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项号”栏的项号前标注▲号的为核心产品。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B分标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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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与警用通信数字电路使用服务 |
1项 |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南宁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与警用通信数字电路使用服务,主要有159条点对点的数字电路服务,其中万兆(10GE)数据线路使用服务18条,千兆(1000M)数据线路使用服务120条,百兆(100M)数据线路使用服务5条,其他速率(10M,4M,2M及裸光纤)16条。根据采购方的不同的传输需求分别提供光传输通信系统(仅包含密集波分(DWDM)传输)、城域网数字电路(包含同步数字体系(SDH)技术、MSTP技术传输、VLAN/VPN城域网或裸光纤)等多种组网方式和电路类型,南宁市区内(含市局、各分局及交警支队)每条线路实现南宁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厢竹大道46号)至各指定地点,端到端的数据传输;县区(含各县局)的每条线路实现各县公安局机房至各指定地点,端到端的数据传输,形成一张高可靠、高带宽、高可用、高安全、易管理的南宁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接入点名称及接入速率详见附表) ★二、总体要求 据南宁市公安局信息、视频、语音等业务数据传输要求,提供专网使用、运行和维护等服务,遵循高度安全性、高度保密性、高度稳定性和大带宽高容量的原则,采用光传输通信系统或裸光纤组网时,全程保证物理链路隔离,线路带宽达1G和10G级别,覆盖范围达市、县(城区)和乡镇(社区)三级公安机构;采用光传输通信系统(仅包含密集波分(DWDM)传输)、城域网数字电路(包含同步数字体系(SDH)技术、MSTP技术传输、VLAN/VPN城域网或裸光纤)等多种组网方式和电路类型,线路带宽达100M(含100M以下各速率)级别,覆盖南宁市范围内各数据点。 1、组网技术的先进性; 组网应采用先进网络技术,要充分考虑南宁市公安局数据电路使用数量大,地点广泛,跨城乡,高带宽,高安全的特点,应用先进的光传输组网技术保障传输服务质量及安全。 2、服务质量的可靠性; 2.1、组网方式采用光传输通信系统或裸光纤等方式,可靠实现业务不中断倒换切换,保障网络传输服务质量。 2.2、组网方式采用城域网数字电路,保障网络传输服务质量。 3、网络管理的实用性; 数字电路的管理要成体系性,完备性,具备对光通信设备及数字电路的性能、参数、运行状况等统计分析、自动报表、智能优化等功能,实现对线路服务可视化、简易性的监控及运营。如具有通道光功率和线路光功率的自动监测和调整、定位故障到单板或光缆段的维护及网络管理能力。 4、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所有线路都要求实现点对点的数据传输,中间不允许经过其他路由或交换设备转接,不接受采用PTN、IPSEC 、MSAP等类似技术方式组网,以保障公安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同时避免多层级联设备转接造成设备节点过多,从而减少因网络节点过多造成的网络中断故障。 5、传输服务的专用性。 提供的数字电路涉及的光传输通信系统或城域网数字电路具有对南宁市公安局的专用性,不能基于该光传输通信系统或城域网数字电路提供给其他用户使用,同时要求具备可扩展性,在服务使用期限内,能满足南宁市公安局新增数字电路的要求。 三、数字电路技术指标要求: 3.1 光传输通信系统线路: ★1、电路类型:点对点数字电路; 2、接口类型: LC。 ★3、线路技术指标:单条电路端到端可用率≥99.90%,电路比特误码率≤1×10-7,丢包率≤0.1%,各个节点最大时延≤10ms,时延抖动率≤10ms; 4、电路速率:10G电路两端单机测试达到10Gbps,1G电路两端单机测试达到1Gbps; ★5、数字电路要求全网端到端必须采用光传输通信系统或裸光纤进行组网,提供端对端透明传输电路,为了确保采购方的网络安全、易维护性,采购方不接受采用PTN、IPSEC 、MSAP等类似技术方式组网,并要求保证采购人的数字光纤线路为专用线路,并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 ★6、数字电路专线要求具有端到端全程网管监控功能,并实行7*24小时实时监控,具备自动告警、日志查询等功能; ★7、要求光传输系统均为自愈环保护,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电路不会因光传输系统环光缆内一侧光纤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自愈保护是指在网络发生故障(例如光纤断)时,无需人为干预,网络自动地在极短的时间内,使业务自动从故障中恢复。 3.2 城域网数字电路 ★1、电路类型:SDH/MSTP电路、VLAN/VPN电路和裸光纤等数字电路; ★2、线路技术指标:线路最大时延≤15ms;线路丢帧率≤1%,且不允许出现连续丢包; 3、电路速率:各数据点速率要求详见附表; 4、数字电路专线要求具有端到端全程网管监控功能,并实行7*24小时实时监控,具备自动告警、日志查询等功能; 四、服务维护要求 ★1、投标人应保障网络的畅通,做好通信专线传输保障工作;免费培训传输知识,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和售后服务,接到故障报修后,技术服务人员在1小时内进行电话反馈。如果确认需要现场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线路故障或设备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应在24小时内提供速率不低于故障线路的备用线路更换使用。 3、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对通信专线传输网络有疑问的,投标人应在8小时内及时给予处理和答复。 4、投标人应提供通信专线传输日常保障服务机构的详细情况:包括服务机构的地址、服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6、当采购人网络需要扩展或升级时,投标人免费提供相应解决方案等技术支持; ★7、投标人因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通信专线传输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通信线路。 8、投标人必须备有充足的备件、配件,可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和备件服务。 ★9、在服务期内,采购人需要改变数字电路接入地址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迁移,免收同一条线路一次电路迁移费。
