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 学年春秋两季的所有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预算 150 万元。
二、招标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出版社委托发行资格的企业和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信誉良好的各教材发行公司、经销书店。
三、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资质、服务信誉等情况的说明材料(主要是对高校教材供应的服务业绩和服务承诺等)。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单位名称、法人、注册资本、经营项目范围、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等)。四、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供具有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3、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
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向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五、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履行的服务条款
1、保证我校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我校要求的到货时间、品种、数量、免运费,直接送至我校指定的地点。无论购书量的多少,供应商都应免费及时送书上门,并免费搬运入库、拆包清点、分类上架, 具体采购数量就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在确定。
2、对我校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征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告我校教务处,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和供书时间。
3、对我校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按统一折扣报价(政策类教材除外)。
4、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一经查实,除负法律责任外,还须支付我校该教材总码洋 3-5 倍的罚金。且我校有权提前解除购书合同。
5、无条件接受我校提供的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并保证在 12 小时内向我校教务处回告该书有无,以便我校重新选购教材。追加的教材 10 天内送达指定地点。追加教材的折率与中标价的折率一致。
6、因招生计划及学生报到率和转专业等因素,致使学校订购的教材发生多余和不足的,供应商应负责订购不足教材和多余教材的无条件退货,合同期满后保证履约购书学校零库存。所送教材中的误差, 残损的调换,供应商负责退货、调换所发生的费用。
7、结算方式:先到货后付款,付款时间:秋季教材拟定在当年年底付清,春季教材款拟定在第二年 6 月底付清,并根据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8、供应商每学期订书前一个月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及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以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教材征订目录等 8 套,以供查询、征订。
9、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协助我校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10、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教材是特殊商品,为避免资质差的教材供应商在招标中进行恶性竞争和盗版教材进入学校,各供应商所投标的报价不得严重偏离目前发行费用的实际水平,更不得低于教材的发行成本。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小组有权对严重偏离折扣均价的投标单位进行预先淘汰。
11、投标单位必须将上述服务承诺条款列入投标书中,也可作进一步补充,供我校在议标时参考。
12、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将作废标处理。
13、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
14、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100%
折扣率=(所购教材实洋÷所购教材码洋)× 100 %, (最终支付费用为:所购教材实洋=所购教材码洋×统一折扣率)
教材采购价(实洋)包含教材的(含相关附件、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配送费、加工费、上架费、税费及其技术和售后、增值服务费等等一切有关费用,采购方无须向中标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