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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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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6280000083131 文档页数:93页 所需下载券:10
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根据《粤东西北新一轮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练江流域、榕江流域综合治理的要求, 普宁市于2017年开始,经过三年的建设,基本实现了市区、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覆盖。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多、处理规模小,位置分散,各村运营维护专业人才少,管理难度大。因此,对普宁市目前已经建成的或即将建成的镇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进行区域化成片管理是保证污水处理质量、降低管理成本的有效方式,普宁市人民政府计划对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打包进行公开招 标,选择1家合格的运营商负责对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效 果。

1、项目名称: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ZSK-2020-JY-007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1)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分布于10个街道、镇,涉及59个行政村,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6680吨/天,其中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

11770吨/天。具体处理设施及处理规模、出水水质要求、运营维护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等见下表1《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承包范围表》。

表1、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承包范围表

 

 

序号

 

 

镇、街道

 

 

行政村

 

 

拟建村

设计处理规模

(吨/ 日)

 

 

已建村

 

已建成处理规模

(吨/天)

 

处理工艺

 

出水标准

运维服务费单价 最高限价

(元/吨)

 

年运维费用最高限价

(元/年)

 

1

 

池尾街道

西清村

西清村

100

 

 

 

地表V

1.65

60225.00

合浦村

合浦村

200

 

 

 

地表V

1.65

120450.00

 

 

 

东山村

东山村

200

 

 

 

地表V

1.65

120450.00

长岭口村

长岭口村

160

 

 

 

地表V

1.65

96360.00

 

2

 

燎原街道

泥沟村

(6)

 

 

泥沟村

2100

A2O

一级A

0.88

674520.00

夏地村

(5)

 

 

夏地村

800

A2O

一级A

0.88

256960.00

 

 

 

 

 

 

 

 

 

 

3

 

 

 

 

 

 

 

 

 

 

大坝镇

富美岭村

富美岭村

100

 

 

 

一级A

0.88

32120.00

社前村

社前村

200

 

 

 

一级A

0.88

64240.00

上村村

(4)

 

 

上村村

300

A2O

一级A

0.88

96360.00

陂乌村

(5)

陂乌村

300

 

 

 

一级A

0.88

96360.00

 

白坑村

白坑村

300

 

 

 

一级A

0.88

96360.00

白坑村

100

 

 

 

一级A

0.88

32120.00

半径村

半径村

350

 

 

 

一级A

0.88

112420.00

 

马厝宅村

马厝宅村

100

 

 

 

一级A

0.88

32120.00

马厝宅村

50

 

 

 

一级A

0.88

16060.00

 

铁山洋村

铁山洋村

100

 

 

 

一级A

0.88

32120.00

铁山洋村

60

 

 

 

一级A

0.88

19272.00

顶深水

高龙仔

100

 

 

 

一级A

0.88

32120.00

 

 

4

 

 

梅塘镇

社山

(10)

 

 

社山村

800

A2O

一级A

0.88

256960.00

涂洋村

(4)

 

 

涂洋村

900

A2O

一级A

0.88

289080.00

石鸟村

(6)

 

 

石鸟村

800

A2O

一级A

0.88

256960.00

 

5

流沙东街道

 

北山村

 

 

 

北山村

 

1400

 

A2O

 

一级A

 

0.88

 

449680.00

 

 

6

 

流沙南街道

 

 

石泉美村

 

 

石泉美村新寨

 

80

 

 

一级A

 

0.88

 

25696.00

石泉美村老寨片

40

 

 

 

一级A

0.88

12848.00

 

 

 

 

 

7

 

 

 

 

 

占陇镇

 

四德村

 

四德村

 

200

 

 

 

 

地表V

 

1.65

 

120450.00

陂头村

 

 

陂头东

200

A2O

一级A

0.88

64240.00

志古寮村

志古寮村

400

 

 

 

一级A

0.88

128480.00

林厝寮村

林厝寮村

200

 

 

 

地表V

1.65

120450.00

龙秋村

龙秋村

460

 

 

 

一级A

0.88

147752.00

 

 

 

玉溪村

玉溪村

250

 

 

 

地表V

1.65

150562.50

定厝寮村

定厝寮村

230

 

 

 

地表V

1.65

138517.50

 

 

练江村

(5)

两东

120

 

 

 

地表V

1.65

72270.00

两西

100

 

 

 

地表V

1.65

60225.00

塗寨

100

 

 

 

