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案编制背景
饮用水源安全是一个重要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饮用水源安全,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重要课题之一。
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中指出:“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了《关于加强2020年度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拟委托第三方编制湘潭市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三、工作内容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编制湘潭市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成为湘潭市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水源地及其上下游的环境条件。
(2)调查和收集水源地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其有关资料。
(3)调查和评价水源地水质状况,分析水源地附近及周边区域污染物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
(4)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计算分析确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及边界控制条件。
(5)提出对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措施和建议。
(6)保护区边界矢量文件应使用shp、gdb或mdb等格式,制图比例尺不小于1:5万,矢量数据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图例格式、配色方案和字体大小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7)根据《湖南省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指南(初稿)》的相关要求,按服务对象将水源地分为乡镇级和村级。乡镇级按需按《湖南省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指南》编制技术报告,在本项目工作中共涉及8个水源地。村级以“一源一表、一县一册”的形式,编制《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即在本项目工作中,每个区县编制一个《说明》,共计4个,每个新划定的村级水源地保护区编制一个《报告表》,共计31个。
包1: 湘乡市、韶山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所在区县 |
水源名称 |
水源别名 |
水源类型 |
供水服务对象 |
服务 范围 |
供水服务人口(人) |
日供水量(吨/天) |
1 |
湘乡市 |
栗山镇栗山水库水源地 |
栗山水库(湘乡市栗山镇集中供水工程) |
水库型 |
乡镇 |
栗山镇 |
9768 |
980 |
2 |
湘乡市 |
虞塘镇虞塘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湘乡市虞唐镇水厂改扩建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虞唐镇 |
2538 |
260 |
3 |
湘乡市 |
壶天镇石狮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湘乡市壶天镇地下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乡镇 |
壶天镇 |
6168 |
650 |
4 |
湘乡市 |
壶天镇井湾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湘乡市壶天镇岩江地下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岩江村 |
9322 |
950 |
5 |
湘乡市 |
翻江镇吉洞水库水源地 |
吉洞水库(湘乡市翻江镇吉长集中供水工程) |
水库型 |
村 |
吉长村 |
6800 |
680 |
6 |
湘乡市 |
白田镇皂水水库水源地 |
(皂水水库)湘乡市白田镇沙田集中供水工程 |
水库型 |
村 |
沙田村 |
6759 |
700 |
7 |
湘乡市 |
白田镇白田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湘乡市白田镇地下水地下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白田村 |
1730 |
350 |
8 |
湘乡市 |
月山镇石狮江西干流河流型水源地 |
石狮江西干流(湘乡市月山镇集中供水工程) |
河流型 |
村 |
板桥村 |
8000 |
800 |
9 |
湘乡市 |
金薮乡峡口子水库水源地 |
(峡口子水库)湘乡市金薮乡马坪集中供水工程 |
水库型 |
乡镇 |
金薮乡 |
4132 |
420 |
10 |
湘乡市 |
清溪镇梅湖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韶山市清溪镇梅湖村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梅湖村 |
1700 |
220 |
11 |
韶山市 |
清溪镇长湖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韶山市清溪镇长湖村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长湖村 |
1100 |
90 |
12 |
韶山市 |
清溪镇东湖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韶山市清溪镇东湖村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东湖村 |
1500 |
220 |
13 |
韶山市 |
清溪镇石山村、白玉村、永泉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韶山市清溪镇石山村、白玉村、永泉村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乡镇 |
石山村、白玉村、永泉村 |
5000 |
100 |
14 |
韶山市 |
韶山乡黄田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黄田村 |
1200 |
180 |
15 |
韶山市 |
韶山乡韶阳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韶山市韶山乡韶阳村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韶阳村 |
1300 |
400 |
16 |
韶山市 |
韶山乡湘韶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
韶山市韶山乡湘韶村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湘韶村 |
2600 |
300 |
17 |
韶山市 |
韶山乡韶山村勤俭水库水源地 |
勤俭水库(韶山市韶山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水库型 |
乡镇 |
韶山村 |
1300 |
65 |
18 |
韶山市 |
杨林乡杨林村、瓦坪村、石屏村混合型水源地 |
韶山市杨林乡地下水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乡镇 |
杨林村、瓦坪村、石屏村 |
3400 |
600 |
19 |
韶山市 |
杨林乡团田村地表水型(浅水井)水源地 |
团田村水厂 |
地下水型 |
村 |
团田村 |
1000 |
100 |
20 |
韶山市 |
杨林乡联邑村、石屏村引泉型水源地 |
韶山市杨林乡联邑村集中供水工程 |
地下水型 |
村 |
联邑村、石屏村 |
1100 |
50 |
四、工作时限要求
1、乡镇级水源地需在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村级水源地需在合同签定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
2、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规划以外的项目,中标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
五、成果要求
成果提交内容:划分方案纸质版一式四套,电子版1套(电子版中需包含保护区划分矢量信息文件)。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报湘潭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正式发布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90%,余10%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