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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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220000081845 文档页数:67页 所需下载券:10
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现需采购《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1 项,要求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本用户需求所要求的相关服务。中标人负责采购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调研、编制、评审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内容,中标人最终是向采购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

1、采购预算:40,000,0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投标。

2、项目完成期:按照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要求,通过成果批复。

3、采购内容及数量:

  • 《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要形成市级规划底图底数,开展现状和形势研判,明确目标战略、区域协同和空间格局,合理安排功能布局、用地结构、支撑系统等内容,提出适合潮州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开展若干项支撑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题研究,编制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最终形成一本规划、一套图件、一系列专题研究及一个规划数据库。

  • 《潮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 年)》、《饶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 年)》

要细化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刚性管控和指导性要求,明确区县级层面的目标战略、区域协同和空间格局,主要规划内容还包括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国土空间优化和品质提升、支撑保障体系等,编制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对县

(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最终形成一本规划、一套图件、一个规划数据库。

如国家、广东省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新的要求,本次工作内容应作相应调整,并最终通过成果批复。

4、投标人必须对所标注“★”的条款作出响应,如没有作出响应或作出负偏离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
  • 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注:一、由于自然资源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的即视为符合要求,提供查询截图

及链接;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的即视为符合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及链接。]

3、本项目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的工作要求,本项目需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少于 2 个,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联合体其余单位均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编制资质或者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注:由于自然资源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查询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的即视为符合要求,提供查询截图及链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至少其中一家单位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由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各成员单位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其中明确各自的履约事项,投标时需提供原件;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交供应商资格第 1 点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材料。

注:
  1. 供应商须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由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三、项目背景

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

 

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若干意见》指出,到 2020 年, 基本建立“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其中“五级”包括国家、省、市、县、乡镇。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2019 年 10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提出要“全面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具体安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可因地制宜,将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

因此,落实国家、省的政策要求,结合潮州市实际,采取市—县(区)—镇同步开展、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构建市-县(区)-镇三级规划体系,现对《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四、内容要求

1、《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以专题研究为支撑,在全市域国土空间基础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研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格局、区域协同发展、资源统筹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国土空间功能优化与品质、支撑保障体系、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实施保障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规划期限、层次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 2020 年至 2035 年。市级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其中, 市域层次的规划范围包括市级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中心城区指湘桥区

(包括下辖镇街)。

(2)       基础分析与研究
  • 底数和底图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以地理国情普查、地质环境调查和海洋、林草、矿产等专项自然资源调查成果、遥感影像、地形数据为补充,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按照国家、省关于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形成基期现状用地的底图底数。

  •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结合潮州市正在开展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衔接、校核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关于潮州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相关结论,形成对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潜力的总体判断。

  • 现状评估与风险识别

一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全面评估现行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成效、问题;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明确本次规划的重点。二是国土空间风险评估。科学评判国土安全、气候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水安全、能源安全等对潮州市带来的潜在风险和隐患,提出规划应对措施。

  • 重大问题研究

开展 14 项专题研究(详见下表),为规划成果的提炼和政策建议的响应提供扎实基础

(如国家、广东省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新的要求,本次专题研究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专题名称

主要内容

 

 

1

落实省委“一核一带一区”及市委“1+5+2”工作部署的空间战略

和行动安排研究

 

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域多层级战略要求,明确潮州未来的发展目标定位;立足省“一核一带一区”和市委“1+5+2”工作部署,提出战略落实的空间具体行动安排。

2

国土空间开发保

护格局研究

落实省、市的战略部署,谋划潮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

局,明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格局。

 

 

3

 

市域国土空间开发现状和风险评估

以指标体系为核心,结合基础调查、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 摸清潮州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 找准潮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基础上,开展风险要素识别,确定潮州市国

土空间开发利用承受风险的能力和风险避让的对策和建议。

 

4

耕地和永久基本

农田布局与保护机制研究

摸查潮州市耕地保护与利用现状,分析潮州耕地质量情况,对永

久基本农田的现有划定方案进行评估研究,提出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的管控要求、实施政策和调整机制。

 

 

5

 

