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2.1项目概况
2.1.1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
第四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以下简称“茶博会”)由农业农村部主办,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时间未定。计划组织参展企业 15 家左右,参展面积 96 ㎡。采购项目资金
上限为 22.16 万元。
★2.1.1.1 项目搭建时间:展会前两天开始搭建,展会前一天中午 12 时前,搭建完毕。
2.1.1.2项目搭建地点:杭州国际博览中心
2.1.1.3计划参展企业:本届“茶博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组织 15 家左右“青岛农品”授权商标使用单位、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优秀龙头企业等企业参展。
2.1.1.4展区安排:本届“茶博会”,市农业农村局设立“青岛农品”主题展区, 面积为 96 平方米,采取统一特装、集中展示方式,设立青岛茶叶生产企业品牌墙和品鉴区及茶桌、茶凳、茶具等配套设施,每家参展企业都配有一张单独的茶桌,打响“青岛农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品牌口号。每个企业都有宣传展板和展台。
2.1.22020 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青岛)
2020 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青岛)(以下简称“亚洲农博会”)。该展会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和青岛市人民政府主办,定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28 日在西海岸新区举办。计划组织参展企业 50 家左右,设立 560 ㎡的“青岛农品”主题展区。组织一场农产品电商研讨会,参会企业 60 家左右。采购项目资金上限为 83.8 万元。
★2.1.2.1 项目搭建时间:2020 年 10 月 24 日-2020 年 10 月 25 日,2020 年 10 月25 日中午 12 时前,搭建完毕。
2.1.2.2项目搭建地点:青岛西海岸现代农业示范区
2.1.2.3计划参展企业:本届亚洲农博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组织 50 家左右“青岛农品”授权商标使用单位、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优秀龙头企业等企业参展。
2.1.2.4展区安排:本届亚洲农博会,市农业农村局设立“青岛农品”主题展区, 面积为 560 平方米,采取统一特装、集中展示方式,打响“青岛农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品牌口号,每个企业都有宣传展板和展台。设立“青岛农品”中心展区和户外广告(7.5m×3m)、“胶东经济圈”大型标志牌和展板。
2.1.3第二十一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
第二十一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定于 11 月 5 日至 11 月 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计划组织 20 家左右企业参展,参展面积 216 ㎡,“青岛农品”主题展区。采购项目资金上限为 47.56 万元。
★2.1.3.1 项目搭建时间:2020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中午 12 时前,搭建完毕。
2.1.3.2项目搭建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3计划参展企业:本届“绿博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组织 20 家左右“青岛农品”授权商标使用单位、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优秀龙头企业等企业参展。
2.1.3.4展区安排:本届“绿博会”,市农业农村局设立“青岛农品”主题展区,面积为 216 平方米,采取统一特装、集中展示方式,打响“青岛农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品牌口号。
2.1.4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定于 11 月 27 日至 11 月30 日在重庆市举办。设立 60 ㎡的“青岛农品”主题展区和 20 个标准展位,计划组织20 家左右企业参展。每个企业都有宣传展板和展台。采购项目资金上限为 43.76 万元。
★2.1.4.1 项目搭建时间: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中午 12 时前,搭建完毕。
2.1.4.2项目搭建地点: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2.1.4.3计划参展企业:本届农交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组织 20 家左右“青岛农品” 授权商标使用单位、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优秀龙头企业等企业参展。
2.1.4.4展区安排:本届农交会,市农业农村局设立“青岛农品”主题展区 60 平方米和 20 个标准展位,采取统一特装、集中展示方式,打响“青岛农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品牌口号。20 个标准展位区每个企业都有宣传展板和展台。设立中央大厅玻璃幕墙广告牌 1 块。
2.1.52020 中国(青岛)国际品牌农产品博览会
2020 中国(青岛)国际品牌农产品博览会拟于 10 月下旬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设立“青岛农品”主题展区 216 ㎡和标准展位 100 个,计划组织 100 家企业参展。现场举办一场“青岛农品”推介会。采购项目资金上限为 67.7 万元。
★2.1.5.1 项目搭建时间:展会前两天开始搭建,展会前一天中午 12 时前,搭建完毕。
2.1.5.2项目搭建地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2.1.5.3计划参展企业:本届中国(青岛)国际品牌农产品博览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组织 100 家左右“青岛农品”授权商标使用单位、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优秀龙头企业等企业参展。
2.1.5.4展区安排:本届中国(青岛)国际品牌农产品博览会,市农业农村局设立
“青岛农品”主题展区 216 ㎡和标准展位 100 个,其中,“青岛农品”展区采取统一特装、集中展示方式,打响“青岛农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品牌口号。100 个标准展位区每个企业都有宣传展板和展台。举办“青岛农品”推介会(场地面积 400m2), 配备大型电子屏幕(10m×4m)和舞台及音响设备,邀请 100 人与会并安排座席与矿泉水。