地表V

1.65

60225.00

洪厝寨村

洪厝寨村

300

 

 

 

一级A

0.88

96360.00

杉铺村

杉铺村

450

 

 

 

地表V

1.65

271012.50

埔栅村

埔栅村

160

 

 

 

地表V

1.65

96360.00

旧地村

旧地村

380

 

 

 

地表V

1.65

228855.00

石港村

石港村

 

 

600

 

一级A

0.88

192720.00

 

8

 

下架山镇

碗仔村

(6)

 

 

 

碗仔

 

150

 

 

一级A

 

0.88

 

48180.00

 

 

 

 

 

 

 

 

 

 

 

 

9

 

 

 

 

 

 

 

 

 

 

 

 

麒麟镇

江头村

 

 

江头村

150

 

一级A

0.88

48180.00

陈洞村

 

 

陈洞村

150

 

一级A

0.88

48180.00

发坑村

 

 

发坑村

240

 

一级A

0.88

77088.00

 

堆下村

 

 

 

堆下村

 

160

 

 

一级A

 

0.88

 

51392.00

 

 

 

 

 

径水村

(4)

 

 

径水村安居

 

 

 

 

 

810

 

 

一级A

 

0.88

 

 

 

 

 

260172.00

 

 

径水村林厝

 

 

一级A

 

0.88

 

 

径水村江山

 

 

一级A

 

0.88

 

 

径水村詹厝

 

 

一级A

 

0.88

 

 

径水村顶乡

 

 

一级A

 

0.88

 

 

蔡口村

(3)

 

 

蔡口村竹园

 

700

 

A2O

 

一级A

 

0.88

 

224840.00

 

 

蔡口村民兵场边

 

120

 

 

一级A

 

0.88

 

38544.00

高明村

高明村

450

 

 

 

地表V

1.65

271012.50

后山村

后山村莲溪

300

 

 

 

地表V

1.65

180675.00

 

 

 

 

樟岗村

樟老

500

 

 

 

地表V

1.65

301125.00

樟新、金坑

450

 

 

 

地表V

1.65

271012.50

大寮村

大寮村

450

 

 

 

地表V

1.65

271012.50

 

 

月屿村

米场

200

 

 

 

地表V

1.65

120450.00

南门

1500

 

 

 

地表V

1.65

903375.00

六房

300

 

 

 

地表V

1.65

180675.00

新溪村

新溪村

400

 

 

 

地表V

1.65

240900.00

姚厝围村

姚厝围村

350

 

 

 

地表V

1.65

210787.50

潮围村

潮围村

100

 

 

 

地表V

1.65

60225.00

 

 

 

 

 

 

 

 

10

 

 

 

 

 

 

 

 

南径镇

青洋山村

 

 

青洋山村

1310

A2O

一级A

0.88

420772.00

大埔寮村

大埔寮村

400

 

 

 

地表V

1.65

240900.00

神山村

神山村

220

 

 

 

地表V

1.65

132495.00

磨坑村

磨坑村

500

 

 

 

地表V

1.65

301125.00

青洋村

青洋村

520

 

 

 

地表V

1.65

313170.00

曲王村

曲王村

120

 

 

 

地表V

1.65

72270.00

龙门村

龙门村

660

 

 

 

地表V

1.65

397485.00

林内村

林内村

360

 

 

 

地表V

1.65

216810.00

白暮洋村

白暮洋村

260

 

 

 

地表V

1.65

156585.00

白石村

白石村

360

 

 

 

地表V

1.65

216810.00

碧屿村

碧屿村

700

 

 

 

地表V

1.65

421575.00

合   计:

14910

 

11770

 

 

 

11928163.50

运营维护服务范围分布于10个街道、镇,涉及59个行政村,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6680吨/天,其中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1770吨/天。运营维护服务费单价按出水水质分别计算,其中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的14730吨/天,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单价最高限价按0.88元/吨计取;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达到地表V的11950吨/天,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单价最高限价按1.65元/吨计取;按总处理规模26680吨/天计算,年运营维护服务费用最高限价   预算为11928163.50元/年,三年服务期总费用最高限价预算为35784490.50元。最终按不同出水水质标准

的中标运营维护服务单价,按实际完成的污水处理量进行结算。

 

表2:进水水质标准表

 

序号

 

主要控制项目

 

参数要求

 

 

1

 

化学需氧量(COD)

 

≥80mg/L

 

2

 

氨氮(以N计)NH3-N

 

