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磋商后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投标供应商自行评估与公共厕所有关的公厕设备、公厕防水、公厕地砖、
公厕水电管线、公厕排污、公厕辅助设施、公厕智能化设备、公厕标牌指示系统、公厕外立面、公厕内部墙面、公厕吊顶、公厕亮化及公厕结构等一切与公厕有关的损坏后进行的维修内容;
2、投标供应商自行评估每座公厕每周维修更换所涉及到的公共厕所设施配件、人力成本等一切材料的价格,自行评估每座公厕设施损耗率,中标后价格不在调整也不增加任何费用;
3、本次维修、管养为庐阳区辖区内的 80 座公共厕所,具体面积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维修时间为 12 个月。
1、维修内容问题发现:
(1)中标单位每周安排人员对公厕进行管养巡查,每周不少于 3 次,巡查至每个公厕务必填写巡查记录表,无问题则无需维修,有问题应当立即进行维修并告知甲方进行验收;确保各种设施齐全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实行定人定岗每日巡查机制,每发现一个问题告知中标人后,中标人根据实际问题按类别进行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成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
(3)甲方公厕管理员将公厕问题上报后,中标人根据实际问题按类别进行响应, 并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成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
2、维修或更换内容时间响应:以下维修响应时间若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则甲方进行经济处罚。
(1)第一级维修:公厕易损配件损坏小修项目,中标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后 6 小时内解决维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第二级维修:公厕水、电、瓷砖、便器堵塞、管道堵塞(公厕室内部分)等设施设施损坏时,中标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解决维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第三级维修:公厕公厕智能化设备或其他较大维修时,中标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后原则上 48 小时内解决维修,若乙方维护更换确有困难,应与甲方协商确定维修时间,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三、维修、管养验收标准:
1、所有维修内容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2、涉及到的与公共厕所有关的所有配件更换,中标人务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采购,否则进行经济处罚。
履约时中标单位原则上配备不少于 3 人(水电工或其他工种的从业人员应当
有从业经验),实际维修人员须为 50 周岁以下的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中标人须每天安排不少于一名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人员服从甲方调度。
五、 服务需求
序号 |
服务需求类别 |
服务需求具体需求 |
1 |
公厕数量 |
本次维修、管养为庐阳区辖区内的 80 座公共厕所,具体维修地点以业主确定的公厕地点为准,但总量不超过 80 座(详见“八、庐阳区 80 座直管公厕分布一览表”),本项目维修时间为 12 个月。 |
2 |
维修管养内容 及响应时间 |
详见“庐阳区直管公厕易损坏维修更换明细表及响应时间”。 |
3 |
维修问题发现及监督机制 |
1、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每天安排人员对辖区公厕进行管养巡查,实行考勤签到制,巡查至每个公厕务必填写巡查记录表,无问题则无需维修只签到,有问题应当立即进行维修并告知甲方进行验收;确保各种设施齐全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实行定人定岗每日巡查机制,每发现一 |
|
个问题告知中标人后,中标人根据实际问题按类别进行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成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若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成并验收将进行扣分; 3、甲方公厕管理员将公厕问题上报后,中标人根据实际问题按类别进行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成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若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成并验收将进行扣分。 |
|
4 |
供应商人员安排 |
履约时中标单位原则上配备不少于 3 人(水电工或其他工种的从业人员应当有从业经验),实际维修人员须为 50 周岁以下的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中标人须安排每天不少于两名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人员服从甲方调度。 |
