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一、 项目背景及说明
长江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西南侧, 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干流自西而东横贯中国中部,流经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 11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于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全长 6300 余公里。数百条支流辐辏南北,延伸至贵州、甘肃、陕西、河南、广西、广东、浙江、福建 8 个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区。流域面积达 180 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 1/5。
安徽省长江流域位于长江下游湖口至马鞍山市江段干流区间,长江流经安徽省 416 千米,省境内流域总面积 6.6 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 47.6%。
流域行政区划涉及巢湖、铜陵、芜湖、马鞍山等 4 个市的全部和合肥、六安、安庆、滁州、池州、宣城、黄山等 7 个市的部分地区。现有常住人口 2499 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 40.7%;耕地总面积 191.1 万平方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 32.0%。
安徽省长江流域地理位置优越,工农业生产发达,人口密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省境长江流域分属长江湖口以下干流、鄱阳湖水系和太湖水系 3 个二级区,包括巢滁皖及沿江诸河区、青弋江和水阳江及
沿海诸江、饶河、鄱阳湖环湖和太湖湖西及湖区等 5 个三级区。省境长江流域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 406.9 亿立方米,占全省地表水资源量的 62.4%。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农业的迅速发展,流域面积的资源与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如何妥善处理农业发展带来的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结合安徽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了《安徽省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通过优化发展空间布局、综合防控农田面源污染、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积极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方面工程任务,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
当涂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安徽段东岸,东临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西濒长江与和县相对,南接芜湖市、芜湖县、宜城县,北连马鞍山市及南京市江宁区。介于东经 118°21′38″—118°52′44″,北纬 31°17′26″—31°36′05″ 之间,总面积 1002 平方千米。当涂县被列为优质水稻和优质油菜等农产品优势产区,粮油产量和品质在省内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全县畜禽规模综合比重达 80.02%;规模以上养殖场户 624 家,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 51 家。2018 年全县水产养殖面积 27 万亩(其中稻田养殖面积 15 万亩)、生态养殖面积 2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 5.7 万吨、河蟹产量 1.4 万吨,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比重 64%。
本项目为 2019 年村级及镇级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在农村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备等设施,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减少畜禽养殖粪污排放。项目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为契机,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将进一步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项目采购人:当涂县农业农村局。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内容:
村级粪污处理中心 18 家、镇级粪污处理中心 1 家实施。
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本项目计划全县推进,所有镇均纳入本项目的建设投资考量当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涉及姑孰镇、大陇镇、太白镇、护河镇、乌溪镇、大青山、石桥镇、塘南镇、黄池镇、湖阳镇 10 个乡镇;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覆盖主要涉及姑孰镇、大陇镇、太白镇、护河镇、乌溪镇、大青山、石桥镇、塘南镇、黄池镇、湖阳镇 10 个乡镇;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涉及乌溪镇及姑孰镇。
建设村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中心 18 处,建设镇级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中心1 处。
1、总体目标
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紧扣当涂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三大重点环节,结合实施当涂县乡镇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当涂县农业生产废弃物专项整治、长江当涂段水产养殖整治及淡水豚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等,按照“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面加强污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不断完善治理工作机制和监管措施。通过项目的实施,建成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总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可行技术和模式,为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示范样板和经验。
2、具体目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90%以上。
