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定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27 日在潍坊鲁台会展中心举办,博览会共设置智能制造、品质生活和国际食品三个展览板块,展馆面积 20000+㎡。该项目展览执行单位需组织动力装备,智能制造、通用航空设备,高端品牌汽车,物联网、大数据应用, 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相关技术产品、康养、智慧医疗、旅游、高端运动装备,品牌服装、美丽产品,绿色食品、食品文化等内容,突出高新技术成果展览展示、新产品发布。
二、政策支持
给予展览执行单位免收展位费的政策支持,鼓励展览执行单位组织优质展商资源参展到会。
三、技术指标
展览服务包含招展招商、线下线上展览展示,主场设计搭建及运营,展馆租赁使用及服务等内容。该项目预算 295 万元。
1.招展招商服务。展览执行单位依据第六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确定的展览内容邀请参展商、采购商参展到会,并同步组织线上展览展示,全权负责展品通关、运输、布撤展和参展商、国内外采购商在潍期间的言行食宿、疫情防控、安全保障等全部事宜。工作指标包含:
(1)展览面积 20000+㎡。
(2)展览执行单位组织实际参展企业(单位)不少于 150 家,实际完成展位面积不低于6000 ㎡且达到满馆要求。确认参展企业名单报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备案。
(3)特装面积占比达到 35%(面积占比以展览执行单位组织的实际面积计算)及以上且均非桁架结构,主通道两侧全部木质特装,造型美观,生动展示企业形象。主通道两侧的企业要配备专职解说工作人员,如企业高管,能对企业发展、产品进行详细解说。
(4)组织日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境外(含境内外资)企业(单位)数量占比达到 30%及以上;其中,日韩境外(含境内外资)企业(单位)数量占比大于等于境外
(含境内外资)企业(单位)数量的 10%(数量占比以展览执行单位组织的实际数量计算)。
(5)每个展馆均需设置主题,智能制造板块至少设置 1 个特色展示专区,如世界 500 强品牌及知名企业馆、机器人馆、VR 馆等;品质生活和国际食品板块至少各设置 1 个特色展示专区,如日韩主题展馆、咖啡馆、红酒馆、澜湄展示专区等。展位规划报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备案。
(6)参展世界 500 强品牌至少 30 家,均需以品牌名义参展。以特装形象参展的单个企业面积至少 36 ㎡,且展品内容丰富,品质高端。(财富中文网发布的 2019 年财富世界 500强、中国 500 强,2020 年财富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榜单企业的境外总部、中国总部、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下属科研机构及具备经销代理资质的单位,以品牌名义展览展示其高端产品技术的,均可认定为世界 500 强品牌、中国 500 强品牌参展。)
(7)参展省内重点企业品牌至少 3 家,例如浪潮、海信、海尔、青岛啤酒等省内重点企业品牌(省内重点企业的境外总部、中国总部、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下属科研机构参展,可认定为企业品牌参展。对具备经销代理资质,能够以品牌名义参展的上述企业代理机构,同样认定为品牌参展)。
(8)在适当位置至少设置 1 处洽谈区,洽谈区计入展览执行单位特装面积、展位面积任务数。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产品推介、新品发布等活动,并在适当地点公示活动内容和日程。洽谈区应高端设计搭建,并配备高质量的桌椅等软硬件设施,做好展采对接服务保障工作。
(9)于 2 号展馆入口处安放高端迎宾机器人至少 2 台,展示智能沟通及语言交互等技术成果,且现场互动良好。
(10)展览执行单位利用自有采购商登记系统针对博览会展览展示内容邀请国内外采购商到会参观采购,根据国际疫情发展形势,做好国内外采购商邀请工作。博览会期间,展览执行单位自行统计每日到会国内外采购商人数、意向成交项目及成交额,加盖公章后报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同时报第三方企业或机构统计汇总。对展采双方意向成交项目,由展览执行单位进行跟踪统计,统计数据须与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共享。
(11)依托线下展会,对线上展览展示进行设计并组织实施。
2.主场设计搭建及运营服务。内容包含公共设施设计及制作、标准展位设计及搭建和主场运营。
(1)公共设施设计及制作:内容包括馆内外主造型 6 个(其中,展厅主入口处造型 1 个、展区 1—5 号馆入口造型 5 个,根据博览会工作实际确定,并根据需要配备声光电设备), 馆内外立柱包装美化,所有通道地毯、馆内外指示牌、服务台(含国内外采购商报到处、知识产权投诉处、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处等)、注册信息录入台、注册填表台、发票台、展商名录等,会刊设计及制作,进馆扫码器(数量要能满足进馆需求)及参展到会数据分析报告,各类证件设计制作(设计事先征求市公安局意见,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安全警示和引导标识等内容。以上各项均需满足博览会现场需要。
(2)标准展位设计及搭建:方铝材质,规格为 3m*3m*3m,内容包括地毯(9 ㎡/套)、展墙(1m*2.5m*6 张/套)、接待台(1 个/套)、一桌两椅/套、两盏射灯/套、纸篓(1 个/ 套)、插座、楣板文字﹝文字种类严格按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要求制作,名称及其翻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否则后果由展览执行单位负责﹞及喷绘装饰等。数量需满足博览会需求。
(3)主场运营:需要提供以下方案并组织实施:①整体运营服务方案;②疫情防控或疫情常态化管理方案;③参展商手册制定方案;④会刊设计制作方案;⑤特装效果图审核方案, 要求:结构安全,效果出彩,材料符合消防规定;⑥车辆出入口的规划方案;⑦应急处理方案,要求:统筹督促安保公司作出反常态事项的应急预案(火灾、踩踏、结构倒塌、反恐、防暴、偷窃等);⑧证件设计管理分配及印刷方案,要求:制作相关指示牌、证件,包括各类指示牌、车辆通行证、工作证、记者证、贵宾证、施工证、安保证、施工车辆进馆通行证、
