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十四五”运输服务专项规划编制
二、项目概况:
“十四五”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长沙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构建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国家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了《长沙市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1+2+6”的规划体系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即:“1”为《长沙市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一个总体规划,“2”为《长沙市“十四五”公路发展规划》、《长沙市“十四五”水运发展规划》两个行业规划,6为运输服务、科技创新、绿色交通、安全应急、枢纽及集疏运、养护管理等6个专项规划。本次采购为“十四五”交通规划体系中的运输服务专项规划。
“十四五”期是交通运输由“基本适应”向“提质增效”的转换期,是运输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是开启全面建设交通强国新征程的起步期。科学的运输服务专项规划是引领我市未来五年运输发展的行动纲领。研究必要性如下:一积极推进我市交通强国建设,要求加快调整综合运输服务结构和布局;二是加快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统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快改进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适应综合交通运输新形势,要求提高综合运输服务的效率和品质;四是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趋势,要求创新综合运输服务的模式和形态。
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
2、规划范围:长沙市市域,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宁乡县和浏阳市,同时兼顾长株潭“3+5”城市群和长沙周边城市。
3、规划主要研究内容:
3.1现状分析。全面从城乡客运服务、城乡货运(物流)、邮政运输、多式联运、城市公交、出租、交通站场、运输从业人员和交通运输信息化等方面分析发展基础和“十三五”发展情况,研究总结“十三五”期发展存在的经验、问题和不足,并形成统计表格作为附件。
3.2发展形势。结合国省市发展战略及其他政策要求,从国家、区域、省、市等多个层面分析“十四五”交通运输服务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3.3 总体思路。结合现状基础和形势要求,研究确定长沙市“十四五”交通运输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以及指标体系。
3.4 主要任务。围绕客运、货运、公交、出租等行业,以提升运输服务质量为目标,以道路客运、城乡客运一体化、旅客联程、多式联运、集约化物流、城市配送、城际交通、智慧绿色公交出租、公交轨道线网、交通枢纽、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等为研究重点,提出“十四五”期的发展方向、发展内容和重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
3.5 绘制相关图表。根据现状和规划情况,绘制相关现状图和“十四五”规划图及规划项目表。
3.6 提出政策措施。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研究提出政策、技术、资金、用地和队伍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三、服务要求
1、需与国家、省、市等上层次规划和政策充分对接。
2、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7*24小时响应,及时解决服务需求。
3、规划成果应通过专家评审和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
四、成果要求:
提交的最终成果应包括《长沙市“十四五”交通运输服务专项规划》文本及其附录(包括文本、图纸、表格、规划配套说明书、各阶段相关调查基础数据资料汇编和处理结果以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需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和纸质文件70套。
五、其他要求
1、乙方应提交完整的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所有权属于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2、项目验收:
2.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最后一笔费用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项目暂定于2020年12月完成规划编制,提交规划正式成果进行项目验收,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
2.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1、提交成果时间:2020年8月提交规划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甲方安排召开专家咨询会;2020年10月提交规划送审稿,根据甲方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暂定2020年12月完成规划编制,提交规划正式成果进行项目验收,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
3.1 付款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2 付款方式:中标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提交正式规划报告后15天支内付合同总额的40%,报告通过审查和验收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