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19 年 03 月 11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 号),要求 2019 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 10 个、5 个工作日以内;2020 年底前, 力争全部压缩至 5 个工作日以内。
2019 年 6 月 17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 号) 要求统筹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大幅精简材料、节约成本、压缩时间、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2020 年 1 月 22 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 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提质增效,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和 材料,推行登记、交易、纳税信息共享集成,规范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条件的市县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不见面办理。到 2020 年底,全面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趟、一般登记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目标。
2020 年 2 月 11 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 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做好我省“多审合一、多证 合一”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重大决策 部署,积极实施减证便民举措,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二)建设内容
1、实现信息共享
开发数据共享交换程序,接入市级平台,获取由市级前置交换区转发的国家级、省级、 市级的相关共享数据。将来自公安部的户籍、人口信息、民政部的婚姻、地名地址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基本信息、卫健委的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党群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保监会的金融许可证、最高法院的判决文书等信息共享至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
与此同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建立与业务流程相关联的可视化的查询页面,保存查询记 录为电子附件材料,用以代替部分纸质材料,助力我局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压缩办理时间、精 简材料的文件精神。
不动产登记管理与交易管理的信息平台采用独立建设的模式下,为了满足不动产事权划 分下登记与交易管理之间的业务联动要求,通过梳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所需要的交易信 息,以及交易管理中所需要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信息共享和 保护的要求,依托不动产信息平台与房管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协同共享技术,以楼盘表和不 动产单元号为载体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与交易数据的实时共享。同时与住建部门对接,调取 住建部门不动产竣工验收信息。
2、开发网上申报平台
常见高频业务采用在 PC 端申报,通过政务服务网搭建网上申报平台,实现常见业务的外网申报、内网审核、线上反馈、现场核验,提供权利人和非权利人的查询功能,并实现对 查询结果进行验证。
可网上申报的业务类型见下表:
序号 |
大类 |
细类 |
流程代码 |
1 |
首次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110101 |
2 |
首次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110301 |
3 |
变更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状况变更登记 |
120303 |
4 |
转移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130300 |
5 |
转移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转本位登记 |
131900 |
6 |
转移登记 |
城镇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
120310 |
7 |
注销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
140200 |
8 |
注销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111310 |
9 |
抵押登记 |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 |
111310 |
10 |
抵押登记 |
预告抵押转持证抵押登记 |
113100 |
11 |
抵押登记 |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
140319 |
12 |
预告登记 |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
150110 |
13 |
预告登记 |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
151300 |
14 |
预告登记 |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注销登记 |
151400 |
15 |
其他登记 |
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补换证登记 |
190303 |
系统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能够在外网进行受理申报,外网申报方式能 够不限时间、不限地点的完成受理收件,提供批量业务申请模式,并支持对查封、抵押等情况进行预校验,以此解决大厅排队难、民众办证难的问题。通过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实 现智能办理。
面向个人用户,提供流程式向导化的业务申报,通过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在线 验证缴税状态、完成税费一体缴纳,并提供实人认证、在线预约、在线查询等服务,为申请 人提供指定流程 24 小时不打烊的业务申请服务。
系统可在皖事通平台上实现自助申报功能,实现已发不动产权证的存量房转移登记、新 建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全自助申请、实人认证、领取电子证照。与安徽 政务服务网实现统一身份认证。
3、搭建税费收缴清分系统
在外网申报系统 PC 端、手机端、线下,新增在线缴税、费功能,通过与税务部门、工商银行数据对接,实现指定涉税流程的在线申报、在线核税、未缴税的可以在外网申报系统 申报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预审后转发税务部门人工计税,计税完毕后,不动产登记机 构计费。将核定好的税、费展示在外网申报系统用户界面,使其通过一笔交易完成税、费缴 纳,税费缴纳后,登记机构即可继续完成受理、审核、登记等工作。与此同时,由工商银行 异步完成税、费清分工作。