≥8.0mg/L

 

3

 

总磷(以P计)TP

 

≥1.0mg/L

备注:进水水质须同时满足以上三项控制指标,方可计算污水处理量。如乙方在运营维护过程中监测到某一设施进水水质控制项目浓度未达到上表要求时,应及时向设施所在村、镇政府、甲方报告,并要求

对相关污水收集管网收集效果进行排查及必要的改造。

 

表3:出水水质标准表

 

 

 

 

序号

 

 

 

 

主要控制项目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一级A标准

V类

 1

 化学需氧量(COD)

 ≤50mg/L

 ≤40mg/L

 2

 氨氮(以N计)NH3-N

 ≤5(8)mg/L

 ≤2mg/L

 

3

 

总磷(以P计)TP

 

≤0.5mg/L

≤0.4mg/L

(湖、库0.2)

  

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三年(以双方签订合同日期算起)。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服务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执行的法规、标准
1、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 《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198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 年国务院令第 284 号)。
2   、规范、标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 《城市环境卫生标准》(1997);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   、其他文件

(1)《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附件一;

三、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流程

本次招标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对象是采用“一体化设施”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

2、 运营维护工作对象与范围

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主要对象和范围包括:

(1)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营;(2)污水井、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2)格栅井;(3)沉砂井;(4)集水井;(5)提升泵井;(6)一体化处理设施池体及其填料、曝气设施、泵、鼓风机等;(7)设施的绿化卫生等。

3 、运营模式

根据我市镇级分散式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情况,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宜实行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既可以提高维护管理水平,也可以通过规模经营来节省维护管理费用。为此,中标服务单位应组织专门的工作团队,配置不少于 1名给排水或污水处理相关专业专业工程师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与此同时,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数量及分布密度配置不少于 3 辆维护管理专用车,要求车上常备撬棍、铲子、镰刀、清淤泵及工作服等维护设备和工具。要求中标服务单位:①在普宁市内设立项目公司,面积不少于100 平方米,配备办公台、办公椅、电脑等设备,并委派项目负责人驻点,通迅设备 24 小时开通;②维护人员要求: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针对各维护项目的需要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需持证上岗;③在各级政府机构日常监督考核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全面跟进;④项目负责人及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项目站点基本情况,掌握项目站点的地型分布路线,合理安排维护人员对设施点进行日常维护;⑤项目负责人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将每周完成日常维护工程量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⑥接受政府管理部门每月进行考核,确保运营维护工作落到实处。

4、 维护工作内容

针对上述维护工作对象与范围,中标人应组建不少于 20人的维护团队,完成日常维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 、负责各自标段范围内各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 、定期检查处理设施系统所有的污水井、管道(包括:接户管、支管、主管)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保证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无堵塞,无污水因堵塞漫溢现象,如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受到毁损及时组织维修。
  • 、格栅井:及时清理格栅的垃圾,至少每周对格栅进行清查一次,以保持格栅井的正常功能。
  • 、沉砂井:至少每月对沉砂井进行检查,清除大颗粒污染物;至少每三个月需对收集管道和处理设施中所有的沉砂井进行清污一次。
  • 、集水井:至少每半年对集水井清淤一次,以防止泥沙淤积影响水池、水泵等设施正常运作。定期对集水井进行清理保证无明显淤积以影响集水井或水泵正常运行。
  • 、提升泵井:至少每年一次对提升泵井进行污泥清掏。按检修要点定期对水泵进行检修,检查轴承等易损件,拆泵壳防生锈、干燥电机、更换润滑油等。
  • 、一体化设施:每天对一体化进行维护检查;至少每三个月对一体化设施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对一体化设施进行定期清理并及时将清理出的污泥、垃圾等淤积杂物妥善处理,做到无明显淤积以免影响厌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一体化设施池内的填料、曝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填料安装紧固,无松动、缠绕、结块;设施的池面、池体及各种附件等要保持清洁完好,配水均匀;对水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每天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至少每隔三个月要更换鼓风机润滑油,至少每隔二个月要对鼓风机和电机轴承进行润滑。对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应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执行,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等现象及时维修填料和框架。
  • 、安全管理措施:设施应安装相关的安全维护设施以及分隔维护措施,污水处理设施的所有地下构筑物应设置盖板,必须敞露的设施应设置安装维护格网或者栏杆及警示牌。维护作业时,要先打开全部的检查井井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
  • 、绿化卫生:保持场地内环境整洁,无明显砖瓦石块,无堆土等。
  • 、污泥处置:及时对污泥集中处置或外运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 、出水水质达标: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处理站排水水质定期进行检测,跟踪处理设施处理状况,确保处理设施达标稳定运行,保证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具体工作内容表