5 |
更换零配件品牌要求 |
80 座公厕内涉及到的零配件货物的更换,中标人采购的零配件必须不低于公厕现有品牌,每一类零配件中标人需报三个以上品牌供甲方确定后方可使用。 |
6 |
履约考核机制 |
1、甲方根据“庐阳区直管公厕履约考核明细 表”(详见本采购需求表格)进行考核,百分制,每扣一分对中标人扣人民币 100 元(进度款中扣除), 依次类推,当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中标人仍未解决双倍处罚(进度款中扣除); 2、投标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 80 座公厕配件的每座公厕的周损耗率及需要更换的配件费用、合理利润等一切与公厕有关的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值满分为 100 分,连续 2 个月考核分值为 60 分(含)以下的,采购人将与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并且余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7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所报的全部费用报价,实行总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 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技术工种人员工作、社保费、通讯费、体检费、工作服费、劳保福利费、办公费、租赁费、物资采购费、建设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 服务期内的公厕所有配件采购费、必要的设计费、建安费用、设备材料费用、备品备件费用、调试费用、技术服务费、环保部门的检验或培训费用、货物运输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建筑垃圾消纳处理费、临时设施搭设费以及承包人应得利 润、应缴纳的各项保险、税金、物价变动以及合同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税价款等一切相关费用。 |
8 |
违约处罚方式 |
1、甲方根据“庐阳区直管公厕履约考核明细表”每月进行考核, |
六、庐阳区直管公厕履约考核明细表
庐阳区直管公厕易损维修明细表、响应时间及评分标准 |
||||
序号 |
部位 |
易损部位 |
响应时间 |
扣分标准 |
1 |
门 |
包括公厕内外的各类门,门、门框、厕位门、不锈钢门窗、不锈钢门纱、门锁、门铰链等。 |
接到维修通知8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0分。 |
2 |
窗 |
窗纱、窗玻璃、窗框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0分。 |
|
3 |
照明灯 |
包括公厕内外的照明灯,公厕外部夜景亮化灯。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0分。 |
|
4 |
小便器 |
包括各类型的小便器: 如感应式、按压式水冲便器、小便器破损及小便器连接的软管、进水管、等与小便器有关的各类辅助器材。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0分。 |
|
5 |
大便器 |
包括各类型的大便器:如蹲式、马桶式大便器,维修内容与大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7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4分。 |
|
6 |
洗手台 |
包括各类的洗手台及面镜:上下水管、照明、台面材料、各类型水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0分。 |
|
7 |
隔断门、隔断设施等。 |
包括公共厕所有关的各类型隔断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6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2分。 |
|
8 |
无障碍 |
包括公厕内外的无障碍设施:扶手、坡道、呼叫器、地面瓷砖、墙面瓷砖、挂衣钩等一切与之相关的器材及材料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0分。 |
|
9 |
公厕墙壁 |
公厕墙面、天花板等定期清洗或粉饰,破损修复后与原体色泽一致,整体协调。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4分。 |
|
10 |
基本设施 |
皂液器、垃圾箱、手纸盒/烘手器、挂衣钩、置物架、灭蚊灯、除臭系统、扶手、地垫、地漏系统等一切原公厕已有的设施及相关的内容、材料。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10分。 |
11 |
公厕指示系统 (5 分) |
公厕外门公厕指示牌、500 外的指示引导牌、厕内温馨提示标语、广告位、及厕所内外一切标识指示系统。 |
接到维修通知24 小时内维修解决,并验收合格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 5 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10 分。 |
12 |
水设施 (7 分) |