4、阿里云实人认证功能
对于外网申报 PC 端和手机端中涉及处分财产的流程均要关联实人认证、录音录频功能,通过与阿里云对接,调用阿里云人证比对接口,将采集的人像信息和身份证信息通过接 口上传至阿里云人证比对服务器,阿里云通过算法身份证信息进行证件 OCR 识别、人像信息与权威数据源进行比对,比对完成之后将比对结果通过接口传送至手机 APP。
5、项目成果管理数据库系统
在市级项目成果管理数据库系统上建立徽州区的项目管理网站。支持将我局从土地市场监管系统中导出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划拨决定书表格整理入库,同时支持将规划“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合格证) 数据、竣工验收数据、闲置土地信息、交地单入库以及纸质材料关联上传。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业务办理人员可调取项目管理数据库的数据及附件,减少纸质材料的重复提交、数据重复录入。
我局提供近五年土地供应、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未进行首次登记的存量信息台账,系 统承建单位把数据转到项目成果管理数据库系统数据库,档案数据由业务人员自行扫描上 传。
类别 |
明细 |
土地供应 |
出让合同 |
划拨决定书 |
|
土地变更土地使用条件 |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保留划拨土地 |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 |
|
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补办协议出让 |
|
城镇住宅数据 |
|
闲置土地数据 |
|
规划 |
项目选址意见书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
规划许可证(建筑) |
|
规划许可证(市政) |
|
规划核实 |
6、测绘成果管理系统
需支持测绘成果备案入库,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搭建统一楼盘表、生成备案号, 按照规定公示已经备案入库的测绘成果,实现“多测合一、成果共享”,将已备案入库的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一张图”管到底。系统支持搭建统一的楼盘表,可共享给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同时获取相关部门挂接到楼盘表上的管理信息,实现“一张表”用到底。项目建设全流程涉及的测绘成果实行备案共享服务,具体包括:选址环节测绘成果、用地审批环节测绘成果、用地规划红线环节测绘成果、土地供应环节测绘成果、工程建设环节测绘成果、建设环节测绘成果、竣工验收环节测绘成果。
为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在项目建设全流程中涉及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权籍调 查成果可一并实行备案。已经进行备案入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可不再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7、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改造
为实现与市级前置交换区共享、本地竣工和交易信息共享、外网申报平台对接、项目管理数据库系统对接、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对接以及电子证照应用管理等需要,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进行相应升级改造;研发独立的缮证模块,对需要打印纸质证书/证明的进行管理; 建立法人备案数据库;完善权籍调查信息;开发电子材料存储、保存、管理、调用功能模块, 完善日志管理体系。
新增短信服务功能,在不动产业务办理进程中,如遇不动产证书或证明缮证后、业务办 理申请提交材料存在遗漏、网上预约信息查询等情况,系统提醒短信即向当事人发出,通过 短信通知社会公众领证、补充材料、查询信息。
优化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功能,实现受理后,收件信息和电子扫描材料能随业务实 时分发交易和税务部门。
8、电子证照应用系统开发
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在线归集不动产登记数据,业务办结时, 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同时完成以下建设内容:一是推行全业务电子化证书证明,在电子化证书上增加宗地图、房产分户图;二是以配套的手机 APP 为载体,通过“扫一扫”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生成的电子证照加密二维码,即可快速便捷地展示电子证照信息;三是以外网申报系统(PC 端)为载体,实现电子证照在线查看;四是对于未发放电子证明的开发企业端与个人端,能够在线查看电子化证明,并能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生成的电子证照加密二维码,利用手机 APP 扫码查看电子证明的有效性。五是配合电子证照的应用,开发虚拟证书/ 证明印制编号编制管理功能,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9、与安徽政务服务网对接
1、在线办理功能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申请人通过省级政务平台进入外网申报平台展现业务办理页面,按照办理页面的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要求,将信息和材料完善后提交。省级政务平台后台处理,判别材料是否符合业务办理条件,若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 退回至申请人个人中心,并反馈退回原因;若材料符合,短信通知业务申请人拿着原件到政
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此时,材料符合的业务就可以经过中间库提取至不动产业务系统进行业务的受理、审批、登簿等环节。
因为政务服务网需与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系统软件开发公司进行系统对接,可 以减少部门二次录入工作,利于业务办理信息的共享及使用。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 求 |
1 |
合同签订地点 |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 |
2 |
提供服的期限 |
签订合同后 15 个月 |
3 |
验收 |
完成建设内容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
4 |
付款 |
付款人: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完成市级前置交换区共享、本地竣工和交易系统共享、测绘成果管理系统、项目成果管理数据库系统、政务网对接等五项内容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0%,完成网上申报平台 PC 端和手机端、税费收缴清分系统、阿里云实人认证功能、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电子证照应用系统等五项内容并通过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 35%,剩余 5%款项在 通过验收一年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清。 |
5 |
履约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如有)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投标保证金所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