞赛。

2、安徽省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60人,运动队600人,比赛天数8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分高中组、初中组两个组别。

3、安徽省县级青少年三人篮球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400人,比赛天数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A、场地面积为长28米、宽15米的可进行比赛的室内体育馆或符合比赛要求的训练馆;质地应为木地板或塑胶地板。

B、场地周围两米内无障碍物,天花板或最低障碍物的高度至少应为7m。

2、器材要求

A、符合国家级篮球比赛要求的篮球架并有备用的篮板篮圈、

B、含有抗压篮圈和篮网的球篮及篮板支架结构、

C、含有能容纳十人的标准记录工作台,并配有一下设备:

电脑、计统软件、打印机、足够的照明设备、标准的可容纳18人左右就坐的球队席区、标准比赛用球10支(男子为7号球、女子6号球)。

3、裁判设备要求

A、两台蜂鸣器、比赛计时钟、记录板、24秒计时器、暂停计时用的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记录表、队员犯规标志牌、全队犯规标志牌、交替拥有指示牌、能显示比分、比赛时间、个人犯规次数、全队犯规次数、节数的可移式显示屏。

B、裁判员工作服装、裁判员工作用哨。

C、意外情况备用器材,备用秒表、计时钟、三音哨。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57.5万元,用于3项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以及比赛场地和奖牌制作费用。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11包:安徽省青少年乒乓球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乒乓球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比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60人,运动队540人,比赛天数6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2、安徽省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40人,运动队260人,比赛天数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长宽不少于20*40米室内馆1个。

2、器材要求

比赛用乒乓球台及辅助器材16张。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应急救护车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19.15万元,用于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以及比赛场地和奖牌制作费用。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12包:安徽省青少年摔跤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摔跤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国际跤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中国式摔跤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国际跤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600人,比赛天数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2、安徽省青少年中国式摔跤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40人,运动队350人,比赛天数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能容纳300-500名观众的体育馆。

专用比赛器材

100米跑道。

2、器材要求

电子计时计分设备2套。

赛场内的音响设备一套。

最小精度0.01公斤的电子磅秤4台(比赛前进行校验):比赛场地2台,运动员驻地2台。

单杠4个。

3、裁判设备要求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若干设备。

运动员、裁判员、运动队有关奖状、锦旗或奖杯。

裁判工作用品。

六、裁判官、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住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54.33万元,用于2项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比赛场地和器材、奖牌制作费用,以及300名运动员(国际跤锦标赛300名运动员)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13包:安徽省青少年重竞技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重竞技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1、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柔道锦标赛;

2、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青少年柔道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450人,比赛天数5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2、安徽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裁判员、工作人员约50人,运动队300人,比赛天数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1、场地要求

能容纳300-500名观众的体育馆。

专用比赛器材

100米跑道。

2、器材要求

电子计时计分设备2套。

赛场内的音响设备一套。

最小精度0.01公斤的电子磅秤4台(比赛前进行校验):比赛场地2台,运动员驻地2台。

单杠4个。

3、裁判设备要求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若干设备。

运动员、裁判员、运动队有关奖状、锦旗或奖杯。

裁判工作用品。

六、裁判官、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救护车一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住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64.034万元,用于2项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比赛场地器材和奖牌制作费用,以及450名运动员(其中柔道锦标赛170名运动员、举重锦标赛280人)住宿补贴。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提前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14包:安徽省青少年羽毛球项目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羽毛球项目比赛

二、项目内容

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裁判员、工作人员约60人,运动队400人,比赛天数6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设施条件要求

场地要求:羽毛球比赛场地不少于16片场地,训练场地4片。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15.14万元,用于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以及比赛场地器材和奖牌制作费用。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第15包:安徽省青少年科技体育比赛

一、包别名称:安徽省青少年科技体育比赛

二、项目内容

承办2020年安徽省青少年科技体育锦标赛。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裁判员、工作人员约80人,运动员4000人,比赛天数10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分6-8个赛区组织比赛。

四、比赛举办时间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五、比赛设施条件要求

场地要求:两个标准田径场面积且空域情况良好的室外场地;满足200人同时比赛的室内场地(会议室或教室)。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人承担。一般裁判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120元-180元,副裁判长、裁判长、国家级及以上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180元-26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伙食标准不得低于7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6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为6万元,用于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

2、、承办单位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费,其中享受住宿补贴运动员每人每天伙食费50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超过16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中标人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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