VIP 证、参展证、总指挥证、副总指挥证等,要借鉴国内外大型展会方案,推陈出新,设计新颖,可扫码识别,以上证件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⑨现场展位划线计划方案,要求: 严格按照展位图布局张贴展位地标,误差不超过 5cm;⑩搭建商报馆手续方案;⑪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方案;⑫展具租赁服务方案;⑬安检系统布置方案;⑭展馆入口人流布局方案;⑮ 注册登录系统规划及运作方案,要求:进馆扫码器数量满足进馆需求,每天展会结束后需向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报告当日进馆人数,并于博览会结束后,对参展商、采购商、观众资料信息和数量等内容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参展到会数据分析报告报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
⑯展品出入管理方案,标准要求:设计制作《展品出入许可单》,禁止展品随意出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展览执行单位签字同意及许可;⑰搭建及拆除垃圾清理管理方案;⑱主场电力运营及保障方案;⑲参展商满意度调查方案;⑳巡馆方案(备用)。
(4)安全保障:展览执行单位自行购买监理服务,确保搭建质量及施工安全,由监理 单位按行业标准出具监理工作报告作为该项目验收通过与否的依据。
3.展馆租赁使用及服务。内容包含围展期展览中心租赁、展览中心整体运营管理、展览中心电力系统保障与管理及各项服务提供等全部事宜。
(1)围展期展览中心租赁:由展览执行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自行租赁鲁台展馆展览中心,并协调展馆使用服务全部事宜。
(2)展览中心整体运营管理:内容包含现场服务处接待问询、展馆现场消防管理和安全保障、展馆现场电力报批及统计和调度、展馆现场安全及保洁管理、展馆现场运输及仓储管理、展馆现场广播管理、与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的衔接、展馆现场运营管理、展馆配套服务商管理、展馆夜间巡视管理、展馆电梯管理、交通疏导管理、展馆出入口管理、疫情常态化管理、展馆设施设备管理等内容。
(3)展览中心电力系统保障与管理:内容包含场馆内增设电源点,包括配电箱和大功率用电断路器的安装;增设室外备用电源点,包括备用电缆、开关、配电箱、大功率用电断路器的安装及调试;高低压配电室所有设备重新检修维护,备用变压器试运行;展馆电缆、配电箱、过桥板等电力设施的管理。做好整个展馆电力负荷分配、测试、管理等安全保障, 确保展馆用电安全;恶劣天气下电力设备的防雨措施整改;展期电气设备防暴露及防小动物的保护;展期电力巡检、温度测控、电缆完好程度的检查及整改;根据展期用电情况实时做好负荷分配,保证各馆电力负荷均衡,防止变压器跳闸断电;实时统计变压器参数及负荷, 保持与供电公司的沟通联系,保证展期电力负荷的及时供应等内容。
(4)以上各项满足博览会需求作为该项目验收通过的依据。
四、时间节点要求
1.2020 年 7 月 20 日前,完成招展招商、主场设计搭建及运营服务和展馆租赁使用及服务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招展招商工作,并向第三方企业或机构提供所有参展商、采购商资料(包含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020 年 9 月 10 日前提供所有的特装效果图并审核通过;2020 年 9 月 18 日开始主场进场搭建、参展商报馆特装搭建,2020 年 9 月 22 日 24:00 前完成所有搭建,2020 年 9 月 23 日—24 日布展;2020 年 9 月 25日—27 日下午 14:00 展览展示,严禁提前撤展;2020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6:00—28 日撤展。
2.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7 日第六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期间,保证参展商、采购商安全顺利参展参会。
3.线上展览展示依据工作时序推进,展览日期为 9 月 25 日—27 日。
五、工作程序
1、政府购买展览服务。由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运作主体,作为本届博览会展览执行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服务项目内容、完成时限、质量标准、违约责任、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
2、制定展览实施方案。展览执行单位要制定展览实施方案,包括招展招商方案、主场设计搭建及运营服务方案、展馆租赁使用及服务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指标要优于或等于中标方案技术指标。
3、展馆租赁使用及服务。展览执行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自行租赁鲁台展馆展览中心, 并协调展馆使用服务全部事宜,保障博览会如期圆满举行。
4、安全保障。展览执行单位购买监理服务,确保搭建质量及施工安全。
5、组织报名。展览执行单位组织企业(单位)报名参展,组织国内外采购商报名参会, 并做好参展商、采购商在潍期间的言行安全、疫情防控和食宿后勤保障等一切事宜。
6、报送资料。展览执行单位依据合同内容和第三方提出的清单要求收集参展资料报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审核,第三方企业或机构每周汇总形成资料审核合格的企业(单位)名单,连同相关资料报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依据工作实际向展览执行单位和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反馈情况。
7、签发参展确认书。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根据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审核通过的参展企业(单位)资料,结合博览会需要择优确定参展企业(单位),统一制作签发《参展确认书》。
8、设计制作会刊。展览执行单位收集、整理参展企业资料,设计制作会刊并进行发放。
9、做好展区规划。展览执行单位做好展区规划、展位设置工作,展位规划图提请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研究审议。
10、组织线上展览展示。展览执行单位与博览会官网技术支持单位进行对接,对线上展览展示进行设计并组织实施。