包括水厂水表以下的水管水箱(高、低)、水池、拖把池、坐便器、蹲便器、小水池、水管堵塞疏通漏水(明暗部位)、连接的软管排污管堵塞疏通漏水、屋面排水等与水有关的一切器 材及材料。 |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 7 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14 分。 |
13 |
电设施 (5 分) |
包括供电局电表以下的开工、漏保、电表、电线、插座、风扇、照,明系统、设备用电系统等与电有关的一切器材及材料。 |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 5 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10 分。 |
14 |
公厕内部 墙面、地 面、顶部 (5 分) |
包括公厕内部防水渗漏、地砖、墙砖、吊顶,公厕墙面乳胶漆或内部可视范围内的其他墙面脱落刻画、老化或需要进行维修等公厕内部一切需要维修的内容。 |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 5 分,依次类推。 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10 分。 |
15 |
公厕屋 顶、外部 化粪池、 排污管 道、部分 公厕室外 绿化修剪 等 (5 分) |
包括公厕屋顶防水损坏、屋面瓦或屋顶板层等;外部墙面损坏、污染、刻画等;公厕店招标牌损换;外部绿化补植、迁移,化粪池、排污管道堵塞疏通、部分公厕室外绿化修剪等一切公厕外部需要维修的内容及材料 |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 5 分,依次类推。 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10 分。 |
16 |
公厕一 般结构 问题(不 包括主 体结构 (3 分) |
涉及到公厕地基、公厕结构墙体、公厕外部围墙等小型维修。 |
接到维修通知原则上 72 小时内解决,并验格,,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 3 分,依次类推。 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6 分。 |
17 |
公厕智能化等其他设备维 修。 (5 分) |
部分公厕的真空自泵、新风系统、抽排风系统、空气监测系统、污水循环系统等公厕智能化系统的维修及更换。 |
若不能解决,双方协商确定。 |
1、每发现一起与本部分有关的维修未按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或维修完成验收不合格的,每发现一起扣 5 分,依次类推。2、若同一问题,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10 分。 |
18 |
人员考勤 (2 分) |
1、乙方每天到甲方场所 实行签到考勤制(早晚各 1 分), 2、维修人员未在公厕巡查时填写检查记录的(2 分) |
服务期内的每个日天,含节假日 。 |
1、考勤:每个日历天 2 次,缺少 1 次扣 1 分,每个日历天共 2 分;2、每发现一起未填写检查记录的扣 2 分,依次类推 |
19 |
维修人员职业道德 (5 分) |
因维修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其他设施损坏、丢失的,维修人员维修态度恶劣、不服从甲方任务分配的;维修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 |
维修期间 |
每发现一起扣 5 分,依次类推 |
20 |
应急维修 (8 分) |
文明城市检查,上级督查、督办,媒体曝光,市民举报(市长线)、各级领导发现指出的公厕问题一经核实,中标人未在响应时间内维修完成的。 |
接到任务后立即维修 |
每发现一起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扣 8 分,甲方督办两次仍未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扣 16 分,依次类推。 |
七、庐阳区直管公厕易损坏维修更换明细表及响应时间
庐阳区直管公厕易损坏维修更换明细表及响应时间 |
|||||
序号 |
类别 |
部位 |
易损部位 |
响应时间 |
投标人响应情 况 |
1 |
第一级 |
门 |
包括公厕内外的各类门,门、门框、厕位门不锈钢门窗、不锈钢门纱、门锁、门铰链等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 、 内维修结束,并验收 合格 |
|
2 |
窗 |
窗纱、窗玻璃、窗框等一切与窗有关部门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
3 |
照明灯 |
包括公厕内外的照明灯,公厕外部夜景亮化灯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
4 |
小便器 |
包括各类型的小便器: 如感应式、按压式水冲便器、小便器破损及小便器连接的软管、进水管、等与小便器有关的各类辅助器材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
5 |
大便器 |
包括各类型的大便器:如蹲式、马桶式大便器,维修内容与大 便器有关的各类器材,脚踩阀、水箱、水箱漏水阀、上下水管等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
6 |
洗手台和面镜 |
包括各类的洗手台及面镜:上下水管、照明台面材料、各类型水 龙头、烘手设备、洗手液等一切辅助器材及材料 |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 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7 |
|
隔断门、隔断设施等 |
包括公共厕所有关的各类型隔断 :厕位间隔板、隔断门、小便池隔板、置物隔断等公共厕所内部的一切隔板及与之相关的辅助器材及材料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8 |
