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组织开展相关绩效管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
- 1 配合市财政局开展科技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以及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自评工作。
- 2 组织开展 2020 年预算绩效跟踪。
- 3 组织开展 2021 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
- 4 组织开展 2021 年部门绩效自评,配合市财政局开展预算项目财政绩效评价。
- 5 完成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任务。
- 6 根据科技项目特点,分类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参考性模板。
- 7 完成市科委委托的其他预算绩效管理任务。如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年度抽查等。
三、人员要求
- 1. 供应商在北京有专门的服务团队负责项目的实施。其中至少有 2 位高级经理,负责科技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并进行相关工作总结。另外至少配备 2 位团队成员完成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任务的辅助工作,并配备 1 名团队成员负责科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及研究相关工作。
- 2. 供应商应有丰富的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包括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绩效目标编制及审核等。
- 3. 加强对团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绩效管理工作过程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
- 4. 方便项目沟通及跟进,供应商应能按照采购方要求随时提供驻场性服务。
四、项目完成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成果要求
- 1. 形成《科技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 2. 形成《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分析报告》。
- 3. 形成《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审核报告》。
- 4. 形成《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5. 项目绩效目标参考性模板。
六、其他要求
- 1. 供应商应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定期进行阶段工作总结,详细描述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当前进度、取得的成果、预期完成时间、发现的问题并书面呈报。
- 2. 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定期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
- 3. 工作中涉及的照片、表格、报告等,无论纸质还是电子资料都要留存,按类归档, 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
- 4. 供应商将核查资料整理后以电子版形式,交采购人存档保存。
- 5. 为保证评价结论的可回溯性,供应商应保留完整的原始数据及有关资料。
- 6.供应商应承担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对相关业务人员做好保密性规范,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示,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