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人口普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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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050000094499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人口普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夏庄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同时担负青岛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社区工作任务。针对任务标准要求高、普查任务时间紧、普查对象全民性、普查工作人员紧张组织实施困难等问题,结合夏庄街道的实际情况, 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事项进行外包。

二、技术参数:

2.1服务范围

夏庄街道总人口约 23 万,共辖 53 个社区和 9 个未纳入居委会管理的商住小区,针对夏庄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供应商负责夏庄街道人口普查的工作方案制定、开展普查宣传、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组织普查工作实施、培训、任务安排、入户和进度监督、数据比对处理、相关软件开发、业务指导和质量抽查等全部工作。

2.2工作内容

(1)绘制《普查小区图》

普查员通过实地勘察,明确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核实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掌握每个建筑物内住房单元的数量。

(2)普查告知

普查员在摸底过程中,要向负责区域内的所有住户发放《致住户的一封信》,开展人口普查宣传,询问住户希望选择哪种登记方式,告知入户登记的相关安排,提醒住户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对于选择参加自主填报的住户,普查员应即时提供该住户自主填报所需账号信息,讲解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3)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对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和住房单元逐一入户进行摸查,掌握人口和居住情况,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4)上报摸底数据

普查员通过电子采集设备及时上报摸底数据。

(5)短表登记

在此期间,应完成普查短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死亡人口调查表的登记。

(6)10%抽样长表登记

普查长表采用普查指导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登记方式进行。表抽样以普查区为单位,在每个普查区的短表住户中抽取 10%的户。

(7)数据比对、复查

针对普查登记数据中存在的逻辑问题和通过比对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发现的人口漏报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并上报。

2.3其他要求

★(1)提供本项目专业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少于 25 人。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夏庄街道的相关工作要求,保证夏庄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因数据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人员要求

★1.年龄 18-45 岁,高中或职专以上文化程度。18-40 岁的人数不低于总人数 70%。

2.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能力,普查员具有统计业务知识。

3.能够熟练使用 PPT、EXCEL、Word 等常用办公软件,熟练使用电子采集设备。

4.熟悉调查区域情况,懂当地方言,具有法治意识、沟通能力、保密能力。

5.具备良好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认真对待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计划。

★(3)保障要求。中标人须提供 6 辆汽车(定员 5 人)用于保障人口普查工作, 驾驶员费用、燃油费或充电费、维护保养、保险、车损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三、商务要求:

(1)上岗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人员准时上岗。

(2)服务期限:项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 个月完成(最终以上级验收数据通过,项目结束为准)。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两个月付项目总额的 16%,付款时间为第三个月月初 10 日内,剩余费用在最后上级数据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

(4)服务地点:夏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

(5)验收标准: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6)服务保障

6.1技术支持: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月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 小时内要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6.2项目服务期间,招标人如遇到问题,随时可以从中标人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中标人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招标人联系。若中标人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6.3项目结束后,如果证实服务成果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等,中标人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 5 天内未能弥补缺陷,招标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商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注: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投标无效。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开标时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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