海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陆海统筹研究

通过对潮州市海洋资源本底、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进行分析评价, 提出存在问题,并根据政策形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要素,科学分析,合理规划潮州市海域、海岛和海岸线开发和保护功能;推进陆海统筹,按陆海联动的思维构建陆海

经济协同开发、促进生态保护的格局。

 

6

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及以“三旧” 改造推动城市更

新研究

全面摸查潮州市存量用地基本情况,分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 借鉴总结先进城市存量用地再开发方法及实践经验,提出潮州市存量用地再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和主要方案,提升用地效率。

 

7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研究

梳理潮州的产业发展存在的核心问题与发展趋势,关注产业转型

发展提升策略及要求,提出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为产业发展用地提出保障策略。

 

 

8

 

综合交通战略和交通规划研究

基于区域交通发展趋势,提出潮州交通发展战略,综合确定航空、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体系以及线位、设施站点布局;从区域和市域两个层面提出交通廊道和路网的优化建议,落实具体交通

基础设施布局和线型。

 

9

历史文化名城资源活化利用与魅力空间营造研究

基于提炼潮州历史文化特色,系统性梳理历史文化资源及活化利用现状,总结核心的特色与问题,并结合相关趋势与战略部署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潮州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与魅力空间营

造路径,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城市名片。

 

 

10

 

“一张图” 制作及数据服务支撑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集成现状、规划、专题等各类数据,录入并形成国土空间保护“一张图”数据库。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制定相

关标准、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体系,空间规划及专题成果建库,录入并形成市域“一张图”。

 

11

“三调”成果基数转换研究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需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

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数据的差异之处,分类对“三调”数据进行归并或细分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分类。

 

12

 

公众参与

开展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策略,介绍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工作进展和编制内容,采用网络调查、社区调查等方式,

征求公众对潮州市国土空间发展的建议,梳理公众关心的问题, 并提出相关的规划解决建议。

13

环境影响评价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

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研判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监管、评估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理论及实践探索,明确风险类型及风险程度,提出相关风险

防范对策建议。

 

(3)       主要规划内容
  • 目标战略

结合国家、省战略部署,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度,合理确定城市发展定位,明确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所处的地位、作用及承担的主要职能,突出城市特色,提出城市未来发展愿景,研究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近、远期目标,提出预期性和约束性规划指标。

  • 区域空间协同

落实“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发展战略、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发展新格局等要求,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等方面做好与周边地区的空间衔接。

  • 市域空间格局

 

构建陆海一体、城乡融合,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划定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明确各分区的布局和总体管控要求。统筹划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建立健全控制线管控机制。

  • 资源统筹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保护要求,统筹湿地、河流、耕地、海洋、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确定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和利用上限,提出各类自然资源供给总量、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

  • 国土空间功能优化与品质

重点研究产业空间布局,结合人口规模和需求,完善住房保障与公共服务,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整体性、完整性、连续性,建设绿地系统与游憩体系,对历史文化提出整体保护要求和措施,依托城乡山水格局,充分利用自然、历史文化等资源,明确整体城乡风貌定位,明确市域风貌特色分区,提出各分区指引。

  • 支撑保障体系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和韧性应对能力,促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 中心城区规划

明确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实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边界落地,统筹划定中心城区重要的蓝线、绿线、紫线等,确定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和结构,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细化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圈、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地下空间、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城市基础设施与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规划内容深度达到镇级规划。

  • 规划实施保障

一是区县指引。提出各县(区)的目标定位与发展战略明确各县级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发展边界,区域性基础设施及其廊道,重要的历史文化保护界线、名录和管控要求等内容。

二是专项指引。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明确需要编制的相关专项规划和有关要求。

三是近期行动计划。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目标和行动计划 ,统筹安排好各类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计划。

四是信息化建设。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数据成果与市级总规同步上报。建立规

 

划体检评估和维护机制,提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潮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饶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 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为 2020 年至 2035 年。规划范围为潮安区全域(衔接枫溪区,包含下辖各镇)、饶平县全域(包含下辖各镇)。

(2)       基础分析与研究

以市级规划专题研究为支撑,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本辖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结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开展现状评估和风险评估,形成符合上报要求的成果。综合上述分析,研判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形势挑战, 并确定规划重点任务。

