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手术床2 |
3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
3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序号 |
招 标 规 格 |
1 |
设备用途:可以在手术过程中支撑患者,并且还可以根据手术操作的需要调整位置 |
2 |
电动手术床设备数量2台 |
2.1 |
全电动液压手术床,以下体位必须采用电动液压控制:升降、纵转(头/脚)、侧转(左/右)、背部(上/下升)、向头部水平移动 |
2.2 |
床台具有腰桥功能,腰桥可上顶12cm,采用碳纤维材质制成,透X光性好 |
2.3 |
具有两套操控系统操控手术台各电动位动作,可采用手控盒、辅助开关进行操控 |
▲2.4 |
床台具有水平移动功能,可向头部平移30cm,方便C臂的透视 |
2.5 |
床台具有一键复位功能,只需按一个操作键,即可让床台恢复水平状态 |
▲2.6 |
手术台边轨具有安全防滑落设计,防止附件固定器滑落地面,提高操作安全性 |
2.7 |
手术台床面框架及床柱外壳均采用不锈钢 |
2.8 |
手术台内建14″×17″ X光片匣轨道,便于手术时X光的拍片应用 |
2.9 |
手术台具有可搭载悬空式骨科牵引架功能 |
2.10 |
床身长度:≥2050mm;床身宽度(不含边轨):≥520mm |
2.11 |
床台升降(不含床垫):水平最低位≤680mm,水平最高位≥1100mm |
2.12 |
向头部段平移距离:≥300mm;最大安全承载重量:≥220kg |
3 |
骨科手术床数量1套 |
3.1 |
电动液压手术床,以下体位必须采用电动液压控制:升降、纵转(头/脚)、横转(左/右)、肩部(上/下)、背部(上/下) |
3.2 |
具有两套操控系统操控手术台各电动位动作,采用手控盒、辅助开关进行操控 |
▲3.3 |
侧位偏心立柱设计,以充分满足床旁C臂机应用,不需要移动病人或床台,便可达到85℅的X光可透视面积 |
3.4 |
床身长度≥1990mm;床身宽度(不含边轨)≥500mm |
3.5 |
床台高度(不含床垫):床台水平最低≤700mm,床台水平最高≥1000mm |
3.6 |
纵转(头低脚高/头高脚低):≥45°/20°;侧转(左/右):≥20°/20 |
3.7 |
最大安全承载重量:≥350kg |
3.8 |
悬空式骨科牵引架(1套):可作专业性骨科手术,如髋股关节手术、股骨髓内钉手术、股骨弧形钉手术、胫/腓骨髓内钉手术、股骨骨折打钉手术、膝盖手术、及脊髓造影体位等 |
3.9 |
悬空式骨科牵引架有特殊可透视臀部支撑板设计及双L型曲杆式牵引杆设计,所提供的各种体位符合不同专业骨科手术的需求,且增加了C型臂的使用便利性及良好的透视空间 |
3.10 |
悬空式骨科牵引架:床长(包含床台):2400 mm;床高调节:750-1090mm;主关节调整角度:0°~ 135°;副关节调整角度:0° ~ 225° |
1.保质期
▲1.1保修期5年,终身维修。
1.2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2.1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90%,余款六个月内付清。
3.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技术支持
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培训
5.1卖方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卖方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安装调试
6.1安装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卖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需配合的内容。
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7.验收
7.1.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卖方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7.2.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8.交货
▲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8.2交货地点: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