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沪陕高速以南片区城市设计》
二、项目背景
扬州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5月,2009年7月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面积约13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经济开发区中段,是十三五规划中扬子津科教园的重要组成部分,邻近扬子江路发展轴沿线;是扬州南北联动重要节点,经开区形象展示新门户,需要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总体提升。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沪陕高速以南,邗江路以东,仪扬河以北,扬子江路与古运河以西,总用地面积约440公顷。规划研究范围投标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可自行划定。

规划范围示意图
四、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至2035年。
五、编制要求与目标
1、主要技术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江苏省城市规划条件》、《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单元控规。
2、成果及格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的技术规定执行。
六、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
主要规划内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沪陕高速以南片区城市设计。
七、规划设计时间要求
签订设计合同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初步方案,60天(日历天)内提交规划审查成果,90天(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成果。
八、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家法规、法定规划与相关技术标准。
2、设计单位应提供设计成果6套。
3、提供电子成果2套(光盘装)。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JPG格式文件,文本采用PPT的格式文件。电脑渲染图的计算机文件应采用国内较为普及、通用的计算机软件,汇报文件采用Microsoft PowerPoint格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