(4)       目标战略

按照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体发展目标和策略, 明确在区/县在全市范围内所承载的主要功能,细化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的发展目标、战略定位和指标体系,确定分阶段发展目标。

(5)       区域统筹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对本地区提出的区域协同发展要求,加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配置、城镇协同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协调。

(6)       空间格局

一是落实国家、省、市空间发展战略,立足自然资源本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细化形成县域总体空间结构,以及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结构。二是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安排蓝线、绿线、紫线等。三是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制定全域用途准入、用途转用和相关控制要求(包括各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案)。

(7)       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保护要求,统筹森林、湿地、河流、耕地、海洋、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确定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和利用上线,提出各类自然资源供给

 

总量、结构,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

(8)       国土空间优化和品质提升

重点研究产业空间布局,结合人口规模和需求,完善住房保障与公共服务,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整体性、完整性、连续性,建设绿地系统与游憩体系,对乡村建设提出发展指引, 对历史文化提出整体保护要求和措施,依托城乡山水格局,充分利用自然、历史文化等资源,明确整体城乡风貌定位,明确市域风貌特色分区,提出各分区指引。

(9)       支撑保障体系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10)   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重点: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 提出近期实施目标和行动计划 ,统筹安排好各类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计划。

实施监测:加强规划评估,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主要目标、空间布局、重大工程等方面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论适时组织规划修改。

规划传导落实:对上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刚性管控和指导性要求。对下明确各镇的规划目标与管控要求,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强制性内容。

五、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数据库等。其中,专题研究报告仅限于市级规划。区县级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供各镇共同使用,另外单独形成各镇的规划图件、数据库。

(1)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

(2)       规划图件

市级规划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一是市域层次,包括城镇空间格局图、生态空间格局图、农业生产格局图、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划示图、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分区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等。二是中心城区层次,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图、规划用地布局图、城市蓝线绿线紫线规划图、道路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等。

县级规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纸:一是县域层次,包括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规划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等。二是县城(中心城区)层次,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图、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布局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等。

镇级规划图件在市县级规划图件的基础上,单独梳理形成。可结合实际,将以上图件合并表达或增补其他规划图件。

(3)       规划说明

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

(4)       专题研究报告

主要指市级规划编制中研究形成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集。其中,根据上级具体政策要求,相关上报必备专题应按照要求形成上报材料。

(5)       数据库

以数据库形式封装建库,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逐级报有审批权一级政府的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形成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

2、成果内容须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及指南等对编制原则、编制规范等要点的规定。

3、图件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五、项目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

根据国家、省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的最新要求,初定本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如下:

  • 前期研究筹备(2020 年 6 月)。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建库、实地调研等,全面启动支撑规划成果的主要专题研究工作。
  • 规划编制阶段(2020 年 7 月-9 月)。启动规划初步方案编制工作,各县区同步联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 规划成果阶段(2020 年 10 月-12 月)。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开展方案论证等程序,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
  • 审查审批阶段(2021 年)。初步成果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成果,市、县级规划分别按照上报审批要求,开展规划公示、成果报批、规划公告等程序。目前,由于国家、省关于市县规划上报审批的时间要求尚未明确,因此,以上总体进

度安排可根据具体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六、附则

  • 在成果编制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保证现状调研、项目编制工作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制定、中期检查汇报、项目成果汇报等关键环节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承担,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咨询及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参加项目调研、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
  • 与采购人沟通衔接必须由主要技术人员(须指定一名主要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项目负责人承担。
  • 成果的展示形式、排版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符合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 成果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范要求。
  • 成果署名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共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成果制定后公开展示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方案。
  • 除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
  • 本需求书由潮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       费用
  • 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理,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报名、踏勘现场、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千万元整(¥40,000,000.00 元),该价格为全包价,包括基础资料的收集、规划公示、各阶段评审工作等相应支出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       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分五期支付:

  • 第一期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款项。
  • 第二期支付:中标人提交初步成果并经采购人认可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款项。
  • 第三期支付:中标人提交专家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审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款项。
  • 第四期支付:中标人提交送审成果并上报审批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款项。
  • 第五期支付:送审成果通过成果批复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款项。

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作调整,并视具体情况对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金额作调整,但确保在规划编制完成后三年内结清项目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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