序号

设施/构筑物/设备

作业内容

所起作用

作业时间

1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每天进行巡视检查。

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每天

 

 

 

 

 

 

 

 

纳入日常管理范

2

污水井、管道(包括:接户管、支 管、主管)和污水收集沟渠

定期检查,清理淤积物

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保证污水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无堵塞,无污

水因堵塞漫溢现象

2次/月

3

格栅井

检查、清理格栅的垃圾

保持格栅井的正常功能

1次/周, 雨季适当

增加次数

4

沉砂井

检查、清除大颗粒污染物

避免进水大颗粒物过多,保障后续设施的正常运行。

常规检查清理1次/ 月,

全面大清

理1次/三

 

 

 

 

 

5

集水井

清淤

防止泥沙淤积影响

水池、水泵等设施正常运作

1次/半年

6

提升泵井

污泥清掏、定

期对水泵进行检修

保障提升泵正常运转

1次/年

7

一体化设施

维护检查、设施清淤、机械设备运行维护

保障一体化设施的正常运转

日常维护检查1次/ 天,

设施清淤1 次/三月 机械设备维护1次

/2-3个月

8

绿化卫生

对一体化设施本体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打扫

维持设施观感、场地内、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

1次/月

9

污泥处置

污泥集中处置或外运委托相

关单位处置

及时处置污泥

按具体需要

10

进、出水水质监测

取样、检测

监测进、出水水质是否达标,确保污水处理效果

不少于3次

/月,并且应满足正常运营维护工作需

要。

 

备注:本表列明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次数、周期等仅为项目运营维护服务的最低要 求,实际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次数、周期应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到出水水质

标准的需要。

 

四、运营维护服务费用

 

(一)投标最高限价的设定

运营维护服务费单价按出水水质分别计算,其中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的14730吨/天,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单价最高限价按0.88元/吨计取;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达到地表V的11950吨/天,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单价最高限价按1.65元/吨计取;按总处理规模26680吨/天计算,年运营维护服务费用最高限价预算为11928163.50元/年,三年服务期总费用最高限价预算为35784490.50元。

(二)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因素,按照:“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的14730吨/天,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单价   元/吨;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达到地表V的11950吨/天,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单价                 元/吨;按总处理规模26680吨/天计算,年运营维护服务费用为   

元/年,三年服务期总费用     元。最终按不同出水水质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单价,按实际完成的污水处理量进行结算。”的形式进行审慎报价,中标后,运营维护付服务单价不再调整。

污水运营维护服务单价涵盖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所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药剂费、电费、人工工资福利、管理、设备保养保洁、水泵动力消耗、植物收割、污泥集中处置或外运委托相关单位处置、设备零部件损坏的及时更换等费用(属于工程或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由原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单位负责或负责发生费用),为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三年期限内运营维护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保障所有设施正常运转并达到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的所有费用单价,包括利润及税金等。

(三)运营维护服务费用的结算

中标总价(三年运营维护总费用)仅为暂定的合同价,实际发生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按不同出水水质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费中标单价、实际完成的污水处理量,及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一个季度为一个结算期。

五、其他要求

1、维护管理人员对污水收集管网、检查井、格栅井、沉沙井、一体化设施等处理设施日常检视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对各种井盖缺失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缺失或破损,及时更换(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负责),并对安全监管负有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维护作业制度和汇报制度。做好运行设施维护日常检视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人,如出现堵塞或损坏,应及时清理疏通和维修,并做好记录;每季度上报经环保部门认定检测的出水水质量检测报告。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料、养护维护记录、检查记录等处理设施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及时更新,以便查用。双方对各个污水处理站点的实际情况进行备案登记。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维护人员须持证上岗,用电设施维护人员要有电工证,其他特殊作业要有相应的上岗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定应急方预案,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建立健全维护作业制度和汇报制度:(1)做好各设施点日常的运行养护记录(如巡检记录、设施清理记录、设施维修养护记录);(2)做好运行设施维护日常检视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人,如出现堵塞或损坏,应及时清理疏通和维修,必要时更新设备,并做好记录;如发现重大故障应及时抢修,中标服务单位不具备应急抢修能力的,应事先与具备抢修能力的企业单位签订抢修协议,共同制定应急预案,报采购人审批。