1.1.10 相关批复情况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19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19】399 号,当涂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为 6000.00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 3000.00 万元,县级投资 3000.00 万元。中央补助投资主要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并重点支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用于畜禽养殖污染的中央补助投资,原则上不低于中央补助投资总规模的 65%。
项目投资分两次下达,本次下达总投资 3000.00 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00 万元,县级投资 1500.00 万元。第二批次投资根据本次项目实施情况、治理成效等因素,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统筹安排后续中央资金。
1、《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申报长江经济带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2019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9】19 号);
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关于下达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2019】399 号);
3、《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
4、《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 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 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 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 年修订);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12、《2019 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农办牧【2019】14 号);
1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643 号);
14、《畜牧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
15、《畜牧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
1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7、《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18、《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农业部 2015 年 2 月 17日);
19、《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T496-2010);
20、《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2065-2011);
21、项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基础性资料;
22、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等。
当涂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当地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目前已经开展了一些相关的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表 1-1 村级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地点 |
处理模式 |
收集范围 |
覆盖范围内畜禽养殖猪当量(头) |
1 |
大陇镇龙潭行政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6000 |
2 |
大陇镇戎楚行政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6400 |
3 |
大陇镇麻村行政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8420 |
4 |
大陇镇塘桥行政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8090 |
5 |
湖阳镇陶村港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6 个自然村 |
800 |
6 |
黄池镇长福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长福村、尚兴村、戚 桥村 3 公里范围内 |
1191 |
7 |
黄池镇双沟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双沟村、南埂村 |
995 |
8 |
黄池镇劳动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劳动村、殷村村 3 公 里以内 |
4774 |
9 |
黄池镇渔河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西河村、三星村、渔 河村 |
408 |
10 |
黄池镇福山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福山村、柘林村 3 公 里以内 |
1526 |
11 |
姑孰镇宗和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姑孰村、宗和村 |
1408 |
12 |
护河镇兴禾村和木农场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2000 |
13 |
护河镇青山村陆虎草莓基地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2720 |
14 |
护河镇清潭村尚巫组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 个自然村 |
3600 |
15 |
护河镇幸福村同义组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2800 |
16 |
护河镇护河村护东组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4-5 个自然村 |
2000 |
17 |
太白镇芮港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永宁村、芮港村、振 兴村(3 公里以内) |
2304 |
18 |
乌溪镇南广行政村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酵 生产有机肥 |
3 个自然村 |
3200 |
表 1-4 镇级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地点 |
处理模式 |
收集范围 |
覆盖范围内畜禽 养殖猪当量(头 |
1 |
塘南镇普新村盛农公司 |
异位发酵床.堆肥发 酵生产有机肥 |
普新南圩 |
15060 |