无障碍设施 |
包括公厕内外的无障碍设施:扶手、坡道、呼叫器、地面瓷砖、墙面瓷砖、挂衣钩等一切与之相关的器材及材料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
9 |
公厕墙壁 |
公厕墙面、天花板等定期清洗或粉饰,破损修复后与原体色泽一致,整体协调。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
10 |
基本设施维修 |
皂液器、垃圾箱、手纸盒/烘手器、挂衣钩 置物架、灭蚊灯、除臭系统、扶手、地垫、地漏系统等一切原公厕已有的设施及相关的 内容、材料。 |
、 接到维修通知 8 小时 内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 |
|
|
11 |
第二级 |
公厕指示系统 |
厕外门公厕指示牌、500 外的指示引导牌、厕内温馨提示标语、广告位、及厕所内外一切标识指示系统。 |
接到维修通知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并验收合格 |
|
12 |
水设施 |
包括水厂水表以下的水管、水箱(高、低) 水池、拖把池、坐便器、蹲便器、小水池、水管堵塞疏通漏水(明暗部位)、排污管堵塞疏通漏水、屋面排水等与水有关的一切器材及材料。 |
、 接到维修通知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并验收合格 |
|
|
13 |
电设施 |
包括供电局电表以下的开工、漏保、电表、电线、插座、风扇、照 明系统、设备用电系统等与电有关的一切器材及材料。 |
接到维修通知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并验收合格 |
|
|
14 |
公厕内部墙面、 地面、顶部 |
包括公厕内部防水渗漏、地砖、墙砖、吊顶公厕墙面乳胶漆或内部可视范围内的其他墙面脱落刻画、老化或需要进行维修等公厕内部一切需要维修的内容。 |
, 接到维修通知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并验收合格 |
|
|
15 |
公厕屋顶、外部化粪 池、排污管道、部分公厕室外绿 化修剪等 |
包括公厕屋顶防水损坏、屋面瓦或屋顶板层等;外部墙面损坏、污染、刻画等;公厕店招标牌损换;外部绿化补植、迁移,化粪池排污管道堵塞疏通、部分公厕室外绿化修剪等一切公厕外部需要维修的内容及材料。 |
接到维修通知 24 小时、内维修解决,并验收合格 |
|
|
16 |
第三级 |
公厕一般结构问题 (不包括主体结构) |
涉及到公厕地基、公厕结构墙体、公厕外部围墙的小型维修。 |
接到维修通知原则上 72 小时内解决, 并验收合格,若不能解决,双方协商确定。 |
|
17 |
|
公厕智能化设备维修 |
部分公厕的真空自吸泵、新风系统、抽排风系统、空气监测系统、污水循环系统等公厕智能化系统的维修及更换。 |
接到维修通知原则上 72 小时内解决,并验收合格,,若不能解决,双方协商确定。 |
|
八、庐阳区 80 座直管公厕分布一览表
编号 |
公厕名称 |
公厕地点 |
备注 |
1 |
长丰路公厕 |
长丰路中段 |
|
2 |
三中公厕 |
宿州路三中北侧 |
|
3 |
阜阳路桥公厕 |
阜阳路与沿河路交口 |
|
4 |
环城北路公厕 |
环城北路与宿州路交口西侧 |
|
5 |
图书馆公厕 |
长江中路图书馆西侧 |
|
6 |
仁和巷公厕 |
女人街七桂塘菜市南段 |
|
7 |
钢铁新村公厕 |
钢新路内 |
|
8 |
华府城隍庙公厕 |
北二环与蒙城路交叉口西南角 |
|
9 |
渡江大厦公厕 |
宿州路解放电影院南侧 |
|
10 |
逍遥商城公厕 |
逍遥商城内 |
|
11 |
爱国巷公厕 |
红星路三牌楼街道南侧 |
|
12 |
燃料公司公厕 |
红星路商之都北门对面 |
|
13 |
无为路公厕 |
红星路小学对面 |
|
14 |
京皖大厦公厕 |
徽州大道南门小学对面 |
|
15 |
人民广场生态公厕 |
市府广场地下停车场 |
|
16 |
香港广场公厕 |
香港广场地下通道内 |
|
17 |
鲁班庙巷公厕 |
寿春路向阳四巷 |
|
18 |
花园街公厕 |
花园街 |
|
19 |
花园巷公厕 |
宿州路花园巷口 |
|
20 |
明教寺东公厕 |
立新巷 23 号 |
|
21 |
明教寺西公厕 |
立新巷 39 号 |
|
22 |
北油坊巷公厕 |
北油坊巷 31 号 |
|
23 |
海亚公厕 |
北油坊巷与含山路交口 |
|
24 |
新安公厕 |
撮造山巷 |
|
25 |
东风派出所公厕 |
寿春路义仓小区对面 |
|
26 |
宿幼公厕 |
寿春路义仓小区内 |
|
27 |
帽厂公厕 |
含山北路义仓巷东 |
|
28 |
七桂塘公厕 |
女人街菜市场内 |
|
29 |
新时代公厕 |
步行街李府对面 |
|
30 |
文中楼公厕 |
金寨路省考古研究所楼下 |
|
31 |
大众巷公厕 |
长江中路大众巷小区 |
|
32 |
天主教堂公厕 |
盛安广场楼后 |
|
33 |
板门巷公厕 |
红星路七桂塘菜市南段 |
|
34 |
桐城路中公厕 |
桐城路中段 |
|
35 |
舒城路公厕 |
舒城路与红星路交口 |
|
36 |
益民街公厕 |
舒城路与益民街交口西 |
|
37 |
大西门公厕 |
长江中路省团校对面 |
|
38 |
安川酒家公厕 |
金寨路光明小区 |
|
39 |
蒙城路公厕 |
蒙城路与淮河路交口 |
|
40 |
城隍庙上公厕 |
城隍庙后街 |
|
41 |
城隍庙下公厕 |
城隍庙后街 |
|
42 |
新华大厦公厕 |
六安路与淮河路交口西南角新华大厦一楼 |
|
43 |
六中西公厕 |
六安路北段 |
|
44 |
黄山电扇厂公厕 |
黄山巷中段 |
|
45 |
飞凤街公厕 |
飞凤街中段 |
|
46 |
城改公厕 |
安庆路与六安路交口 |
|
47 |
六中南公厕 |
寿春路六中东侧 |
|
48 |
建委公厕 |
阜南路体育馆对面 |
|
49 |
晚报社公厕 |
阜南路与阜阳路交口 |
|
