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鼎城区蔡家岗镇等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15宗)建设项目调规技术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3号),《规划》第五章第一款提出“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完善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部署推进全省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常建通〔2018〕87号文,指出常德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还存在建制镇设施严重不足、污泥处置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再生利用率不高、配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统一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可以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采购需求。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统筹,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认真执行《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3号),遵循“规划先行、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引导和促进全区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
(二)总要求
规划修改依据应符合下面任一条款。
涉及鼎城区蔡家岗镇、草坪镇、韩公渡、花岩溪镇、黄土店镇、牛鼻滩镇、十美堂镇、石公桥镇、双桥坪镇、谢家铺镇、许家桥乡、尧天坪镇、镇德桥镇、周家店镇和蒿子港镇等15个乡镇总体规划修改。
五、工作目标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为了可以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保障村级组织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党内活动的日常开展,我区拟实施鼎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二)进度安排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入库所有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确定地块范围
由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测绘,确定地块范围,最后由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向规划编制单位提供最终范围线。
(二)规划编制阶段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及时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及相关资料,规划编制单位完成初稿后,应由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区直部门、村民代表开展论证听证会,讨论通过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部门、村民代表意见做相应修改,形成送审最终稿。
(三)评审、批复下达阶段
规划修改方案完成后,由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根据专家、相关部门意见做相应修改,形成最新成果,然后送市局备案,等待批复下达。
(四)入库阶段
规划修改方案批复下达后,根据入库相关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再从远程报卷系统提交规划修改数据库更新包,及时更新规划数据库。
七、成果要求
规划修改方案成果格式和内容应该符合关于过渡时期规划修改的相关要求。
1、编制成果:文本、附件、图册、数据更新包,编制成果能备案入库。
八、商务及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合格。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响应时间: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