11、设计制作发放各类证件。展览执行单位事先征求市公安局意见,对各类证件进行设计制作并发放;对接开幕式运营小组并提供各类相关证件。
12、进行主场搭建。展览执行单位对公共设施和标准展位进行设计搭建。
13、办理参展手续。展览执行单位严格执行博览会疫情防控方案,为确认参展的企业(单位)办理相关参展手续,协助参展商报馆特装搭建。
14、安排展位。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根据展览规划和参展企业(单位)情况统筹安排展位,优先安排世界 500 强品牌、中国 500 强品牌和境外企业(单位),优先安排特装展
位。注册地在潍坊的企业(单位)和潍坊市组织的世界 500 强品牌由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 统筹安排参展,展览执行单位无条件服从。
15、进馆布展。展览执行单位组织参展企业(单位)凭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签发的《参展确认书》到展馆现场服务处办理相关入馆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进馆布展。
16、资料汇总统计。展览执行单位配合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做好参展测量确认、参展商资料审核、采购商资料收集、线上展览展示完成情况、展会意向成交项目统计汇总等工作。
17、搭建拆除。展览执行单位做好撤展、垃圾清运等工作,收集整理展商反馈意见。
18、支付合同价款。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依据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出具的相关工作报告、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工作报告以及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出具的展馆租赁使用及服务项目验收单支付合同款项。
六、相关标准要求
1.实施方案相关标准要求。展览执行单位依据《第六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展览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契合博览会实际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会展行业规则,充分考量不可抗力影响,依托线下展会,通过博览会官网网上博览会端口做好线上展览展示。实施方案报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研究通过并组织实施。
2.招展招商服务相关标准要求。
(1)参展企业(单位)的展览展示内容和产品、宣传资料、知识产权等,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展览执行单位和参展企业(单位)应签订《山东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博览会期间,出现报名企业(单位)与实际参展企业(单位)不相符、转卖展位、假冒伪劣展品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展览执行单位和参展企业(单位)的全部法律责任。
(2)严禁医疗美容产业、食品行业参展企业(单位)现场操作,违反博览会规定私自操作出现问题的,由展览执行单位和参展企业(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境外参展企业(单位)的展品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到海关报关报检。
(4)对于博览会主承办和支持机构组织的世界 500 强品牌、知名品牌企业、日韩地方经贸团体,展览执行单位应全力促成参展,涉及到的费用等相关事宜由展览执行单位与以上单位自行协商对接。
(5)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统筹安排潍坊市企业(单位)和潍坊市组织的世界 500 强品牌参展,展览执行单位无条件服从,若展览执行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则计入展览执行单位各项指标;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邀请的市外参展企业(单位)和采购商, 自主报名的市外参展企业(单位)和采购商相应纳入展览执行单位的招展工作和采购商邀请工作,涉及到的费用等相关事宜由以上单位自行与展览执行单位协商对接,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6)展览执行单位负责与博览会官网技术支持单位做好对接工作,对 9 月 25 日—27 日的线上展览展示进行设计并组织实施,要能实现线下现场观摩。线上展览展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展商家数、展品件数、累计参展人数(次)、累计观众人数(次)、在线洽谈人数(次)、线上意向成交项目等基本内容。
(7)以上各项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以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作为依据。
3.主场设计搭建及运营服务相关标准要求。
(1)公共设施设计及制作。要求馆内外主体造型和各展区入口造型设计要大气新颖, 具备一定的现代感和科技感,契合主题;各种服务台设计要美观新颖,科学合理,材料环保防火,结构安全牢固。所有文字根据需要体现中英日韩四国文字。
(2)标准展位设计及搭建。要求方铝材质,规格为 80mm*80mm,九成新以上,设计新颖,材料环保防火。
(3)主场搭建及主场运营人员配备需满足博览会需求。
4.展馆租赁使用及服务相关标准要求。
(1)展览执行单位要及时做好鲁台展馆展览中心租赁事宜,确保博览会如期使用展馆。
(2)展馆各项服务要能满足博览会需求。
以上条款由贸促会(博览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七、质量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本章项目内容要求及中标单位的整体承诺要求。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后续服务期满止。
注: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中要体现以上相关内容,特别是技术与时间节点的指标要求,对于出现负偏离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