★五、附表(具体数据点位及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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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2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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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天内开通所有线路,并交付使用。 3、提交服务地点:南宁市和南宁市辖县份范围内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自线路交付使用之日起服务一年。 ★5、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之日止。 ★6、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4)项目组织验收的费用。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次支付,第一阶段线路全部开通交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第二阶段服务到期后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8、其他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保密承诺和廉洁承诺书。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如本次采购内容中未能详尽说明,但又是满足服务成果提交条件需要的其它网络设备或配件,由中标人在合同金额内自行解决。 ★(3)投标人提供电路必须是基于光传输通信系统或城域网数字电路,如提供线路为其他技术电路,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若投标人交付限期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报市财政局取消合同。 (4)项目验收:所有信息点传输服务开通完成后,中标人提请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5)为了保障本项目传输服务线路及时开通及传输服务质量,避免对采购人日常业务工作产生影响,若中标的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时承诺的传输服务成果提交期限开通-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报市财政局取消合同。 (6)为保障服务质量,由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对投标人提供线路使用服务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含总体在线率,每条线路的中断时长及次数),并根据线路的使用服务情况,支付使用服务费。由于投标人的光传输系统或运行维护工作不当引起数字电路终端的,单条数字电路每月中断时长累计达到12小时以上,扣除该数字电路该月使用服务费25%;累计达到24小时以上,扣除该数字电路该月使用服务费50%;累计达到48小时,扣除该数字电路该月全部使用服务费。 ★(7)为保障服务质量,投标人拟投入本地化服务机构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含8人),提供相关人员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9、对合同期内新增数据点的资费标准: 为了确定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新增数字电路的建设费和使用服务资费标准,投标人投标时,需按《南宁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数字电路使用服务资费表》及按《南宁市公安局警用通信数字电路使用服务资费表》的格式填报数字电路的建设费及月使用费并编制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1)《南宁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数字电路使用服务资费表》及《南宁市公安局警用通信数字电路使用资费表》中填报的数字电路建设费及月使用费为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新增数字电路使用服务的资费依据,相关费用与本次采购服务预算无关。 (2)投标人填报的新增数字电路使用服务资费(不含建设费),按照本项目相应的线路数量,计算所得的合计使用服务费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3)新增数字电路使用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指标和相关要求均需满足采购中的各类指标和承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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