6、将污水处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等上墙明示,规范填写运行记录。管网检修、设备操作等安全规程应置于控制室和各设备间醒目位置。

7、因管理不善,造成站内机电设备被盗或者受到破坏,由中标服务单位负责补齐或者更换,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负责。

8、在合同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设施安全运行操作规  程,做好设施安全运行维护,承担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人员死亡、财务损失等安全事故,中标服务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9、接受采购人和当地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采购人和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

10、对照有关规定做好设施维护具体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迎接普宁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采购人的考核工作。

11、定期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确保维护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意识,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并熟练进行设施运行维护操作。

1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训练和应急演练,每年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 1 次,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13、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开展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

14、负责承担承包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所需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所有的工资和税费、通讯费等费用。

15、除本用户需求书约定的中标服务单位的具体工作和义务外,合同期内双方必要执行普宁市政府和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合同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16、中标服务单位应自身具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技术能力。

17、中标服务单位应在每月10 日前将运行维护记录表、维护前中后照片上报给采购人的负责职能部门。

18、中标服务单位对设施进行运行检查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报上级部门,同时按要求进行维护,每次维护后必须及时记录在维护明账上。

19、中标服务单位应每天 24 小时负责辖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中的运行维护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 30 分钟内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妥当。

20、中标服务单位应按作业人数 20%-30%的建立准备一支应急队伍,由采购人调配,遇突发事件时确保应急人员 30 分钟内及时到位。应急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承包服务费总额之中,采购人毋须另行追加。

六、运行维护绩效考核差评处罚

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普宁市练江流域镇级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一)等对中标服务单位的运行维护作业和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考评,得出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处罚并作为评定中标服务单位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

  1. 中标服务单位季度综合考评得分与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关系: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定期抽查各行政村站点,综合考评成绩 90 分以上(含 90 分)采购人不扣减当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但低于 90 分的,每低 1 分由采购人扣减¥1000 元当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不足 1 分则按每分¥1000 元标准折算;考评成绩低于75分的,除按上述进行扣减运营维护服务费外,低于75分以下部分,每低 1 分由采购人扣减¥2000 元当季度运营维护服务费,不足 1 分则按每分¥2000 元标准折算;直至当季度结算的服务费扣完为止。
  2. 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出现问题的,发现属中标服务单位质量责任的,每次采购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5000 元---¥20000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服务单位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3. 对于省、市、区相关监督(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服务单位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经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违约金¥1000 元。拒不进行整改的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承担并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5000 元---¥20000 元的违约金。
  4. 中标服务单位对综合考评成绩的认定有异议的,要书面告知采购人,有争议的请采购人纪检部门调查后确认。
  5. 如因中标服务单位责任造成工人罢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每发生一次采购人在中标服务单位季度综合考评成绩后的季度合同经费中扣¥10000 元,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
  1. 项目负责人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将每周完成日常维护工程量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每缺一次,采购人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季度经费中扣违约金¥2000元。

 

七、付款方式
  1. 承包经费的支付方法:采购人按照季度监督考核后,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支付周期按季度支付,在次季度第一个月的 10 个工作日前采购人通过银行划账等方式付款。如承包单位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划拨。但是,由于财政经费的迟延划拨造成采购人未能按上述规定划拨承包经费的,经费支付时间为具体财政经费到位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2. 合同有效期满后,中标服务单位须办妥相关交接手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服务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才支付上季度承包经费。因中标服务单位责任造成未按时交接项目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服务单位按每逾期一天支付¥5000 元的逾期费用,该费用可在采购人应付的承包费中扣除。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10%年运营维护服务费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函。若中标服务单位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并完成交接等业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置条件,中标服务单位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同时,采购人有权按评委会推荐顺序另行选定中标服务单位。

九、其它

  1. 采购人不提供中标服务单位人员的食宿。
  2. 中标服务单位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服务单位负责赔偿。
  3. 中标服务单位在承包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服务单位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4. 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采购人需求。
  5. 中标服务单位全部人员,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标准要求。
  1. 中标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权利。
  2. 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附件条款。
  3. 中标服务单位按国家财务政策规定依法设立财务账本,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依法纳税, 为工人购买社保、公积金,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财务检查、审计,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有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工人工资发放表和为工人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的有效报表。
  4. 如因中标服务单位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经费中相应扣减。
  5. 采购人发包的污水治理设施或考核标准出现变化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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