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无线电五厂老旧小区、天顺苑老旧小区、新华东路51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20]000042号
委托代理编号: HXCG-HN-200703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2019年无线电五厂老旧小区、天顺苑老旧小区、新华东路51号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1批(详见工程量清单) |
3161714.67 |
4、工程条件:具备开工条件。
5、工程概况:无线电五厂老旧小区改造栋数4栋,共计146户;天顺苑老旧小区改造栋数2栋,共计140户;新华东路51号老旧小区改造栋数3栋,共计98户,主要改造内容为屋面改造、楼梯间改造、园林景观改造、小区道路改造、排水改造等。
6、工程承包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二、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
1.1本工程的采购范围即是投标报价范围。本工程不设标底,但设有招标控制价总价(即本项目的采购项目预算)及综合单价控制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及清单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总价及综合清单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若认为采购项目预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磋商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应放弃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以本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说明、答疑、其他技术资料和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为计价依据。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
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颁发>的通知》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
执行定额:2014年《湖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修缮2005定额》及其配套的解释文件;
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9】130号文人工工资计取;
规费税金等按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6】160号、湘建价【2019】47号文、湘建价【2019】61号文规定计取;
主要材料执行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0年第2期4月材料价格信息文件计取,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询价综合确定;
1.3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供应,中标人应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材料采购前必须报采购人审批,主要材料执行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20年第2期4月材料价格信息文件计取,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询价综合确定 ,株洲信息价没有的参照长沙信息价 《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以下简称“《造价信息》”,该《造价信息》没有发布其材料预算价格的其他材料,其材料预算价格参市场价格确定,采购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暂定其价格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必须按暂定价格报价。合同履行过程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采购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1.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采购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5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采购资料及图纸认真计算复核,如有少算、多算或漏算,应于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6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同一个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8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1.9本项目的竣工结算金额最终以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审定金额为准。
2、材料部分
2.1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对有关材料的品牌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合法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并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上。
2.2采购人暂定的材料品牌、品质,作为施工时材料使用控制和变更工程价格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响应文件中考虑的材料品牌、品质采购建筑材料,采购前必须由建设单位参加看样定货,核定价格,并查验进场。
3、工程造价编制说明
▲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投标报价书必须采用符合湘建价[2016]160号文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统一标准格式。
▲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4、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能更改,若有更改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均不进入磋商程序。暂列金额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计取。
三、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工期及质量要求
2.1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2.2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3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3.施工要求
3.1 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2施工期间,成交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验收要求
4.1 由采购人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验收。
5.结算方法
5.1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 工程变更
6.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确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6.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7.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2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2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三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8. ★工程量清单(附后),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下载,EXCEL文件中包含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E.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F.3 暂列金额明细表。
9. 图纸(投标人自行与采购人沟通获取)
10.技术标准及要求
《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6)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188-2009)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28-96)
《火灾自动报警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502-200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