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或环境敏感的典型流域,以县为单位,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坚持“以地定养、种养结合、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生态净化、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 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拦截与末端治理,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补偿相结合、工程建设与技术集成相结合、重点治理与综合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恢复农田生态系统,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探索经济高效治理模式,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可持续农业发展。
1、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增强项目区地力建设,逐步增加有机肥使用, 提高各项技术措施到位率,将逐步稳定化肥用量,优化肥料结构,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浪费及对土壤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坚持“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理念,提高病虫预测的准确性,增强农药的施用效果,降低化学农药用量,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维护生态平衡。
1、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实现我国环保目标。本项目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大示范区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力度,为实现国家“十三五”环保目标做出贡献。
2、通过项目建设,耕地质量得到改善,基础地力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生产力及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强;项目区开展技术集成与示范,建成以精确定量栽培和优质高产标准化栽培为主的技术体系,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项目区技术人员劳动者的素质,增加马鞍山市农业技术储备;指导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农村经济以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是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其成因复杂,防控治理难度大,又关系到千家万户,是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项目建设可以美化项目区整体环境,清洁水源,提高项目区内农民的生活质量。
本项目建设为面源污染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增产增收、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等方面。
1、通过实施畜禽粪污治理,使畜禽粪便得到资源化利用,如作为有机肥施用于养殖等。农田、果园、蔬菜、苗木花卉施用有机肥料,可确保农作物稳产高产、提高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经济效益。
二、 工艺设计说明
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目标,改善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的现状, 通过改进项目建设区域的农业生产模式,维护当涂县长江支流西河流域的农业生态系统,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转变方式, 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拦截与末端治理,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补偿相结合、工程建设与技术集成相结合、重点治理与综合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恢复滩涂自然生态系统,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探索经济高效治理模式。
项目区农业面源污染主要表现为:一是畜禽养殖粪污随雨水径流进入水域,没有有效的生物(生态)拦截系统阻断径流水中的 N、P 等污染物进入水环境;二是农业生产方式传统,农业化学投入品数量、施用方式、时间等不合理,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土壤N、P 流失和土壤板结,肥效降低;三是农田中的村庄日常生活污水无组织排放入周边沟渠,并进入农田,影响农田水体环境;四是水产尾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周边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不够。
本项目是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主要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立以治理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与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相结合的
农业示范区,开发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措施,建立长江经济带农业产地环境(大气、土壤、水)和农产品生产生态系统,有效地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品对长江经济带的面源污染,有效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 推动长江流域农业经济发展,实现长江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兼顾资源利用的多样化和废弃物处理的不同方式,促进示范区循环农业发展。
具体工程措施如下:
本项目的总体建设分为三个部分,即:源头控制、中间过程阻断和末端治理。
2.3.1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1、异位发酵床模式
图 2-2 异位床发酵模式处理路径图
该模式主要应用于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
异位发酵床是相对于原位发酵床而言,将动物的饲养与粪污的处理分开进行。将动物的排泄物均匀地喷淋在发酵床上,利用翻抛系统使粪便、尿液和废水等有机物与垫料充分混合,人工构建的高效发酵系统,利用好氧微生物将动物粪污中的有机质快速降解为水、二氧化碳,并生成菌丝蛋白,产生的生物热能将水分蒸发,从而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异位发酵床的优点:“零排放”、无污染,养殖场无需设置排污口,可真正实现的新型环保养殖技术;占地面积小,与传统的沼气-曝氧-氧化塘模式相比占地面积小;无臭味、无蚊蝇,好氧发酵分解成水、CO2 等,高温发酵蚊蝇虫卵无法生存;防止交叉感染,通过发酵作用可以消灭粪污中对养殖场具有重大风险的病原体(呼吸道病)、寄生虫等;不改变原有养殖模式,便于畜禽管理;粪污发酵处理后可全部转化为固态有机肥原料,便于运输,实现变废为宝。
三、 仪器设备选型说明
以本项目工艺技术方案和本项目建设目标为依据,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并能达到和实现预期制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所选设备的生产厂家均为有生产许可资格的正规生产单位,并且设备具有先进性、节能性、可靠性、成熟性及经济实用性。
