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日历天内开通所有线路,并交付使用。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范围内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自线路交付使用之日起服务一年。
★5、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之日止。
6、售后服务电话响应时间要求7*24小时,现场响应时间要求不超过4小时,问题解决时间要求不超过24小时;
7、本地化服务,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
8、投标人必须提供关于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免费保修期的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免费技术支持,及售后热线;
9、减免租用线路的开通费、初装费、迁移费,并承担所提供的线路相关配件设备租用期的维修维护费及调整测试费。
10、项目所建设点对点专线交付时必须是全程采用基于统计复用且面向分组传输的PTN技术,中标人违约的,自行承担责任。
★11、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其响应的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内提供线路的使用服务,避免对采购人的日常业务工作产生影响,如其未能按合同要求的开通期限内提供符合质量的线路,采购人有权报市财政局取消合同。
12、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3、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和保密承诺。
4、项目验收:所有信息点传输服务开通完成后,中标人提请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依据行业规范及采购人的需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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