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编制《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须于6个月内完成本次招标的所有服务内容。
二、项目背景
“十四五”规划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需对标“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围绕新形势新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特征新任务,准确把握我市打造“重要增长极”的新内涵新要求,进一步找准定位、认准目标、形成共识,为“十四五”时期绍兴高质量发展开局谋篇。
三、项目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
全面客观评估绍兴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包括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在“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短板,并为编制“十四五”规划提出对策建议
(二)提出绍兴市“十四五”质量发展工作的定位、目标及发展指标
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市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定位,并按照产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四大领域分别提出具体发展目标,明确发展指标。
(三)提出“十四五”发展的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重点路径
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针对产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以及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主要任务、发展路径以及具体举措
(四)提出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措施、体制机制等;
(五)课题承接单位做好图片、表格、PPT制作和信息、数据收集、课题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
四、项目进度要求
1.2020年9月底前,完成课题框架;
2.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课题初步成果,并进行首次专家论证;
3.2021年1月底前,完成课题成果二次专家论证等工作,形成《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实施方案要求
1.项目组成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服务期间不得更换,如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采购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项目组人员;
2.课题相关的调研、方案汇报等重要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队负责;
3.中标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采购人(业主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如项目成果报批等,列入实施方案中;
4.投标人须简明扼要的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梗概,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投标人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风险。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规划框架,采购人初步认可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款的30%;形成《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初步成果并通过首轮专家论证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款的40%;《绍兴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经二轮专家评审通过并形成草案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款的30%。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
七、其他
本项目完成课题成果须进行两轮专家论证,相关论证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之内,各供应商报价时须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