1、填平补齐原则
在考虑现有设备可使用性的基础上,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按项目实施要求增补完善,力争项目功能齐全。
2、标准化原则
设备选型采购尽可能采用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的设备,便于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
3.3.2 购置仪器设备
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设备选型方案。
表 3-1处理中心设备清单购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一 |
村级及镇级粪污处理中心设备采购(村级 18 处、镇级 1 处) |
|||
1 |
大门 |
19 |
项 |
1、不锈钢电动伸缩大门,
2、高>1.70 米,
3、安全等级A 级。 |
2 |
翻抛系统
(核心产品) |
19 |
套 |
1、日处理量≦20 吨,
2、★最大翻抛深度 1.4 米,
3、平均翻抛深度 1.2 米,
4、★宽度 6-10 米,
5、总功率 18.5kw,
6、整机重量约 5.0 吨,
7、翻抛机转速 84r/min,
8、传动装置采用链条,
9、配套污水泵流量 25m3/h,
10、配套轨道为 15#,
11、含自动控制系统。 |
3 |
吸粪车 |
20 |
辆 |
1、罐式三轮汽车,
2、含驾驶室,
3、罐体总容积 3 吨,
4、配套水气分离器,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
|
|
|
5、专用真空吸粪泵,
6、容积压力表,
7、管网系统,
8、吸物导管,
9、自流阀,
10、真空罐体,
11、连通器(视粪窗),
12、全自动防溢阀等。 |
4 |
肥料运输车 |
19 |
辆 |
载重 3-4t |
5 |
铲粪车 |
19 |
辆 |
1、额定装载重量 1.5t,
2、发动机 38KW/52HP 四缸,
3、自重 3100kg,
4、铲斗尺寸 1800mm,
5、卸载高度 3100mm,
6、参考外形尺寸 4950*1600*2700,
7、时速 30 公里/小时,
8、档位三个前进挡两个倒挡,
9、带高低速。 |
6 |
污水提升泵 |
38 |
台 |
1、带切割装置,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
|
|
|
2、流量 20m3/h,
3、扬程 20m,
4、电机功率 2.2KW,
5、转速 1450r/min,
6、不锈钢材质,
7、防爆电机。 |
村级粪污处理中心-异位发酵床采购(共 18 处,不含镇级 1 处),以下清单为 1 处
采购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请注意合计 18 处总报价。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型号规格材质 |
一、骨架材料 |
||||
1 |
主立柱 |
22 |
支 |
□100×100×3.0×3600 |
2 |
预埋件 |
22 |
个 |
190×190×6mm |
3 |
副立柱 |
20 |
支 |
□100×50×3.0×3600 |
4 |
山墙副立柱 |
4 |
支 |
□100×50×3.0×5800 |
5 |
预埋件 |
24 |
个 |
190×140×6mm |
6 |
预埋件 |
20 |
个 |
150×80×10mm |
7 |
内十字撑 |
8 |
支 |
12 圆钢带花篮螺栓 |
8 |
上横梁 |
20 |
支 |
□60×40×2.0×4000 |
9 |
上横梁 |
2 |
支 |
□60×40×2.0×8000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0 |
侧面横梁 |
40 |
支 |
□60×40×2.0×4000 |
11 |
侧面横梁 |
2 |
支 |
□60×40×2.0×8000 |
13 |
侧面横梁 |
4 |
支 |
□60×40×2.0×2800 |
14 |
水平拉杆 |
11 |
支 |
□60×40×2.0×8000 |
15 |
端面横梁 |
2 |
支 |
□60×40×2.0×4000 |
16 |
屋面剪刀撑 |
45.25 |
m |
φ8 钢丝绳带花篮 |
17 |
天沟 |
80 |
m |
热镀锌σ3.0mm |
18 |
主拱杆 |
2 |
支 |
□60×40×2.0×9200 |
19 |
副拱杆 |
30 |
支 |
φ32 L=9200 |
20 |
纵杆 |
30 |
支 |
□60×40×2.0×4000 |
21 |
米子支撑 |
10 |
支 |
φ32×2.0 |
22 |
连接件 |
1 |
项 |
镀锌件 |
23 |
PC 推拉门 |
2 |
樘 |
2.4m×2.4m |
24 |
落水管 |
4 |
支 |
U-PVC 110 |
25 |
U 形卡子 |
1 |
项 |
镀锌件 |
26 |
五金 |
1 |
项 |
镀锌件 |
27 |
施工与安装 |
1 |
项 |
按照施工图纸自行报价,后果及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二、覆盖材料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1 |
PEP 薄膜 |
310 |
㎡ |
15 丝 PEP |
2 |
施工与安装 |
1 |
项 |
按照施工图纸自行报价,后果及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三、其他零星件(含辅材等) |
||||
... |
|
|
|
|
|
|
|
|
|
四、其他相关费用 |
||||
1 |
其他相关费用 |
1 |
项 |
按照施工图纸自行报价,后果及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镇级粪污处理中心-异位发酵床采购(1 处) |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型号规格材质 |
一、骨架材料 |
||||
1 |
主立柱 |
28 |
支 |
□160×160×4.0 |
2 |
预埋件 |
28 |
个 |
300×300×7.5mm |
3 |
端墙副立柱 |
30 |
支 |
□160×80×4.0 |
4 |
预埋件 |
24 |
个 |
300×300×7.5mm |
5 |
预埋件 |
44 |
个 |
150×80×10mm |
6 |
竖直剪刀撑 |
8 |
支 |
12 圆钢带花篮螺栓 |
7 |
桁架钢梁 |
24 |
支 |
□70×50×2.5×11840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8 |
桁架钢梁 |
360 |
支 |
□50×30×2.0 |
9 |
桁架钢梁 |
24 |
支 |
□70×50×2.5×650 |
10 |
铁水槽托 |
48 |
支 |
□70×50×2.5 |
11 |
水平剪刀撑 |
67.88 |
m |
φ10 钢丝绳带花篮 |
13 |
侧墙檩条 |
32 |
支 |
□50×50×2.0×4000 |
14 |
端墙檩条 |
88 |
支 |
□50×50×2.0×4000 |
15 |
天沟 |
178.4 |
m |
热镀锌σ2.75mm |
16 |
屋面撑专用铝
材 |
1 |
项 |
|
17 |
顶窗 |
70.4 |
M2 |
1000×3200 |
18 |
连接件 |
1 |
项 |
镀锌件 |
19 |
铝合金平开门 |
2 |
樘 |
2.0m×2.2m |
20 |
落水管 |
8 |
支 |
U-PVC 110 |
21 |
U 形卡子 |
1 |
项 |
镀锌件 |
22 |
五金 |
1 |
项 |
镀锌件 |
23 |
施工与安装 |
1 |
项 |
按照施工图纸自行报价,后果及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二、覆盖材料 |
||||
1 |
阳光板 |
452.68 |
㎡ |
8mmPC 阳光板,透光率 85%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2 |
钢化浮法玻璃 |
511.71 |
㎡ |
5mm 钢化浮法玻璃 |
3 |
施工与安装 |
