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项目内容:
1、对嘉兴市全域范围开展节水现状调查和节水潜力分析,提出近期和远期规划水平年科学合理的节水目标,健全节水制度和保障措施,制定分年度目标、确定重点区域和领域的节水重点,编制《嘉兴市“十四五”节水规划》。
2、根据《全面节水行动计划》、国家和省节水行动方案,编制《嘉兴市节水行动方案》,制定重点行动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进一步深化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
(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2〕3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107号);
(5)《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3〕86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2号)
(7)《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水办资〔2020〕3号)
(8)《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保〔2017〕8号)
(9)《关于印发《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259号)
(10)《关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6〕1629号)
(11)《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6〕876号)
(12)《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
(1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54号)
三、工作要求:
编制《嘉兴市“十四五”节水规划》和《嘉兴市节水行动方案》递交并通过审查,并按报批要求,协助做好发文立项审批有关工作。
四、成果提交:
按合同要求提交方案并通过审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嘉兴市节水行动方案》通过审查后支付该部分中标金额剩余的70%,《嘉兴市“十四五”节水规划》提交征求意见稿后支付该部分中标金额剩余的30%,通过审查后支付该部分中标金额剩余的40%。
六、完成时间
《嘉兴市节水行动方案》争取9月底前争取印发实施;《嘉兴市“十四五”节水规划》11月提交初稿, 2020年6月底前报批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