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71.0万元,磋商供应商报价高于71.00万元的,竞标无效。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最高限价 |
1 |
2020年南宁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服务 |
1项 |
一、项目概述 根据南宁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开展南宁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生产建设项目合规性分析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状况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技术规定》要求,对原2017-2020年采购单位已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的项目,对其2020年的扰动情况进行合规性分析,同时将南宁市内河流域范围内的项目筛选出来。分析完成后,形成分析成果,并提供表格汇总。表格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建设状态、批文号、批复的水土保持防治范围、实际扰动范围、是否存在违规弃土、是否有弃渣场、是否超范围(超范围的面积及比例)等等。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评估 根据合规性分析结果,筛选存在疑似不合规或者存在水土流失问题的在建项目和向采购单位报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出具检查评估报告等。具体工作内容为: 1、制定年度事中事后评估计划,确定项目、内容、安排、工作要求。计划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事中事后评估,共需完成60个项目事中事后评估。 2、中标单位实施事中事后评估。与生产建设单位、有关人员交流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无人机调查取证。评估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后续工程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开展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定量信息采集及调查取证。 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填写监督检查相关表格。对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试行)》,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进行认定。 4、向南宁市水利局反馈事中事后评估意见和整改要求,为南宁市水利局执法提供执法依据。 5、将检查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 (三)审核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 每月月初审核上个月市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录入情况,检查信息是否录入准确、完整,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信息。 (四)成果数据管理 将项目设计资料矢量化、遥感普查及遥感详查等成果数据部署到移动采集系统,并同时整合近年来南宁市水土保持信息化成果,实现现场监督检查的定量信息采集、调查取证、移动办公、数据实时回传等一体化信息管理。并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做好相关数据迁移工作。 三、工作进度要求 2020年8月中旬前:完成生产建设项目合规性分析。 2020年8月-11月:制定事中事后评估实施计划,完成各项目检查,并对每个项目提交向南宁市水利局反馈事中事后评估意见和整改要求,完成检查信息录入工作,向南宁市水利局提交评估报告。 2020年12月底:完成验收工作。 四、质量保证要求 竞标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整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设置专门的质量保障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过程,竞标方有义务接受招标方聘请的项目专家组进行质量检查。 五、成果要求 1、报告成果 (1)向南宁市水利局反馈事中事后评估意见和整改要求,提交评估报告; (2)南宁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成果报告。 2、南宁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整汇编图件与表格成果 (1)整编数据表格成果; (2)南宁市级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分布、扰动范围、水土保持信息专题图。 3、南宁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项目数据库。主要数据包括相关报告、成果表、成果图、卫星影像、照片等。 |
¥710000.00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市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 无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①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的价格; ②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③其他(如人员工资、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人约定时限内完成生产建设项目合规性分析和60个项目事中事后评估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在约定时限内全部完成采购人委托的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经验收合格,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3、竞标人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项目的工作大纲、管理制度、人员配置、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4、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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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无 。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