1 |
项 |
按照施工图纸自行报价,后果及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三、其他零星件(含辅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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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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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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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相关费用 |
1 |
项 |
按照施工图纸自行报价,后果及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
注:1、翻抛系统中带“★”参数为核心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村级(18 处)及镇级(1 处)异位发酵床施工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以施工图纸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后果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 异位发酵床清单中的型号规格材质及技术参数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商务要求
(一)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提交货物(含相关服务)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相一致。若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二)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三)涉及到的施工工程需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_50300-2013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50204-2015)及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四)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施工、供货、运输并安装调试施工完毕,项目实施过程中, 进场单位、人员的资质、资格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期间中标人所发生的或中标人实施场地内发生的或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如中标人发生兼并、重组,采购人本项目的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必须由新组建的公司按投标文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五)安装
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对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2、中标人安装调试前应编制详细合理的安装调试方案,并负责安装调试。
3、安装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六)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提供至少质保期三年(第一年内免费更换主机配件,第二年第三年保修材料收成本费,人工免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 2 小时内到达现场,12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的, 中标人需免费提供备品备件供采购单位使用。免费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情况,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
(五)培训
1、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提供现场培训。
2、现场培训能够根据采购人需要,合理安排,使采购人能够全面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熟练独立操作设备,并能够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3、培训费用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七)工期:暂定 6 个月,在 2020 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视集污池土建移交情况)。
(八)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九)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验收
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和投标文件没有相应承诺的,按照下列原则进行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所有需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才能使用的设备,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
2、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部件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操作使用说明书、质保书、保修证明、维护手册及技术性指导资料以及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制造、销售报价货物(包括主要部件和材料)所必备的各种证书 (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等文件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和应由中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软硬件产品。由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插接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相应的设备之中。
4、所有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线缆、线槽、电管、线卡、桥架、线盒、软管、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由中标人提供。
5、对货物进行全面的验收,对验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最终验收证明。
6、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土建工程具备设备安装时付至合同价款
40%,设备进场后付至合同价款 70%,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 90%,审计结束付至合同价款的 97%,预留合同价款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