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烟台市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2020年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海外赛事服务机构选定项目,投标人须对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含在总报价中。
二、本项目主要目的
积极推介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环境及优惠政策,重点围绕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医养健康、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高效农业八大主导产业,全面遴选一批好人才、好项目来烟创新创业,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增长点,推动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创业项目类参赛条件
1.1参赛人选年龄原则不超过55周岁,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海外人员及海外留学人员。
1.2参赛人选应为创业项目负责人,目前未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或注册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1.3创业项目科技含量较高,发展潜力较大,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有良好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1.4已连续在烟台市参加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总决赛两次的人选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鼓励团队项目参赛,团队成员须3人(含)以上,团队负责人及项目须满足上述参赛条件。
3.已入选各级人才工程计划的人选申报事宜按照中央和省规范人才工程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具体服务要求
1.组织不少于150个符合“创业项目类”参赛条件的海外人才创业项目报名。报名平台为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服务平台,具体报名数量以平台统计为准,中标人须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2.中标人须在海外赛区组织选拔赛(可采取项目路演、评审会等形式),赛区至少包括欧洲、亚洲2个赛区,赛点城市为3个(自选,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选定的3个赛点城市。
中标人须制定海外赛区具体执行和实施总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启动时间、广告宣传、赛点赛程安排等。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确定执行方案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方案执行相关事宜。
3.中标人须制定每个海外赛点城市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时限、项目组织流程、媒体宣传、参赛人员及评委等,并于每场赛点城市活动开始前10日内将方案提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赛事各项工作。
4.进行海外宣传,通过知名机构网站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海外媒体刊发大赛广告,广泛宣传烟台市及各县市区、园区创新创业政策和环境,不断扩大烟台海外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相关宣传文案(稿件)须征得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5.开展项目筛选活动。中标人须严格把控项目筛选标准和程序。每个海外赛点城市均须组织不少于40个项目报名参与(总计≥150个项目),并保证每个赛点城市报名参与的项目中至少有25个项目(总计≥75个项目)参加海外赛区选拔赛,并从中优选至少40个项目参加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在国内的总决赛。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中标人海外赛事的组织可在赛点城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中标人须及时向参赛人提供评选依据、评选方式、评选时间、结果公布等详细参赛信息,保证评选结果、参赛人员、参赛项目合法合规,不得因此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
海外赛事的组织和宣传,要严格按照国内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和执行,尊重当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不得由此给采购人、参赛人员及相关部门带来不利影响。
6.每个赛点选拔赛结束后10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赛事的完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赛人员信息、广告宣传、工作总结、评审表等纸质材料,以及现场图片、完整影像视频等电子资料,评审用纸质材料可在评审活动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
7.中标人负责做好海外人才项目参加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在国内的总决赛的邀请、组织等,协助做好决赛现场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场安排、项目路演组织、项目(选手)邀请、赛前培训、洽谈对接、现场执行等。
8.投标人须指定专人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协助完成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并指派2名工作人员参与采购人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采购人参与相关赛事和评审的监督工作。如赛事活动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进行调整的,投标人须提前5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沟通协调,经采购人同意后,再行组织实施。
9.为确保大赛顺利组织实施,采购人有权对赛事活动进行适当调整,中标人有义务承接采购人交办的与完成本次服务内容有关的其它事项。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组织、维护以及执行能力,全面负责海外赛事的推广、组织、评选等工作。
11.中标人在组织海外赛事期间,须统筹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接收参赛者报名、资格审查、选拔赛等工作。须尽职调查参赛者个人信息、项目知识产权、所获专利技术的等相关事宜,保证大赛过程公平公正,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肖像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赛事每一次活动执行后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方案、参赛项目、报名信息、选拔赛结果、活动过程的完整影像资料等。
五、成果要求:
中标人须做好全程跟踪服务,积极组织各区市、园区、专业投资机构与参赛项目进行对接,为项目转化实施提供指导。服务期限内确保参加2020年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在国内总决赛的项目中至少有8个项目落户烟台。
六、其他事项:
1.参赛人或项目持有人必须参加海外项目征集报名,且在海外参加海外赛区选拔赛。
2.项目落户标准:参赛项目及项目合法持有人在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独立注册企业或联合创业,参赛人才须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占股比例不低于35%。验收时,企业已正常开展业务并投入运营。
3.赛事验收邀请第三方机构秉承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独立核查评估,验收意见以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为准。
3.服务期限:
3.1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海外赛区具体执行(实施)总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审核。
3.2第二阶段(2020年11月5日前):完成项目征集及全部赛区赛点城市组织评选工作,并从海外赛区选拔赛中优选至少40个项目参加2020年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在国内的总决赛,并完成其尽职调查。
3.3第三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根据总决赛参赛规定邀请参赛项目人员顺利参与并协助主办方完成总决赛所有会务工作。
3.4第四阶段(2021年8月31日前):组织项目对接洽谈,协助办理落地手续,确保不少于8个项目在烟台落户,并提交落户证明以供采购人验收。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由采购人支付。实行阶段付款方式:本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每完成一个赛点城市赛事后,服务无质量问题,凭发票、验收情况(意见)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合同金额的10%;从海外赛事选拔赛中优选出40个项目,完成尽职调查,且协助组织完成总决赛后,服务无质量问题,凭发票、验收情况(意见)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合同金额的10%;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验收情况(意见)等相关付款凭证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如服务未达到服务要求,按以下情形扣减:
1.项目征集数量未达到150个、每个赛点城市报名未达到40个、参加海外赛区选拔赛未达到25个,每少1个项目扣减3000元;
2.未完成指定赛点城市比赛,每缺少一个赛点城市扣减150000元;每个赛点城市提供赛事资料不完整的,每出现一次扣减10000元;
3.未完成入围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在国内的总决赛项目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者个人信息、项目知识产权、专利所有权等),除负责自行解决纠纷外,每出现一次扣减5000元;
4.参加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在国内的总决赛项目未达到40个(含),每缺少一个扣减10000元。
5.获奖的落地项目未达到8个,每少一个项目扣减80000元。
若每阶段扣减金额多于支付本阶段合同金额50%的,视为中标人未能按照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就造成的损失向中标人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注:1、本项目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执行,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时须综合考虑此因素。
2、投标人须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服务、技术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3、招标内容不得变更。
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内容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