50 |
百花井公厕 |
阜南路百花井 |
|
51 |
胶木厂公厕 |
吴山巷 |
|
52 |
义仓巷公厕 |
义仓巷西 |
|
53 |
公园西公厕 |
宿州路逍遥津西大门 |
|
54 |
电大公厕 |
阜南路东 |
|
55 |
省政协公厕 |
宿州路北侧 |
|
56 |
蔡大塘公厕 |
西陈小巷 |
57 |
蔡大郢公厕 |
井巷内 |
|
58 |
双岗菜市公厕 |
双岗菜场内 |
|
59 |
双岗派出所公厕 |
双岗老街 |
|
60 |
颍上路公厕 |
颍上路临泉路以北 |
|
61 |
钢铁四村公厕 |
钢铁小学西 |
|
62 |
亳州路小学公厕 |
亳州路东侧 |
|
63 |
亳州城公厕 |
亳州城 |
|
64 |
沿河路公厕 |
沿河路与可苑路交口 |
|
65 |
肥西北路公厕 |
肥西北路与一环交口 |
|
66 |
畅园新村小区公厕 |
畅园新村小区内 |
|
67 |
临合路交口生态公厕 |
临泉路与合瓦路交口 |
含真空自吸系统 (其中包括:PLC 智能控制系统、蹲便器、座便器、给排水系 统;整个系统包括所需的上水管、阀门、支架等部件) 空气进化系统、双回路冲水系统、抽排风系 统、空气监测系 统、照明系统、污水循环系统等公厕智能化系 统的维修及更换。 |
68 |
阜合路交口生态公厕 |
阜阳路与合瓦路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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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音乐小镇生态公厕 |
三十岗乡音乐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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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王大塘生态园生态公厕 |
三十岗王大塘门楼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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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杏林小区生态公厕 |
杏林小区木材厂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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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畅园新村生态公厕 |
畅园新村小区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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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四里渠篮球场生态公厕 |
四里渠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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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四里渠停车场生态公厕 |
四里渠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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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临泉路生态公厕 |
临泉路与四里渠路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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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四里河天桥生态公厕 |
四里河天桥处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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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肥西路生态公厕 |
肥西路与一环路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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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菱湖公园生态公厕 |
菱湖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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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阜阳路生态公厕 |
生态停车场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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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利辛路木材厂生态公厕 |
利辛路木材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