2.1.62020 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
2020 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定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31 日在青岛世界博览城国际展览中心举办。配套举办青岛农业成果展,设立“青岛农品”标准展位不少于 50 个。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组织 50 家左右“青岛农品”授权商标使用单位、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优秀龙头企业等企业参展。设立网络直播显示屏 1 块;形象广告墙 1 块(10m×3.5m);可移动、可组合的农业成果展板不少于 8 块(50m×2.5m,2 组);扶梯口广告1 块(5m×3.5m);设置“青岛农品”品尝区(10m×3.5m),采取统一特装,集中展示方式,展示“青岛农品”种类不少于 20 种。采购项目资金上限为 40.02 万元。
★2.1.6.1 项目搭建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中午 12 时前,搭建完毕青岛农业成果展、“青岛农品”标准展位和“青岛农品”品尝区。
2.1.6.2项目搭建地点:青岛世界博览城
2.1.6.3计划参展企业:本届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组织 30 家左右“青岛农品”授权商标使用单位、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优秀龙头企业等企业参展。
2.1.6.4展区安排:本届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展板方式展示农业发展成果,设立 50 个“青岛农品”展位,打响“青岛农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品牌口号。50 个标准展位区每个企业都有宣传展板和展台。“青岛农品”品尝区需要配备 3mW*2m 的电子屏幕播放“青岛农品”视频宣传广告,并实现展会直播功能, 需要配备品尝区“青岛农品”的展板介绍。青岛农业成果展需要配备不少于 50m 长 2.5m 高的可组合、可移动的展板 2 组。设立“胶东经济圈”农机展区大型标志牌。
2.2项目具体内容
根据组委会统一要求,结合青岛市实际,统一设计、整体搭建,树立“青岛农品” 品牌整体形象。
2.2.1展位搭建外观:体现青岛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品牌农业特色,体现青岛农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展示“青岛农品——绿色品质,世界共享”的特质,体现“开放、现代、活力、时尚”城市特色。
2.2.2展位装饰设计。展会以企业展示展销产品为主,每个销售企业都有宣传展板和销售台;在方便企业销售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设计展位面积;尽量采用高科技展示手段,结合声光电展示,融入现代农业和品牌农业主题;所有展板尽量采用灯光设计。
2.2.3设计理念:
展区主题:“青岛农品——绿色品质 世界共享”
设计要求:总体效果要简约、大气、整体感强,兼顾城市形象展示和我市农业特点。具体而言:
(1)结构简洁,色彩明快,能突出青岛城市风貌。突出内涵,彰显文化,能体现
“青岛农品”特色。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能适应农产品展示展销需求。展厅大气,疏密有度,既突出青岛整体,又兼顾企业品牌主体。配套完善,实用方便,具备仓储、洽谈、品尝、动静图文展示等功能。
★(2)要保证安全(具体供应商对接组委会),搭建须符合《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
(3)为打造展现我市整体参展形象,要在第一主题设计上体现“青岛农品”字样。在醒目位置设计“青岛农品”Logo 墙,展示首次授权使用的“青岛农品”的 Logo。展板以参展企业为主体,每个展位要满足展示展销功能,要有展示墙展示企业商标、Logo 等反应产品形象的图画等(logo 由采购人提供)。
2.2.4附加功能:会场内每个展位至少配备一个插座和电热水壶 (水壶功率为2000W),额外增加配电箱一个,配备大桶水不少于 36 桶(5 加仑),饮水机不少于 6 套,废水桶不少于 10 个,会场内每个展位至少一桌两椅、带桌布。
2.2.5项目为一揽子工程,标准展位参展费、主题展区特装费、光地费、展位搭建加班费、运输费、设计费、现场管理费、施工证件办理费、培训费(含场地费、餐费、授课费等)、工作人员聘用和特装区展品征集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6中标人需要安排至少 2 名工作人员,负责从展会布展到展会结束期间内的展区现场管理服务工作。
★2.2.7 会展期间,中标人需要完全配合采购人工作,做好展会配合服务的工作。如展会时间调整,以采购单位的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2.2.8 中标人须无条件的服从采购单位主办的活动安排。中标人每缺席一次展会,需全额返还已收到的被取消场次展会的中标资金,同时采购人有权按本次活动中标金额的 10%从总中标金额中扣除;中标人每消极对待一次重大活动,服务未达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本次活动中标资金总额的 20%(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9 如展会时间和地点调整,以采购人的实际通知为准。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展
会取消,中标人需全额返还已收到的被取消展会的中标资金(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10 投标人需在报总价的同时,按展会场次分别报价。
★2.2.11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展会等相关业务。
2.2.12 相关 logo 如下所示: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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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
3.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成交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三季度末前支付成交金额的 50%, 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对服务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3.5 服务响应时间
成交人在接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4 小时内解决完毕。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